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环境中,人们可以直接看到或者感受到不公平行为,并通过一系列行动来对实施不公平行为的人进行惩罚,最终促进群体公平和公正。而在网络当中,由于网络的特殊性,人们可能并不能采取行动直接惩罚违反社会规范的人,但是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或者在使用网络的过程当中,当人们出现违反群体公平公正的事件时,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参与成员的远程性,人们可能并不能直接惩罚违反群体规则的人。从前两个研究中,研究者探讨出在网络环境中人们更倾向于采用名誉管理的方式对不当获益者进行信用惩罚,以此来威慑不当获益者,同时提醒潜在受害者。那么,利他惩罚的发生机制是什么?有研究者认为,利他惩罚是利他行为的一种(Fehr & Gächter,2002),也有研究者认为,利他惩罚之所以起作用,是惩罚的促进作用(陈思静、马剑虹,2011)。因此,探讨人们实施利他惩罚的动机很有必要。
在前两个研究中,研究者分别采用金钱惩罚和信用惩罚的方式,探讨在不同条件下,利他惩罚对情绪的影响和对惩罚力度的影响,对整个群体公平的促进作用,侧重点都放在惩罚上,而本研究将采用更加生态化的方式,在网络不公平环境中创造互动场景,摈除以数字对不当获益者的惩罚,以互动和交流的方式,探讨利他惩罚的动机和情绪变化。预研究中已得出结论,网络提醒是网络中的利他惩罚的一个重要手段,它满足利他惩罚的三个条件:①网络提醒会给破坏群体规范的行为主体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如声誉的损失);②需要惩罚者付出一定代价(潜在的风险或一些实质的物质付出);③网络提醒促进了社会公平,是一种利他行为。同样,调查发现,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与现实生活中相比,有如下特点:安全性,结果有效性高,免责性,惩罚力度小,惩罚意愿强,惩罚代价的无形性和惩罚指向的分散性。
2012年的一篇研究认为:网络提醒是指在网上给予他人的一些提醒行为,如在网上提醒他人警惕某些诈骗引诱等不良信息、在网上曝光一些不法事件以提醒他人注意、自己在网上受了骗自觉发贴子提醒大家、告诉网友一些网络陷阱等(Feinberg,Willer et al.,2012)。研究者认为网络提醒之所以起作用,与名誉系统有关,即网络提醒中分享的信息会包含一些对个人或群体的名誉进行定位的信息,而个体或群体有维护自己的名誉系统的倾向。名誉系统可以促进合作并且制止自私自利(Wedekind & Milinski,2000)。
在本研究中,研究者要考察利他惩罚的动机和亲社会倾向。本研究假设:
(1)挫折假设:在网络环境中,被试目击反社会行为出现会被激起负性情绪,被试体验越多的负性情绪,就会越有利他的、纠错的冲动。负性情绪的体验是促使被试采取行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有更多亲社会倾向的个体当中,他们的负性情绪体验更为强烈。
(2)亲社会假设:被试进行利他惩罚的最原始的动机是保护和帮助他人。(www.xing528.com)
(3)情绪缓解假设:被试投入亲社会的信息传播,会有效地减少负性情绪,而有较高的亲社会倾向的人会体验到更多的情绪缓解。
(4)促进公平假设:在有较高利他惩罚约束机制的环境中,被试更容易遵守群体潜在规则,自觉维护群体公平。
图7-1 研究三的三个实验
注:实验6将探索是亲社会动机还是惩罚动机促使利他惩罚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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