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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海上丝绸之路及外销陶瓷:扬帆珠江口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时期,广东毫无争议地成为南海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角,从广东出发或经广东海域出海的远洋航线,已可通达全球各大洲。在新航线被开发之前,明代的中国航海,处于世界航海史上的领先地位。由此,刺激了广东私商的海外贸易,广州港成为全国惟一合法的外贸港口,并重新成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第一大港。而明永乐、宣德年间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无疑对海上丝绸之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航海领先于当时世界航海的具体表现。

南海海上丝绸之路及外销陶瓷:扬帆珠江口

明清时期,广东毫无争议地成为南海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角,从广东出发或经广东海域出海的远洋航线,已可通达全球各大洲。在新航线被开发之前,明代的中国航海,处于世界航海史上的领先地位。

明朝建立以后,由于惧怕逃亡海外的反明势力张士诚、方国珍等余部的威胁,同时也出于对日本帮助胡惟庸夺取帝位的防范,为了巩固其政权的稳定,明政府一改唐、宋、元各朝对外贸易的开放政策,实行了以“厚往薄来”为原则的朝贡体制。朝贡体制把贸易体系和进贡体制相结合,力图建立以大明帝国为中心、符合中华传统礼法的朝贡体系。其结果,是把传统的官方海外贸易的政治外交功能发挥到了极致。

明初洪武时曾四次下禁海令,禁止民间私商出海贸易: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宣布“禁滨海民不得私出海,时方国珍余党多入海剽掠故也”;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又宣布“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十月再次“申严交通外番之禁”;洪武三十年(1397年)四月再一次“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6)此后永乐、宣德、正统、天顺各朝都有颁布禁海令,并以立法的形式将禁海令列入《大明律》,实行海禁与市舶司管理并行的制度。这些法令归纳起来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禁止官民二桅以上远洋船出海;二是禁止私运货物出海及私贩洋货。由此,明政府在明中期以前对海外贸易实行了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垄断,实行的是“时禁时开,以禁为主”的朝贡贸易政策。“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造成的结果是政府的不堪重负。因而从明中期以后,明政府不断地调整贸易政策:一是正德时准许非朝贡贸易国家的船舶入广东贸易(7);二是嘉靖时因“倭祸”而“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广东市舶司”对外贸易(8)。由此,刺激了广东私商的海外贸易,广州港成为全国惟一合法的外贸港口,并重新成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第一大港。至隆庆元年(1567年)“准贩东西洋”,明代的海禁才完全结束。

而明永乐、宣德年间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无疑对海上丝绸之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航海领先于当时世界航海的具体表现。

郑和,云南昆阳(今晋宁)人,回族,原姓马名和,小字三宝。郑和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对西洋事物有所耳闻。他幼年参加明军,为燕王朱棣的太监。《明史·郑和传》称,郑和“自幼有材志”、“丰躯伟貌”、“博辩机敏”、“谦恭谨密”、“出入战阵多建奇功”。郑和受到明成祖朱棣的信任,被提升为内官监太监,永乐二年(1404年)赐姓郑,从此名郑和。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十五日,明成祖派遣郑和出使西洋,揭开了郑和下西洋的序幕。郑和出使西洋的人员,主要有水手官兵、采办、工匠、医生、翻译等27800多人。郑和船队的性能、装备及规模都是当时世界一流的。船队中较大的船舶称为宝船。宝船最大者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中者长三十七丈,宽十五丈。九桅十二帆,十六橹至二十橹,舵重4810公斤。郑和船队有宝船六十二艘,此外还有马船、粮船、坐船、战船等,共五种不同功能的船型,船只达200余艘。船队满载丝绸、瓷器、金银、铜铁、布匹等物,从江苏太仓刘家港出发,经福建五虎门出海,经广东南海海域到达西洋(另有两次从广东出海)。宣德八年(1433年)郑和在出使回程到古里(今印度卡利卡特)时,在船上因病逝世,“下西洋”从此结束。

从1405年到1433年的二十八年里,郑和先后七次下西洋,共访问了30多个国家,加强了中国人民与亚非人民的友好关系,显示了中国人在造船、航海等方面的高超技术,证明了当时的中国在世界航海事业中居于领先的地位,反映了明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所取得的成就。同时,郑和下西洋也大大提高了明朝的国际声望,把朝贡贸易推向了繁盛之巅。据统计,永乐一朝(1403—1424年)就有46个国家和地区先后239次由海路前来向明朝朝贡。其中渤泥(今文莱)、满剌加(今马来西亚马六甲)、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古麻剌朗(今菲律宾棉兰老岛)四国先后有七位国王来过中国,与明朝交往最为密切。

