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新闻业在新闻内容中性化、新闻业务自主化和新闻运营产业化三方面都取得显著进步,正从一个单纯的国家宣传机器,逐步发展为一个繁荣的传媒产业(周翼虎,2008:1)。导致这一显著变化的深层动力是中国传媒业的市场化。受此影响,传媒开始具有利益动机,追求利润成为传媒组织运作的基本驱动力,而且传媒组织开始依赖于广告和其他商业行为来作为自己收入的来源。如果说改革之前中国媒体的运作主要是按照宣传逻辑运作的话,那么市场化之后,市场的力量逐渐成为国家之外的另一个支配传媒行为的力量。政府和市场的双重逻辑成为影响当代中国传媒运作和实践的两股基本力量(Zhao,1998)。
很多学者着重探讨了中国新闻业市场化改革的政治意涵,认为中国的新闻体制会比照西方新闻体制的发展而逐渐脱离国家控制。如Lynn WhiteⅢ(1990)对20世纪90年代之前上海媒体改革的研究已经发现,上海媒体在组织、人事、财政和内容四个方面都发生了结构性的多元化变革。其中内容上的多样化主要集中于大众文化而没有触及政治领域,但这种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政治产生影响。曾供职于《人民日报》评论部的吴国光(GuoGguang Wu,2000)认为,受市场化影响,中国媒体正从国家统一结构转向地方和部门的分散结构,从政党国家的垄断结构转向国家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更加多元的结构,从党报支配一切转向党报与非党报竞争结构。媒体依旧是党的喉舌,但已形成“一个大脑,多个嘴巴”(one head,many mouths)的格局。媒体在结构上的分散化表明,新闻的局部自由化正在形成。虽然媒体结构上的自由化主要发生在“社会”部门而非“政治”部门,而且这种渐进自由化在本质上仍然是经济的,但其效应最终会向政治领域溢出。正是由于媒体领域的变化具有结构基础,因而这一变化的趋势才将难以逆转。顾昕(Edward Gu,2001)借用国家法团主义理论分析了国家—新闻业关系的变化。他认为,70年代末以后的改革开放,同样使得中国的新闻媒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可以概括为三点:“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市场化”(marketization)、“自我解放”(self-liberalization)。最重要的变化不是发生在国家与职业团体之间,而在于国家与媒介组织之间:一个从国家主义到国家法团主义的演变过程正在发生。尽管国家对新闻业的管制依然严苛,但在去中心化、市场化以及部分新闻从业者职业追求的影响下,中国新闻业的“自我解放”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1992年以后,随着传媒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媒体在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分化表现得更加明显,国家对他们的监管也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媒体的发展就像一个不倒翁,国家对媒体的控制摆荡在放松与收紧之间”。麦康勉(Barrett McCormic,2003)从传媒所有制的多样化角度论证了传媒体制的有限多元化,并认为传媒内容上的多样化主要体现为“软性新闻”的盛行和“舆论监督”内容的增强。“软性内容”并不涉及政治讨论,但这类内容的增加标志着国家权力在功能上的重要变化。虽然“舆论监督”内容难以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并在实践中受到诸多限制,但它却有助于推动多样化的公共言论。总之,商业化所带来的传媒体制与内容的多元化、传播技术更新与全球化发展,为开放和理性的公共领域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与商业化之前由国家所垄断的传媒相比,中国传媒在复杂的变化中,更有希望发展出一个更开放、更包容、更理性的公共领域。钱蔚(2002)认为中国新闻业的变迁主要由政治、市场与公共领域三方博弈形成。她以中国电视业的制度变迁为例说明市场的发展是新闻业变迁的根本动力,政治则顺应了市场的要求以自觉和务实的方式来对媒体进行控制。中国新闻业正处在一个从政治权利领域走向“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过程。张朝阳(2006)以“增量变革”为核心概念分析了90年代以来的中国传媒,他认为市场化改革所催生的增量和积累的存量,已对既有传媒体制形成了日益膨胀的博弈张力和变革压力,使其面临着一种深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危机。这种危机也把中国传媒体制逼入了必须进行“突破性改革”的“深水区”。这场变革产生的政治效果是中国传播政治开始发生从无到有、从贫困到发生的转化。