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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天文学:揭示《尧典》四仲中星观测年代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竺可桢认为,四仲中星的观测都是在尧都平阳进行的。因为,竺可桢的推算是把尧都平阳视为四仲中星的唯一观测地,且没有考虑星光亮度对观测时刻的影响。综上所述,《尧典》四仲中星可确定为殷末周初时所测之星象。他们的推算结果,与竺可桢把《尧典》四仲中星的观测推算成属于两个时期的结果相比,的确显得十分理想。

楚国天文学:揭示《尧典》四仲中星观测年代

《尧典》四仲中星的观测节日、观测目标、观测方式及观测时刻等诸项观测条件既已基本确定,则其观测年代便可依岁差原理着手推算。至于观测地点,依《尧典》所记,应确定为旸谷、明都、昧谷、幽都四地。但竺可桢认为,四仲中星的观测都是在尧都平阳进行的。不过,他没有说明持这种认识的理由。为了说明问题,现姑且把观测地点按尧都平阳和《尧典》四地两种情况分别予以推算。

如果观测地点是在传说中的尧都平阳,则四仲中星的观测年代可推算如表1-5。

表1-5 四仲中星在尧都平阳观测的年代推算表

审阅表1-5 的推算结果,可以看出,秋分节的虚宿一是唯一不存在争议的校准星,它既是虚宿的距星,又是虚宿中之最亮星,其观测年代是公元前1061 年。但春分节、夏至节和冬至节的校准星中,只有春分节中的星宿一的观测年代(前1065 年)与虚宿一最为接近,仅有4 年之差;而夏至节中最为接近的是尾宿五,其观测年代是公元前814 年,与虚宿一已相差200 多年;冬至节中测年最接近的昴宿一为公元前1844年,与虚宿一的测年相差更是多达800 年。这种参差不齐的推算结果是难以作为说明问题的依据的。这就表明,《尧典》四仲中星如果以尧都平阳作为共同的观测地点,并且把恒星亮度对观测时刻的影响考虑进去的话,则无论以各星宿之距星为校准星,还是以各星宿中之最亮星为校准星,都难以推算出能够说明问题的观测年代。

如果观测地点分别选在《尧典》所记述旸谷、明都、昧谷、幽都四地,则四仲中星的观测年代可推算如表1-6。

表1-6 四仲中星分别在《尧典》四地观测的年代推算表

审阅表1-6 的推算结果,可以看出,虚宿一作为秋分节的唯一校准星,其观测年代是公元前1055 年。如果其他节日的校准星像竺可桢那样选取各星宿的距星,则春分节中观测年代最相近的是星宿一,其测年为公元前1031 年,与虚宿一的测年仅相差24 年;但夏至节最相近的是尾宿一,其测年为公元前837 年,与虚宿一和星宿一的测年均相差近200 年;而冬至节的校准星昴宿一,其测年为公元前1962 年,与虚宿一和星宿一的测年差距加大到了900 年以上。这样的推算结果,亦难以作为说明问题的依据。但如果各节日的校准星均取各星宿中的最亮星,则春分节中与虚宿一观测年份最接近的也是星宿一,其测年为公元前1031年,夏至节中最接近的是心宿二,其测年为公元前1099 年。此三星的观测年份最多相距67 年,平均年份为公元前1062 年,相当于殷末周初。而冬至节的校准星昴宿六,其测年在1000 多年前的公元前2119 年,即相当于尧舜时代。这一结果表明,如果《尧典》四仲中星的观测分别在旸谷、明都、昧谷、幽都等四地进行,观测目标取各星宿的最亮星,所得到的结果与竺可桢《论以岁差定〈尚书·尧典〉四仲中星之年代》一文的推算结果基本一致。当然,这只能说是一种巧合。因为,竺可桢的推算是把尧都平阳视为四仲中星的唯一观测地,且没有考虑星光亮度对观测时刻的影响。

关于理论推算出的“星昴”之观测年代何以会与其他三星差距甚远的问题,竺可桢的解释是:(www.xing528.com)

太古之时,人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均从事于农艺畜牧。在春、夏、秋三季,正值农工方酣之际,人民职业、均在户外,始昏之终,正为户外工作停辍之初,亦为明星方现之时,故春分、夏至、秋分昏时之中星,为有目所共睹,其观察当可靠。及至仲冬之月,农事业已告终……当此际黄河流域,在日落西山之时,温度概在冰点以下。羲和是否能不惮严寒,鹄待曦日之下,朦影之终,明星之现,而测中星之位置,实为疑问。[46]

这一解释是有相当道理的。据此,竺可桢认为,“星昴之不足据而当承认为谬误也”,并且断言,“《尧典》四仲中星盖殷末周初之现象也”[47]

下面两点,可为这个结论进一步提供依据。

第一,长期以来,人们在殷墟卜辞中只找到了“春”“秋”二字,而未发现“夏”“冬”二字,因而大多认为,我国直到殷代还只是将一年分为春、秋二季,尚无四季之分[48] 。虽然有学者研究认为,卜辞中实有“夏”“冬”二字,殷时已有四季之分[49] ;但即使如此,也很难把古人对四季的认识上推到尧代。

第二,古代只有在实行以太阳记年、太阳记月的阴阳历的情况下,才有必要通过天象观测去校准月份和季节的关系。殷墟卜辞的记载表明,殷代确实已在行用以闰月调整月份与季节关系的阴阳历[50] 。而尧代天文学可能尚处在“祀大火,而火纪时”[51] 的观象授时早期发展阶段,远不具备制定阴阳合历的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尧典》四仲中星可确定为殷末周初时所测之星象。《尧典》把它们记述成唐尧时代的天象,只应视为著述者的假托和附会。

在竺可桢的工作之后,据笔者所知,国内在20 世纪80 年代又曾有赵庄愚和王铁两位学者先后对《尧典》四仲中星的观测年代进行过推算。赵氏推得的结果是,《尧典》四仲中星均观测于夏代的公元前2060年左右[52] 。王氏推得的结果是,《尧典》四仲中星均观测于西周末东周初的公元前800 年左右[53] 。两人的结论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做到了使四仲中星的测年属于同一时期。

他们的推算结果,与竺可桢把《尧典》四仲中星的观测推算成属于两个时期的结果相比,的确显得十分理想。不过,为了获得这样理想的结果,他们所采取的措施却是值得商讨的。例如,赵氏一方面认为四仲中星的观测地点应该分别为旸谷、交阯、昧谷、幽都四地,但在实际推算时,却把“日永星火”的观测地从古文献所记载的交阯(相当于北纬21°的今越南北部)北移到了衡阳之北(相当于北纬28°的今湖南长沙),这种做法不知有何依据。又如,王氏一方面认为四仲中星的观测时刻都应该以观测地点(尧都平阳)的民用昏影终止时刻为依据,但在实际推算过程中,却只将“日永星火”的观测时刻定在平阳夏至日的民用昏影终止时刻(19 时47 分),而对“日中星鸟”“宵中星虚”“日短星昴”等三个星象则不分季节地统一设定某个观测时刻(如19 时、19时12 分、19 时08 分、18 时56 分、18 时52 分等)依次进行试算,且未说明其设定这些观测时刻究竟有何依据。赵、王二人这种将自己认定的观测条件随意进行变更的做法,对其推算结果的可信度是否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呢?令人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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