郑和七下西洋列表(9)

郑和下西洋的过程中,在继承前人航海经验的基础上,以郑和船队的远航实践为依据,经过整理加工而绘制成的《郑和航海图》,是现存最早的中国水师海图,也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航海图集。该图集原名《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因其名冗长,后人简称为《郑和航海图》。原图呈一字形长卷,收入明末儒将茅元仪(1594—1640年)所编的大型军事类书籍《武备志》时改为书本式。该图集自右而左,有序一页,图面二十页,最后附“过洋牵星图”二页。主要内容是:图上所绘基本航线以南京为起点,沿江而下,出海后沿海岸南下,沿中南半岛、马来半岛海岸,穿越马六甲海峡,经锡兰山(今斯里兰卡)到达溜山国(今马尔代夫)。由此分为两条航线,一条横渡印度洋到非洲东岸;另一条从溜山国横渡阿拉伯到忽鲁谟斯(即霍乐木兹[Hormuz],又译作和尔木斯,在今伊朗东南米纳布[Minab]附近)。图中对山岳、岛屿桥梁、寺院,城市等物标,是采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立体写景形式绘制的,形象直观,易于航行中辨认。对主要国家和州、县、卫、所、巡司等则用方框标出,以示其重要。图上共绘记530多个记名,包括了亚非海岸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往返航线各50多条,航线旁所标注的针路、更数等导航定位数据,更有实用价值。所谓针路,是古代用罗盘针所指示的航道、航向。在罗盘指引下,从甲地到乙地的某一航线上有不同地点的航行方向,将这些航向连接成线,并绘于纸上,就是人们所说的针路,又称针经、针簿。从甲地到乙地,不同航线上的针路各有不同;同一航线上之来回往返,针路也不尽相同。可见,针路是指导人们远航成功的必要条件。郑和船队使用如此精密的罗盘仪器指示航向,在世界航海史上开了先河,这也是郑和七下西洋成功的重要保证。所谓更数,明朝一昼夜分为10更。从计时上看,每更等于现代的2.4小时,而每更又表示航行了多少距离。那时在正常情况下,即顺风顺流的情况下,每更船队可以航行60里(30公里)。更数多少,表示船队由甲地到乙地使用了多少时,航行了多少距离,所以更数是时间和记程单位。

《郑和航海图》上的航区,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内河航区,起自南京龙江关(今南京下关),止于长江口;二是东南沿海区,止于福建厦门五虎门;三是近洋航区,止于东南亚诸国及印度半岛;四是远洋航区,止于非洲东海岸。在内海航区,由于距岸边近,目测所及,郑和他们充分利用长江两岸的山川地势导航,以传统的山水画写景形式为主,图上少文字说明,也不标注航线上的针位、更数和牵星图。在东南沿海航区,主要是沿岸航行,主要以岛屿、山峰为参照物,所以这一航区将沿岸的地形地貌画的比较详细。在近洋航区,主要包括厦门至中南半岛、苏门答腊、印度东西海岸,图上除标示沿岸的地形地貌外,在主要航线上还注明针位及各岛屿间的航行更数。在远洋航区,船队航行远离岸边,偶尔可见海中岛屿,所以图上除标示出这些关键岛屿外,还用文字注明针位、更数、从某某港口出发、到某某港时与天空特征星星的高度等,恰似天文导航。

该图集的记载说明了郑和大规模远航的基础,是宋元时期已经发展成熟的导航术。《郑和航海图》是郑和下西洋的伟大航海成就之一,对指导当时和以后的古代航海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后人研究中国古代航海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证明了明代的航海技术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

郑和下西洋的壮举,对于陶瓷贸易而言并没有太大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是一种不对等的朝贡贸易或赏赐。但是他把大量精美的永乐、宣德青花瓷器带到了航海所及的中、西亚地区,同时也把该地区的一些器物带回,影响到了青花瓷器的造型,无形中也起到了促进文化交流的作用。而由他带到中、西亚地区的青花瓷器,甚至还流传到了欧洲的地中海沿岸地区。我们从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画家贝里尼(Giovanni Bellini)(1430—1516年)的名作《诸神之宴》(The Feast of the Gods)中,便可见一斑。贝里尼是威尼斯画家,亦是威尼斯绘画派的创立人,并使威尼斯成为文艺复兴后期的中心。他的名作《诸神之宴》创作于1514年,描绘的是在一次酒神的盛宴中,生殖神普里阿普斯萨(Priapus)因为行为不检,在宴会中欲调戏仙女洛提丝(Lotis)不成而出丑的事情。画面中出现了3件青花瓷器,为典型的永乐、宣德官窑青花器风格。其时中国与欧洲之间还没有直通的航线,因此这些瓷器应是郑和带到中、西亚地区后,再间接传入欧洲的。(图20)

