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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融合与分化:赣闽粤边民族格局新变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在这种接触和交流之中,民族间的融合和分化不断加剧,赣闽粤边的民族格局也因此而呈现出新的面貌与特点。的确,经过秦汉时期的民族融合之后,整个岭南的民族格局和文化面貌均为之一变。这一事实说明,活跃在岭南各地的越族,大多数已与南迁的汉人融为一体。在汉越民族同化与融合的同时,越族内部的分化也在进行之中。在赣南,一个被称之为“山都木客”[50]的民族,从晋代开始出现在相关的记载之中。

民族融合与分化:赣闽粤边民族格局新变

秦汉南朝的几百年时间里,伴随着帝国拓边以及赣南和粤东北区域开发过程的不断推进,一方面是南下拓殖的北方汉族人口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则是汉民族与赣闽粤边土著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交流日益频繁。正是在这种接触和交流之中,民族间的融合和分化不断加剧,赣闽粤边的民族格局也因此而呈现出新的面貌与特点。

如前所述,赣闽粤边的早期居民是百越民族。秦汉之际,随着帝国军事拓边的展开,北方人口开始陆续南下,来到南岭南北。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南迁而来的“中县之民”,不论是在人口数量,还是在文化方面,都没有占据优势地位。赵佗在汉初曾宣称:“老夫身定百邑之地,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带甲百万有余。”[46]如果说汉初的南越国有百余万规模的军队,恐怕与事实不符,但说其境内的人口在百万以上,应该离事实不远。在这百余万的人口中,除了极少部分是“中县之人”外,其余应该都是百越之人。正因为如此,本为“中县之人”的赵佗(原籍河北真定),在“处粤四十九年”之后,言谈举止,都明显地受到越人文化的影响。例如,他在接见汉朝使者陆贾时,居然“魋结、箕倨见陆生”,并称自己“居蛮夷之中,殊失礼义”。再如,文帝元年(前179),赵佗在上书文帝时也以“蛮夷大长老夫”自称。[47]凡此种种均表明,在南越国时期,汉人虽居统治地位,但由于人数有限,因此就连赵佗本人也不得不接受越人的习俗。

然而,汉越民族间的杂居、接触与交流,必然会导致彼此之间的同化与融合。在赵佗治理南越国时期,尽管越人在人口数量和文化方面均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但是,随着汉文化影响的不断加深,越人的风俗和习惯等也都经历着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西汉初年,刘邦在评价赵佗的时候,就曾有这样的断语:“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同佗——引者)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同越——引者)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48]把越人“相攻击之俗益止”的功劳算到赵佗一人的头上,恐怕并不符合实际,但是,在华夏——汉文化的影响之下,越人开始改变其原先剽悍、好斗的习俗,倒也是历史的事实。

汉武帝平定南越之后,进一步推动了汉越血缘与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清人屈大均在评论秦汉用兵岭南时曾说:“任嚣(率兵平定岭南的秦军将领之一,秦末任南海尉——引者)、尉佗所将率楼船士十余万人,其后皆家于越,生长子孙……今粤人大抵皆中国(中原——引者)种。自秦汉以来,日滋月盛,不失中州青淑之气……夫以中国(中原——引者)之人实外方,变其蛮俗,此始皇之大功也。”在他看来,“盖越至始皇而一变,至汉武而再变,中国(中原——引者)之人得蒙寓教于兹土,以至今日”[49]。的确,经过秦汉时期的民族融合之后,整个岭南的民族格局和文化面貌均为之一变。到了西汉后期,连偏处南荒的交趾一带,也被视为“华风”渐被之区。大约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自战国以来一直被沿用的“百越”一词,慢慢地从典籍之中消失。这一事实说明,活跃在岭南各地的越族,大多数已与南迁的汉人融为一体。

在汉越民族同化与融合的同时,越族内部的分化也在进行之中。一些没有与汉人融合的越人,在经过长期的迁移之后,不断地聚居到人迹罕至的高山岭谷地带,从而演变成新的民族。正因为如此,从汉代开始,典籍中涉及赣闽粤边民族志的内容不断地丰富起来。