这种正在发生的传播政治包括:市场化传媒的政治能动性有所增强,开始表现出对社会经济领域和公共政策领域的介入能力和干预功能;网络传播使民意获得表达渠道和聚集空间,通过技术化虚拟的公共领域,公众实现民意的密集表达,并对现实政治形成真实的舆论压力和对公共政策进行信息输入,达到政治参与的效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建构了政府与传媒的互动博弈关系,对公民知情权的满足和政府阳光施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他还指出,“传媒体制束缚下的中国传播政治,迄今为止依然是带有非连续性和非制度化本质特征的小概率事件”。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不应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影响抱有过于积极的态度。在政治体制未有改革的情况下,市场力量的加入只是为国家管制新闻业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Judy Polumbaum(1994)认为,改革以来的媒体管理正逐步形成较明显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其管理机制由改革前的非制度化控制转向更趋制度化的控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建立了从中央到省、市级的新闻出版管理系统、信息办公室系统等政府机构,从而在加强了新闻管理常规化和可预测性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媒体的控制。而在此之前,新闻管理虽然在意识形态上具有严格控制,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是情境性的(situational),弹性很大。既然对媒体的政治和行政控制机制更趋严格,那么,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媒体结构的多元化就很难具有政治意义。赵月枝(1998)认为,中国媒体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宣传机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系统。在其转型过程中,系统内部的不同力量不可避免地处于紧张状态,而政党逻辑与市场逻辑的矛盾体现着其中的重要特征。商业化浪潮逐渐形成了媒体的“宣传/商业”模式,媒体必须同时迎合政党与受众并努力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公众能够获取大量娱乐、微观经济和商业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媒体参与经济和文化生活,但是他们获取政治信息、参与政治生活并影响经济决策的权利却难以充分实现。因此,媒体不可以直接挑战政党原则或抛弃政治宣传,而是努力软化政治宣传的语调,超越政治宣传的狭窄空间,增加社会及个人问题的相关内容。Daniel C.Lynch(1999)研究了改革以后的“思想工作”(thought work)后认为,改革开放已在整体上改变了中国的行政、经济和技术环境,信息传播的发布权分散成凌乱的“马赛克”。虽然政党和国家继续控制着敏感的政治信息的发生和发布,但是,中国社会的信息源、大众传媒及其他通信媒介的多元化状况已经形成,这种多元格局限制了国家的信息传递,也增加了信息控制的难度,大量信息来自不同个体和组织,因而常常显得混乱和不相协调。媒体内容的变化主要在于增加了低俗的娱乐内容,而不是严肃的政治论争,媒体内容所表现出来的自由主要体现在非政治的社会文化领域。因此他认为,“宣传国家”(propaganda state)对信息传播控制的松动,并不表明信息传播的“自由模式”(liberal model)会自然生成。何舟(2000)以《深圳特区报》为个案来探讨市场因素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弱化、修正和颠覆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意识形态束缚。在市场化过程中,来自政治和市场两方面的力量不断将媒体拉往不同的方向,呈现一种“拉锯战”(tug-of-war)的局面。就广告操作和竞争机制而言,市场力量明显占据优势;就管理领域而言,严格的政治控制依然保持强势,但市场力量却不断渗透;就新闻从业者个人而言,他们已经开始把自己看作是“党的公关公司”(Party Publicity Inc.)的雇员(Lee,C.C.,He,Z.,&Huang,Y.,2006),市场力量的影响有助于发展从业者的专业主义,但在报道内容和新闻生产过程中,政治力量仍旧占据主导地位。李金铨(1990/1994)指出,中国的媒介制度已经从全权主义转变成为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特色的威权主义。市场既和国家的权力相纠葛,又试图与之分离。媒体整体结构和内容覆盖的迅速变化,逐渐削弱了政党的意识形态控制,市场机制也重构了全国性媒体及其地方机构的等级秩序。但是,许多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如媒介集团化,不仅由政府推动,而且政府还直接介入,从而使市场化媒介面临很大限制。