由于气候条件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人类活动加剧,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十分突出,已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导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0%,但北方主要河流已超过50%,其中海河流域和黑河流域已超过90%。由于过度开发,大量挤占生态环境用水,导致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消失,天然植被遭破坏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水源枯竭、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恶化到了十分危险的境地:一是河道断流,功能丧失,4000多km的平原河道已全部成为季节性河流,水的自然循环系统受到破坏,入海水量由20世纪50年代的年均240亿m3锐减为2001年的10多亿m3,河口自然生态遭到破坏;二是湿地萎缩,作用衰退,流域内的湿地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1万km2降至目前的1000多km2,194个万亩以上天然湖泊、洼地现在已经干涸;三是地下水过量开采,部分地区已经枯竭,全流域地下水超采范围已近9万km2,占平原面积的70%,累计超采地下水900亿m3;四是水污染严重,平原河道“有水皆污”,2001年水质监测表明,全流域约有70%的河长受污染,浅层地下水水质劣于Ⅲ类的范围达到6.8万km2;五是荒漠化、沙尘暴等灾害呈加剧趋势。因此,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非常重要,采取综合措施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已刻不容缓。
《水法》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要“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水法》还规定:“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生态环境用水量指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或维护现状生态环境质量不至下降所需要的最小需水量。按照维护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环境建设,可按河道内和河道外两类生态环境用水,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维持河道基本功能和河口生态环境用水;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一般为湖泊湿地生态用水,城市景观用水、地下水回补和水土保持用水等方面。(www.xing528.com)
为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应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经济结构特点,分析流域水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综合考虑水量和水质,对流域水资源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各流域可用于生态环境的水量,在水资源合理配置基础上,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制定保持生态用水需要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管理体制、法制、机制和经济调节措施,切实修复生态环境,发挥生态环境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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