在赣南,一个被称之为“山都木客”[50]的民族,从晋代开始出现在相关的记载之中。晋人郭璞在注释《山海经·海内南经》中的“枭阳国”时,就曾说道:

周书》成王时,州靡国献之。《海内经》谓之赣臣人。今交州南康郡深山中皆有此物也。长丈许,脚跟反向,健走,披发,好笑。雌者能作汁,洒中人即病,土俗谓之山都。南康今有赣水,以有此人,因以名水,犹太荒说地有蜮人,人因号其山为蜮山,亦此类也。

根据郭璞的这段记载,山都的活动地域主要集中在赣南一带。稍后,到了南朝时期,邓德明在其《南康记》一书中,又将山都与“木客”联系起来。据宋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08《江南西道·虔州》云:

君山在(南康郡雩都——引者)县东南三百八十五里。《南康记》云:其山奇丽鲜明,远若台榭,名曰娲宫,亦曰女姥。石山去盘固山北五十里,上有玉台,方广数十丈,又有自然石室如屋形。风雨之后,景气明净,颇闻山上鼓吹之声,山都木客为其舞唱之节。

南宋人王象之在《舆地纪胜》卷32《江南西路·赣州》中亦载:

女姥山亦名君山,在雩都。《南康记》云,其山奇丽鲜明,远若台榭,名曰女娲宫,亦曰女娲石,上有玉台,方广数十丈,自然石室如屋。风雨之后,颇闻山中有鼓吹之声,山都木客为之唱舞之节。

上述两书中所引的《南康记》,当指邓德明所著的《南康记》。邓氏为南康郡人,所著《南康记》一书,详记南康山川、物产和民情风俗,实乃赣南地区最早的地方史志类著作。书中关于山都木客的记载,当本于邓氏自己的所见所闻,因此距离事实应该不会太远。

与雩都毗邻的赣县境内,则有木客活动的记载。据《太平寰宇记》卷108《江南西路·虔州》云:

上洛山(在赣县——引者),陆路九十里。中有石墨,可书。又按《舆地志》云:虔州上洛山多木客,乃鬼类也,形似人,语亦如人。(遥见)分明,近则藏隐。能砍杉枋,聚于高陵之上。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交关者前置物枋下,却走避之。木客寻来取物下枋,与人随物,多少甚信,直而不欺。

除赣南地区之外,当时的赣中一带也有山都的活动。据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09《江南西道·吉州》记载:

《异物志》云:(太和县,今江西泰和县——引者)大山穷谷之间有山都人,不知其源绪所出,发长五寸而不能结,裸身,见人便走避之。种类甚疏少,旷时一见。然自有男女。

庐陵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常裸身,见人便走,自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能呼,常在幽昧之间,亦鬼类也。

太和与庐陵都在赣州的西北部,故而,说山都木客主要生活在赣南地区的高山岭谷之中,大约是没有问题的。

研究古代东南民族史的专家蒋炳钊教授认为,山都与木客是同一个民族,[51]本人也同意这一看法。在笔者看来,之所以要用山都和木客两个称谓来指称同一个民族,是因为山都乃就其生活区域的地理特征而言,而木客则就其生产方式而论。所谓生活区域的地理特征,是指他们都生活在“大山穷谷之间”,是一个典型的山居民族;所谓生产方式,是指他们主要以伐木为业。考“木客”一词,首见于汉人袁康所著的《越绝书》。据该书卷8 记载:“木客大冢者,勾践父允常冢也。初徙琅玡,使楼船率二千八百人,伐松柏以为桴,故曰木客。”《水经注·渐水》亦云:“渐水又迳越王允常冢地,冢在木客村。耆谚云:勾践使工人伐荣楯,欲以献吴,久不得归,工人忧思,作木客吟,后人因以名地。”显而易见,“木客”一词的原意就是指伐木者。山都木客之人由于聚居在人迹罕至的高山崇岭之中,只能以伐木为生。久而久之,当周边的人们发现这个耕山伐木的群体之后,便顺理成章地用“木客”来指称他们了。