政治控制与经济开放之间的紧张关系导致了媒体改革的摇摆与反复:一旦经济主义路线超越政治主义,从而产生媒体对政府更大胆的批评,那么控制的循环也就开始了。周翼虎(2008:39)则认为,1978年以后,中国逐渐形成一个行政监控和垄断经营合一的新闻体制。国家“借助市场经济驯服了新闻界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促使中国新闻业日益走向产业化和去政治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威权国家的新闻传媒并不必然走向一个民主表达的公共论坛。如果国家能有效地控制新闻记者的活动甚至与新闻记者达成交易,市场经济条件下威权国家的新闻媒介就可能接受对国家的依附状态并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合流,走向民主意志表达的反面。杨银娟和李金铨(2010)以中国媒体边界的变化来考察新闻改革,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0年代媒介产业市场化之前,国家是塑造媒体边界的主要力量,媒体既无动力也无可能与国家进行议价。第二阶段是198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国家权力、市场逻辑以及衍生出来的专业主义一同塑造媒体的边界,市场化推动媒体与国家议价,国家选择性地开放一些低意识形态的领域,但仍牢牢控制着与政治体制相关的核心内容。第三阶段为媒体改革的下一阶段,市场化本身难以推动媒体边界的进一步拓展,媒体在更大领域的议价受制于国家的意愿或政治体制改革本身。中国媒体的边界被视为市场化媒体与国家议价的结果。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市场化在推动中国媒体进行议价及实施根本变革方面所起的作用既不能低估也不能高估,国家始终是作为一支起决定性影响的因素而存在。但这里的国家并不是铁板一块,国家包括媒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日常报道涉及的党政机关。决定媒体议价能力的因素包括:媒体与报道对象的权力距离、媒体与报道对象的空间距离、媒体的市场化程度、媒体领导人的取向和媒体报道的议题对政治合法性的威胁程度。在这些综合因素的影响下,不同地区的媒体边界会有变化。
上述学者多数是在一种“国家vs.市场”的范式下解释中国传媒改革的,要么站在国家一极,要么选择市场一边,作为一个重要行动者的新闻业则消失得无影无踪。事实上,市场不过是一种中性的传播机制,充其量只能充当国家—新闻业博弈游戏中的一个手段或工具:国家可以借用市场来规训新闻业,新闻业自然也可以利用市场以对抗国家的侵蚀。[1]市场是一种依附性而非能动的机制,中国新闻变革这幕大戏当中的主角始终是国家与新闻专业力量(周翼虎,2008:4)。因此,我们有必要将“国家vs.市场”的解释范式转换为“国家vs.新闻业”,这种新的范式也暗合了转型中国的整体走向。改革开放之前,国家通过列宁式政党对经济、社会、文化、武装暴力等进行全面的控制与干预,这种模式被邹谠(1994)称为“全能主义”体制。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则结束了中国国家的全能性,开启了转型的大门。市场化的改革政策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削弱了传统的全能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与干预。很多学者从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视角来分析转型期的中国,他们都注意到了社会因素的生长,并且这股趋势难以抑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市民社会派与法团主义派两种取向。许多研究者、特别是海外学者带着放大镜来搜索中国市民社会的影踪,结果却发现过于乐观。后来又提出了法团主义的理解框架,并进一步区分了国家法团主义与社会法团主义,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正在逐渐由国家法团主义向社会法团主义过渡(刘鹏,2009)。(www.xing528.com)
这一理论框架也被一些学者拿来对中国的新闻改革进行研究,他们采用法团主义的理论视角来看待转型中国的国家—新闻业关系。潘忠党(2000)认为,中国传媒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它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团体。一方面,传媒是活跃于市场的经济实体,与任何其他参与市场的经济实体没有区别。另一方面,传媒作为经济实体的身份又来自国家的特许,来自它们作为国家机器,或国家意识形态设置(state ideological apparatus)的一部分。这一定位使媒体能够享受一定的国家资源,也具备在一定范围内的市场垄断,同时,它们也因此承担与其定位相适应的服务国家政治利益的责任。这种经济利益集团和国家意识形态设置的双重身份,使得它们在运作中,服务国家所代表的“公益”(public interests)与满足本团体的“私益”(private interests)相互掺杂、难分你我,这种特殊的生存状态已经具有了鲜明的国家法团主义的色彩。