图20-1 [意大利]贝里尼(Giovanni Bellini,1430—1516年)油画:《诸神之宴》(The Feast of the Gods),1514年。美国国家美术馆藏

图20-2 《诸神之宴》局部

明代的航线,已可通达亚、非、欧、美各大洲。进口货物,以香料、珍禽异兽、珍宝、药材、手工业原料等为主。出口货物仍以丝绸(丝织品)、瓷器、铁器等为主。(www.xing528.com)

16世纪中叶,随着海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明朝政府在正德(1506—1521年)、嘉靖(1522—1566年)年间,对官府原有的贸易体制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所谓的“广中事例”。其核心内容是对贡舶私货和商舶征税。1509年对外国商船抽税30%,1517年降为20%,抽分制从此公开确立。但是个别货物的税率也有上下浮动的,如苏木新加坡木的关税是50%,有的货物是10%。(10)

澳门开埠后,广东地方政府准允葡萄牙人中国商人贸易的合法化,税收将抽分改为按船只吨位征收白银“船税”,又称“船钞”、“吨位税”(tonnage tax),将实物税改为货币税,改变了中国传统的税收方式,税率一直沿用至清代

延续千年的市舶制度,也随着明朝的灭亡而终结。市舶制度包括市舶司的设置及其机构、职责范围和各项事务的具体规章办法。从唐代设置市舶使开始,市舶制度历经唐、宋、元、明四朝,发挥了类似今天海关的重要作用。明代的市舶司主要设置在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其中浙江、福建两省的市舶司常有罢革,只有广东市舶司相对固定和稳定,而且其管理的南海海上对外贸易也最为兴盛。

图20-3 《诸神之宴》局部

从15世纪开始,由于奥斯曼帝国控制了欧洲通往亚洲的陆路通道,从而使得欧洲新兴的资产阶级积极地对外寻找通往中国和印度的海上通道,以便于筹集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货币和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历经迪亚士、麦哲伦、哥伦布、达伽马等人的探索后,最终找到了通往亚洲的通道,成功地实现了新航线的开辟。新航线的开辟,改变了各洲间基本封闭的状况,为后来欧洲的掠夺和三角贸易打下了基础,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生产资料和市场,同时,西方的殖民统治和掠夺也给美洲和亚洲等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新航线开辟后,最早从海路到达中国并经营中西海外贸易的是葡萄牙人。葡萄牙人最早来到中国是在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11)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进入并“租居”澳门,即开始以澳门为中转基地,利用明政府准许广东市舶司开放对外贸易的政策,开展对广东的贸易。从万历六年(1578年)开始,葡萄牙获得广东地方政府批准,于每年春夏两季到广州海珠岛(今广州市沿江路广州市少儿图书馆)参加为期数周的定期市(交易会)贸易,直接在广州购买生丝、丝织品、瓷器等商品运往澳门,再转运至日本、东南亚和欧洲国家出售。在葡萄牙人同广东的贸易打开局面之后,葡萄牙人又在臣服于明朝皇帝、服从明朝官府管辖的前提下,开始经营海上贸易,大力开展澳门与印度果阿(Goa)直到里斯本的贸易,由此开通了广州—澳门—果阿—里斯本的海上贸易航线。(12)这条航线分两路:一路是从广州至澳门出海,西行至印度西海岸的果阿,再按唐、宋的“广州通海夷道”老航线到达欧洲;另一路是到达果阿后又再分两路:一是走印度洋的官屿留(Male,今马尔代夫群岛)西行经木骨都束(Mogadishu,今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和莫桑比克海峡,绕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沿大西洋非洲海岸北行到摩洛哥(Morocco),至里斯本;二是离开果阿后从克亚丁渡海,经哈浦尼(C.hafun,今索马里东岸的哈丰角)和木骨都束,继续沿东非海岸的麻林地(Malindi,今肯尼亚肯尼亚东岸的马林迪)和慢八撒(Mombasa,今肯尼亚南岸的蒙巴萨),南行至坦桑尼亚、莫桑比克海岸,到南非绕过好望角,再沿大西洋非洲海岸北行至摩洛哥巴特港,抵里斯本后转至欧洲各国。这条航线全长达11890海里。