由于文献中关于山都木客的记载往往语焉不详,故而,我们很难厘清其渊源流变。不过,从保存下来的片断材料之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他们与古代越族之间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如前所述,两晋至南朝时期,山都木客的主要活动区域,基本上都集中在赣南和赣中地区。按赣中和赣南一带,先秦时期基本上还处在原始洪荒阶段,森林密布,人迹罕至。当时,吴国和越国为了建造舟艚,时常派人来这里伐木取材。邓德明的《南康记》一书中就有这方面的记载。《太平寰宇记》卷108《江南西路·虔州》云:“梓潭山在(雩都——引者)东南六十九里。《南康记》云,其山有大梓树,吴王令都尉萧武伐为龙舟艚,斫成而牵不动。占云:须童男童女数十人为歌舞。当下乃以童男牵拽。艚没于潭中,男女皆溺。其后大晴朗净,仿佛若见人船焉。夜静或闻潭中歌唱之声,因号梓潭焉。”直到汉代,这里依然是舟艚用木的重要供应地。据同书记载:“漳潭山在(雩都——引者)县东一百八十里。《南康记》云,汉有阿堤树于此潭边伐大樟树为龙舟艚,砍而出血,伐人并皆溺死,因号曰樟树潭。”根据《越绝书》的记载,“木客”一词原先正是用来指称越国的伐木者。据此推想,两晋以降赣南和赣中一带的山都木客,可能就是先秦时期来此伐木不归的吴、越人(属吴越族)的后裔。再从其体质特征与生活习性来看,据宋人李昉《大平御览》卷884《鬼神部四》云:“邓德明《南康记》曰: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眼,张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觅虾蟹噉之。”同书又引《述异记》曰:“南康有神名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身,赤目,发黄……于深山树中作窠,窠形如坚鸟卵,高三尺许,内甚泽,五色显明,二枚沓于中央相连。土人云:上者雄舍,下者雌室,旁悉开口如规,体质虚轻,颇似木简,中以鸟毛为褥。”唐人牛肃《纪闻》亦云:“山都所居,其高者曰人都,在其中出入者曰猪都,处其下者曰鸟都。人都即如人形而卑小,男子妇人自为配偶。猪都身如猪,鸟都尽能人言,闻其声而不见其形,亦鬼之流也。三都皆在树窟宅,人都所居最华。”[52]剔除这类记载中的荒诞成分,分明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皮肤较黑、喜食水产、具有干栏式居住形式的民族。所有这些,都证明他们是由古越族人分化而来的。[53]

南朝以后,有关赣南地区山都木客的记载,开始不见于典籍。导致赣南地区山都木客“消失”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他们“种类疏少”,很快便被不断迁入的北方汉人所同化。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在北方汉人不断迁入赣南的情况下,他们纷纷迁出赣南,来到同样山高岭险的闽西地区。故而,到了唐代,闽西境内开始有了山都木客的活动。据《太平寰宇记》卷102《江南东道十四·汀州》引牛肃《纪闻》云:汀州初建时,今长汀境内,“地多瘴疠,山都木客丛萃其中。”唐代汀州境内的山都木客或许正是由赣南地区迁来,但是,由于文献的失载,其详细情况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粤东北境内的民族分化,在这一时期也是如火如荼。如前所述,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南越族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据有关方面的研究,战国末期,在岭南的百余万越族人口中,估计有70% 80%居住在珠江三角洲的平原及其周围地区。[54]秦汉以来,随着北方汉人的南迁,他们中的大部分与汉人同化、融合,而少数一部分则逐渐聚居到今广东的西部、广西的东南部以及越南的东北部。这批分化出来的越人中,有一部分遂成为后来海南黎族的祖先。从东汉时期开始,他们被称之为“俚人”。南朝时期,相关文献有时称他们为“俚人”,有时又“俚僚”联称。到了唐代,才开始出现“黎人”的专称。

