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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业市场的特点及市场化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各地的水生产成本存在差异,加之市场的区域性,市场是分割的,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价格,因此通常是一地一价。水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没有替代品。水的必需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应该说,这个必需是对特定质量、一定数量的水的必需,超过“必需”水平的用水需求则随水价及收入水平的影响而变动,即符合有效需求的特性:收入提高,需求增加;水价提高,需求减少。

城市水业市场的特点及市场化研究成果

城市水市场是一个不完全意义上的市场[5],或者说是个“准市场”,其原因主要有:①水资源交换受时空条件限制;②水功能尽管很多,但只有像供水、中水等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部分才能进入市场;③资源水价和环境水价并非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密切,不同区域间的差别很大,难以进行自由竞争;⑤水作为公共物品,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它具有自然垄断性,消费者基本上没有选择权,不论对水商品或服务是否满意、也不论水价格是否合理,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

具体到供水与污水处理行业,其市场化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城市水业中,有的完全不能市场化,有的比较容易市场化,有的介于二者之间,这就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分类指导各项改革,建立充分竞争、有限竞争、适度竞争三个层次的竞争机制。对于一些可以实行市场化的、可以自由竞争的行业,要推行市场化,向民间开放,如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等。城市供水行业虽然具有自然的垄断属性,但政府可通过改革,打破垄断,形成适度竞争,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原因是人们对于城市供水有着天然的市场需求,比较容易建立起供求关系,其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已经存在。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则介于上述两种类型之间,需要引入有限竞争。原因是人们对自己排放的废水并不容易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建立起供求关系。从环境理论上讲,这种供求关系是存在的,但实际上需要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法律制度予以安排。供水即使没有政府的市场化框架,它也能运作,而城市污水处理则不然,其原因就在此。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将污水处理费并入供水费用一同收取,使收取污染处理费用的操作简便易行,其原因也在于此。目前各地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居民的承受能力而不是根据全部成本制定的,因为如果实施污染者全部支付原则,污水处理费会高于供水成本,一部分居民支付会有困难。

2.4.3.1 城市供水行业的特征[6]

(1)供给的自然垄断性。对于自来水行业而言,一方面,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各地的水资源存在不同程度的稀缺性;另一方面,供水行业在提供服务时要形成供水管网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成本,而且这种固定成本具有沉淀性,即很难转产于其他用途、折旧年限长,因而使新企业加入困难,存在进入壁垒。当管道铺设后,边际成本(即多增加一单位供水的费用)却很小。而且,在供水能力限度内,需求越多,分散在每一需求上的固定成本越小,越能收到规模经济效益。所以自来水供水行业大都由政府直接经营或由受政府管制的私人企业间接经营。我国目前大多数自来水企业是由政府直接经营的,但近几年来,随着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国内不少城市的自来水供水亦出现了公私合作的现象。

(2)区域性。跨流域调水打破了流域界限,但由于其成本高昂且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实际中很少发生。通常是就地取水,这就使得水市场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供水往往被限制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一般是一个城市。同时,由于自来水行业通常由政府经营,行政界线往往成为水市场的界线,一个城市的建城区域常常就是该地区自来水的市场范围,这就使得自来水成为地区性商品,不可能随意改变它的市场范围和地理位置。

不同城市的水资源禀赋不同,表现在水源、水质、水量、取水的难易程度、输水的距离远近等方面都有不同,因此,其生产成本也不同。由于各地的水生产成本存在差异,加之市场的区域性,市场是分割的,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价格,因此通常是一地一价。

自然垄断和地域性的市场造成供需双方不能任意选择。缺水时,消费者很难找到新的卖者;多水时,卖主往往又找不到新的买主,多余的水又卖不出去。因此,供需双方存在很强的依赖性。

(3)供给总量的有限性。一个城市的水资源拥有量通常是有限的。尽管跨流域调水可以增加某地水资源的拥有量,但一个地区的水资源总量基本一定。因此,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一个城市的可用水量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另一方面,由于自来水行业的固定成本巨大,当需求超过供水能力时,要扩大供水必须投入大量固定成本,且建设周期较长。正是这两方面因素决定了供给总量的有限性。在供给有限的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口增加,自来水需求呈增长趋势,许多城市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在总供给量一定的前提下,必须从需求入手解决供求矛盾。