在上述航线之后,紧随葡萄牙人而来的,是西班牙人。西班牙在1571年侵占菲律宾后,于万历三年(1575年)开辟了广州—澳门—马尼拉—拉丁美洲的航线。万历十一年(1583年),西班牙准许葡萄牙商人和中国商人从澳门到马尼拉贸易的合法化。由此,形成了一条世界上最长的大三角海上丝绸之路贸易航线。这条航线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冬季从广州启航,经澳门出海,经东沙群岛、吕宋岛西岸至菲律宾马尼拉港。第二段从马尼拉启航,进入太平洋后,先借助西南季风北行至日本海域,再借助西北风横渡太平洋至美国中部海岸,然后折向南行,利用盛行于海岸的西北风、北风直达墨西哥西海岸的天然良港阿卡普尔科(Acapulco)和秘鲁的利马港(Lima)。全程约需时间半年左右。(13)

自葡萄牙人“租借”澳门后,澳门成为广州至日本长崎贸易的中转港,广州—澳门—长崎的贸易航线在16—17世纪日益繁忙、兴盛。广州至东南亚的老航线在此时也更加巩固和繁忙。

在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后,荷兰和英国成为“后来居上”的海上殖民和贸易的国家。

荷兰地处欧洲北海之滨,素有海上航行和经商的传统。16世纪时,荷兰是北海和波罗的海最重要的航海国家。向东方扩张之前,荷兰人主要是到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批发由葡萄牙商人从东方贩来的货物。1580年葡萄牙被西班牙征服后,荷兰因与西班牙不和,其商船无法再进入里斯本港口,转口贸易大受影响,于是开始寻找前往东方的航路。大概在1584年(明万历十二年)已有荷兰水手搭乘葡萄牙商船到达澳门。(14)最早记载荷兰人到达中国沿海的是《粤剑篇》:“辛丑(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间,有二夷舟至香山澳,通事者亦不知何国人,人呼之为红毛鬼。其人须发皆赤,目睛圆,长丈许。其舟甚巨,外以铜叶裹之,入水二丈。香山澳夷虑其以互市争澳,以兵逐之。其舟移入大洋后,为飓风飘去,不知所适。”(15)荷兰人力图在中国东南沿海建立自己的基地,以打破葡萄牙人对中国贸易的垄断,多次进攻澳门不果,于1622年(天启二年)转而占领澎湖并筑城立足。明朝水师于1624年(天启四年)收复澎湖,荷兰人转而侵占台湾,在那里建立了热兰遮城(Zeelandia,意为“岛屿”)。福建海商将中国沿海地区的丝绸、瓷器运到台湾,再由荷兰商人转运至其他地方。荷兰人对这种转驳的贸易方式不满,希望能自己控制从中国沿海到台湾的贸易,决定中国产品的价格。1653年(清顺治十年)清军攻下广州后,荷兰商人从台湾到广州贸易。1654年荷兰派出第一个前来中国的使团到达广州,打开了中荷直接贸易的渠道。1655年夏,荷兰使臣伯多俄罗也(Pieter de Goyer)和雅哥伯斯(Jacob Keizer)携使团到达广州,在此居留了半年之久。次年春得到清廷允许进京,在北京居留约三个月后,携顺治皇帝的回书返回。至乾隆末年,荷兰曾六次遣使中国。

在17世纪,新兴的殖民国家英国、法国、荷兰等为了处理在殖民地地区的事物,先后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它们分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列颠东印度公司)(160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丹麦东印度公司(1616年)、葡萄牙东印度公司(1628年)、法国东印度公司(1664年)和瑞典东印度公司(1731年)等。这些国家的东印度公司是为了对印度和东南亚各国经营垄断贸易、进行殖民地掠夺而特许设立的。它们不仅享有贸易独立权,还有权代表政府订立条约和和约,有权组建军队,有权发动战争,享有独立国家的主权,拥有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

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该公司在东印度(指亚洲南部的印度和马来群岛)贸易的垄断权持续了21年。随着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到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实际上起到了助理政府的作用并享有军事特权。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715年在广州设置常驻商馆,正式从事与中国的直接贸易。在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由于完成了工业革命而国力强盛,逐步取代荷兰,成为中欧贸易的霸主。当时来到广州港的英国商船超过了其他国家商船的总和,占80%以上。瓷器仍是贸易的主要货物之一,在1720—1770年间就有大约三万件中国瓷器输出英国。大量中国瓷器从广州港输出,运到英国后,再从英国转运至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和英属北美东海岸殖民地等国家和地区。而在当时广州的对外贸易中,各国商人也都统一使用英语。(16)至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开始,在欧洲本土瓷器生产的影响下,英国才停止成批从中国进口瓷器。(17)道光十三年(183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专利权因期满而被撤销。此后,来广州十三行贸易的英国商人从原来统一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组织而变为散商,英国政府特派出官员与中国政府交涉商务事宜,使原来商人与商人之间的交涉变成为政府间的交涉,由此而埋下了中英两国冲突导火线的种子。