展江(2008)则明确提出,至少在媒体的空间,中国已经完成了从国家主义向国家法团主义的转型。一方面,国家对媒体空间无所不在的穿透和无所不能的控制已经不复存在,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专业人士自发组建媒体的常规性合法渠道已经存在。另一方面,在国家主义遗产依然强大的社会背景中,中国媒体对国家依然具有严重的依赖性。在他看来,国家法团主义只是一种过渡状态,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社会法团主义。[2]在笔者看来,国家法团主义的视角应用于此有其合理性。这一理论的优势在于既注意到了新闻业在演进过程中所代表的社会力量,同时,又没有忽视“时刻在场的国家”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毕竟过于强调某一极的作用,都是不符合新闻业发展现实的。
中国新闻业是在一种内忧外患的社会背景下诞生的,自强、救亡、启蒙等功能一直是报纸的主要使命。因此,当时的报刊从业者重言论而轻新闻,以制造和引导舆论为目的。而在西方社会,同样有过这样一个阶段。美国的南北战争时期、法国大革命时期,都是政党报纸大行其道的年代,舆论宣传是他们的主要功能。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一个动荡的社会中,不同的政治势力角逐需要意识形态的支柱和大众舆论的支持,民众也需要理解不同的政治观点以决定自己的思想态度和做法。因此,将报刊等媒介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Erik Neveu(2002:26—33)以西方报业发展为例,将西方政治新闻的发展区分为四个世代(four generation)。首先出现的就是“政论世代”(publicists),从事政治新闻报道的人多数也是政治行动者,无论本身就是政治人物还是支持特定的党派,这就是西方新闻业发展过程中党派报纸活跃的年代。随着言论自由在政治架构内获得保障,报业的经济基础日益稳固,再加上读者群体的确立和壮大,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新闻才应运而生。不同的是,西方新闻业逐渐走出了党派新闻业的窠臼,而中国新闻业却似乎陷入一种“路径依赖”的状态。从诞生至今,媒介始终附属于权力结构,无法发出独立自主的声音。1949年以后建立的社会主义新闻业强化了新闻媒介的政治性。此后的30年间,频繁的政治运动下,媒介更像是一个组织传播的工具,而不是大众媒介(弭秀玲,1992;许静,2004)。改革开放后,媒介的经济独立性日趋增强,在所有权和管理体制未变的情况下,客观上为新闻从业者挣脱管理镣铐而实践专业主义精神提供了一定的空间。30多年来的媒介转型,最重要的不是传媒体制的变化,而是身份的变化,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从单一的“党和人民的喉舌”功能而至少转变为三种角色要求,“第一是作为政治体制内的一部分,继续履行喉舌功能;第二是作为企业,有自负盈亏的赚钱机器的要求;第三是公众对其舆论监督工作的期许,这同时也是在新闻专业主义的大背景下对传媒的社会角色期待”(展江,2010)。
因此,在改革开放后30多年中国新闻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媒介逐渐具备了一种混杂异质的社会意涵:有时它必须作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发挥说服、教化、动员及凝聚共识的功能;有时它又必须声称自己是市民社会中的公共领域,代表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舆论;有时它又必须依循经济逻辑,彻底地根据商业资本的逻辑而自我增值。这些不同的意义,当然不是非此即彼地互斥,而是随社会的结构变迁而有不同的发挥与呈现。也就是说,新闻业逐渐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展现出与以往有所不同的角色和功能。但与此同时,来自国家的规定性还在束缚着新闻业的自主性所能实现的程度。笔者在这里着重考察的是新闻从业者如何体认这种变化。在现代社会,记者所扮演的角色是一种“次要的现实界定者”(secondary definer of reality),对新闻内容的生产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他们究竟如何看待新闻业,势必会导致媒介呈现不同的实践内容。例如究竟媒体是匡正舆论的新闻斗士,承担责任的社会公器,抑或是锱铢必较的文化产品,甚至依旧是一种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当把媒介视为一项可以盈利的产业,或是一种宣传工具,与视媒介为一种支撑与维护公共空间以及公共生活的重要社会建制,两者间显然是有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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