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态律动就是训练儿童和成人听音乐、感受音乐,并根据音乐的速度、节奏、力度、分句、情绪等变化,将整个身体当作乐器,有控制地作出各种幅度和力度的动作,重新表达出他所听到的乐曲。这样创造出来的协调而合乎节律的动作,即培养了儿童的节奏感,又有助于他对音乐的全面感受,同时也加强了儿童表演的自信心。这样,他的演奏、演唱就不再是单纯的技巧加音色,而是有血有肉的再创造。
体态律动不等于舞蹈。舞蹈以训练有节奏、有美感的姿态作为目的;体态律动则以身体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体验和培养节奏感。
人们对音乐的感受会同时反映在身心两方面。例如,人们听到音乐而若有所感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情不自禁地摇头晃脑,甚至手舞足蹈,这就是生理心理两方面同时都有强烈反应的表现。音乐教育就应当从身心两方面同时着手去开导、去启发、去训练学习,只停留在一个方面是片面的。让学生从小、从一开始接触音乐,就习惯于同时从身心两方面去感受音乐,不仅做到心理上内心对音乐有所感受,而且生理上整个机体也能感受音乐节奏、音乐的呼吸和情绪起伏的律动,这样就能使学生真正地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的精髓和神态。所以身体的动作决不是机械的动作,而是充满生命力的。身体的动作本身就是音乐的化身,身体的动作产生自音乐,反过来音乐也体现在身体动作之中。这样的身体动作就是一种充满生命律动的体态。(www.xing528.com)
达尔克罗斯注意到,学生在没有经过训练前,拍手、列队行进、走、跳、跑、跃、单脚跳、摇摆、奔跑等,他把这些动作的自然节奏和律动作为体态律动教学工作的基础,并充分利用这些自然节奏和律动来训练孩子们对一些基本节奏产生感性的认识。当然,在进行训练时,基本节奏的速度和特点必须用声音表示。比如,可以通过配乐的列队行进使学生感觉并认识进行的节奏和速度,一般用2/4拍或4/4拍;通过跳,让学生感觉到快而轻巧的节奏,一般用带休止符的跳音;通过跑,可以使学生获得快速八分音符跑动的节奏感;通过摇篮、划船或模仿在风中摇摆的树枝使学生感到摇摆的节奏,大多用柔和的双拍子,如6/8拍等;用模仿马儿奔腾的动作,使学生感觉到弱起的拍子等。当然在做这些动作时必须配上适当的音乐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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