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文原文为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该公司是股份公司,最初是荷兰商人为了对抗其在远东的对手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强殖民掠夺,把所有东方的船运公司合并在一起而成立的。荷兰政府授予了东印度公司在非洲好望角和美洲麦哲伦海峡之间地域的通商独占权,东印度公司享有占有土地、建立武装、发行货币、任命官吏、对外缔约等权力,实际上是荷兰政府在海外殖民活动的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商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手中购买中国瓷器,再转运到东南亚、南亚和欧洲出售。购买不到时就抢劫葡萄牙商船。著名的克拉克瓷,就是荷兰人抢劫葡萄牙商船后,把船上的青花瓷器运回首都阿姆斯特丹拍卖而获得巨额利润,在欧洲引起轰动。由此在欧洲人们就把这种绘有开光纹饰的青花瓷称为克拉克瓷(详见第五章第一节)。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最盛时,商船达到了六千艘。(18)荷兰东印度公司主要是依靠暴力发展起来的,它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的东印度公司,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订立正式条约,以及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丹麦东印度公司(丹麦文:Dansk Ostindisk Kompagni,英文:Danish East India Company)由丹麦及挪威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授权下于1616年创立,主要经营与印度的贸易业务,在印度的基地位于特兰奎巴(Tranquebar)。丹麦东印度公司只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繁盛期,很快就衰落下去,并于1729年解散。1732年该公司以“亚洲公司”(丹麦文:Asiatische Compagnie,英文:Asiatic Company)的名义重组,但于1772年失去了垄断的地位。在其黄金时期,丹麦及瑞典东印度公司曾较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进口更多的茶叶,并将其中的90%走私至英国以牟取暴利。在1801年拿破仑战争及1807年哥本哈根战役期间,英国海军曾先后攻击哥本哈根,使丹麦丧失了所有的舰队及Heligoland岛屿。英国称霸海洋,使丹麦东印度公司从此成为历史。丹麦从中国输入的陶瓷器,除了景德镇瓷器外,还有广彩、宜兴紫砂陶器等。

法国东印度公司(French Company of the Indies)创建于1664年,监管法国与印度、东非、东印度群岛和印度洋其他领土的贸易。该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竞争激烈。法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王权公司:公司的活动受国王任命的行政长官监督;公司的董事不是由商人充当,而是由宫廷宠臣和显贵充当;公司的流动资金中,来自国王赏赐的要比商人认购的股金多得多。这些制度无疑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性质和组织,使法国东印度公司在财政方面完全依赖政府,并受到官僚监督和国王、官员琐碎监督的束缚,它的殖民企业得不到国家的充分支援,经常感到资金不足。1720年的法国经济大崩溃使其受到重创。至1740年,它与印度的贸易额仅相当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半。1769年,它结束了对印度贸易的垄断,随后一蹶不振,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销声匿迹。法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输入瓷器稍晚于荷兰、英国等国。1698年“安菲特利特”号首航中国,运回167箱共计68万件中国瓷器,包括有盘、盆、罐、瓶、咖啡具、剃须盘等生活及陈列用瓷。这是法国对华瓷器贸易的开端。(19)法国输入的中国瓷器,主要有纹饰构图繁密华丽、色彩鲜艳的景德镇青花、五彩、粉彩,以及广彩瓷器等等。

瑞典东印度公司(瑞典语: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简称SOIC)是一间为了与东亚(特别是中国)贸易而于1731年在瑞典哥德堡成立的公司。该公司的成立,是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功所启发,并于18世纪成为瑞典最大型的贸易公司,该公司享有于好望角以东的地区贸易和航行、发行股票、军事等方面的特权,至1813年停止运作。瑞典东印度公司从未向中国贩卖过鸦片。瑞典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输入大量的景德镇瓷器和广彩瓷器(详见第三章第五节)。

明代的陶瓷器外销,因新航线的开辟而发展更加迅猛。明中期以前,龙泉窑系青瓷和景德镇瓷器仍是主打品种。明中期以后,尤其是17世纪以后,景德镇瓷器的外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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