(4)价格弹性。水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没有替代品。水有时往往和基本人权等政治问题联系起来,因而是个较为敏感和复杂的话题。对水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危及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包括居民和企业在内的消费者必然要求水供给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各国政府在管理水时都注意社会公平目标,尽量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长期以来,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用政府的财政收入对供水进行补贴,认为此举有助于工农业的发展与社会稳定。(www.xing528.com)

水的必需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应该说,这个必需是对特定质量、一定数量的水的必需,超过“必需”水平的用水需求则随水价及收入水平的影响而变动,即符合有效需求(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特性:收入提高,需求增加;水价提高,需求减少。

经济学认为,限定得越具体、越明确的商品,其替代品数目就越多,因而其价格弹性也就越高;限定得越宽、越笼统的商品,其替代品的数目就越少,弹性也就越低。对于水资源而言,基本不存在替代品,因而需求弹性较小,但若将其划分为不同水质的水,如原水、上水(自来水)、中水、下水(污水)等,情形就不一样了。因为,这几种水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例如,可以用中水或原水替代上水作为工厂的冷却水等。不同水质的水的用途不同,例如上水几乎可用于所有需水的用途,而下水,相比之下,用途很小,只能用于一定条件下的污灌等。由于两者的用途不同,它们的需求弹性就不一样。上水的用途多,其需求弹性就较大。因为,当价格升高时,消费者就会缩减上水的需求,把较少的数量用于重要的用途上,如饮用;随着价格降低,消费者会增加购买,把它用于不太重要的用途,如喷洒、冷却;下水却不一样,无论价格高低它都只能用于污灌等少量用途。由于上水、中水、下水三者的用途依次变少,三者的价格弹性也依次变小。由此可以得出,如果不同水质的水的价格构成合理,形成差价、拉开档次,伴随市场条件的进一步成熟与完善,目前利用上水的情况将会有所改变,水资源短缺的局面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只注意到水的必需品特性,忽视了它的商品属性、从而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来影响其需求。低水价使得消费者不控制用水量,造成了水的浪费和滥用,政府的价格补贴更加鼓励了对水的浪费,使需求远远超过“必需”的水平,造成日益尖锐的供求矛盾。对用水需求弹性进行分析的目的是,利用价格杠杆压缩需求,充分利用各种水以缓和对上水的需求压力,满足人们不断增加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5)安全性[7]。供水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身体健康,这里的供水质量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水的物理性质,包括水的气味、有害物质的含量等;二是经营者的服务水平,包括保证用户需要足够的水压,发生水管泄露时能得到及时修复等。

(6)外部性。水资源是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又是一种重要的环境要素,人们对其的生产使用活动往往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这种影响通常表现为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人口剧增,因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在许多方面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世界银行1997年的统计显示,全国270个严重缺水城市中,74个城市是由于水污染导致水源污染引起的,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已接近每年330亿元。

然而,在市场机制下,这种损失并不由污染者承担,受损者也并未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便是生产、使用水的过程中引起的外部性,这种负的外部性显然是一种损失。正是由于这种外部性的存在造成了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如何使这种外部性内部化,便成为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关键

2.4.3.2 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主要特点

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性、公益性、资本高沉淀性、区域垄断性等特点。其自然垄断性是以其管网系统为基础的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所决定的。其公益性特点是不言而喻的,人人都有权利要求获得有效的污水处理服务,因此政府或市政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公众提供有效的污水服务。与城市供水行业一样,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也具有资本高沉淀性的特点,因为污水收集管网同样具有规模经济,一个城市一般只需要铺设一套污水收集系统,且污水收集管网属非经营性资产,需要体现社会效益,具有资源统筹配置特征,需要以政府名义进行投资。而且这部分管网的资金投入额巨大,且建设好的管网专用性较强,只能收集污水,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鉴于不同污水的化学成分复杂,混合传输不仅扩大污染面,而且还可能产生难以预见的化学反应,所以同供水市场一样,污水处理市场也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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