早在东汉初年,有关俚人的活动就开始见诸史籍。据《汉书·南蛮传》记载:“建武十二年(36),九真徼外蛮里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汉里君。”唐人李贤注曰:“里,蛮之别种也,今呼为俚人。”这是俚人见于文献记载之始。建武十六年,交趾女子征侧、征贰反,“九真、交趾、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所谓“蛮里”,也就是指俚人。以上4 郡,东汉时皆属交州。为了平息俚人的反叛,东汉王朝派马援率兵征讨。马援平二征之后,又“徙其渠帅三百余口于零陵”,于是俚人开始北入湘境。魏晋以降,“里”通作“俚”。西晋张华博物志》云:“交州夷名里子。”谭其骧认为,《博物志》中的这段记载,对理解“俚”人的身份至关重要:“不曰有俚子而曰名俚子者,可知俚为岭南之主族。”[55]换句话说,俚人并不是从他处迁入岭南的新民族,而是世代生活在这里的土著民族。晋人万震在《南州异物志》一书记载道:“广州南有贼曰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往往别村,各有长帅,无君长。恃在山险,不用王法。自古及今,弥历年纪。”[56]

东晋南朝时期,俚人进一步向周围地区扩散,西入桂林、始安,东达东江流域,并北上始兴、临贺,甚至越过南岭北上,进入湘、衡一带。据研究,俚人最盛时人口有十余万之多。[57]终南朝之世,俚人的主要聚居地依然是在广州一带。《宋书·夷传》载,“广州诸山并俚僚,种类繁炽”;《宋书·州郡志》也说,广州“虽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南齐书·州郡志》则说:越州之建,旨在“威服俚僚”。上述文献中的“俚僚”都是泛称,实则指称俚人。至中唐以后,“俚”讹为“黎”。赵宋以后,黎族才以海南岛为聚居地,一至于今。

值得注意的是,南朝时期,除广州周围地区之外,俚人在粤东北一带也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聚居地。由于文献中关于俚人活动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广州一带,故而我们无法了解粤东北境内俚人的具体情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最迟从南朝后期开始,粤东北境内的东江上游和韩江流域一带,就聚居着大量的俚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潮、成五州僚反,高州酋长冯盎驰应诣京师,请讨之。”[58]这里所说的“僚”,也就是指俚人。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粤东北境内的俚人,在“俚帅”杨世略的统帅下,起兵反隋,并一度占据潮、循二州(详见下章)。其人数之众、兵力之盛,由此可以想见。

两晋南北朝时期活动在赣南境内的山都木客,由于“种类稀少”,故而对后来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客家方言群的语言和文化,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六朝时期迁徙到东江中上游一带的俚人,由于聚落相对集中,加之人口较众,故而对后来粤东北一带客家方言群的文化产生了明显而且深远的影响。如前所述,汉末至六朝时期的俚人,是由原先生活在岭南的南越族演化而来的。俚人在播迁到东江的中上游一带之后,遂把原先南越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习惯带到粤东北地区。例如,生活在岭南的南越族人,长期以来一直都有着“俗鬼”和“鸡卜”的民俗传统。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汉武帝平定南越和东越之后,“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汉武帝)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汉书·郊祀志下》的记载,内容与《封禅书》完全一样,只是将“越人”、“越巫”、“越祝”和“越祠”分别改为“粤人”、“粤巫”、“粤祝”和“粤祠”。换句话说,《史记》所记载的“俗鬼”、“鸡卜”等习俗,都是南越族人的民俗传统。有学者指出,“南越人祠鬼和鸡卜皆由越巫掌管,巫师在南越社会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鸡卜沿用的传统相当长”。[59]南越人的俗鬼、鸡卜之俗,在经过播迁到东江中上游地区的俚人的承传之后,对后来粤东北地区客家人的信仰和民俗活动,遂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嘉靖《惠州府志》引天顺旧志云:直到明代中期,惠州府属各县,“习俗多信鬼神,好淫祀。凡有疾病,却医而用巫”,“常以鸡骨卜年”。[60]粤东北客家地区长期以来流行的“鸡卜”之俗,应该是由越人的后裔俚人留下的。据文献记载,俚人不仅从其先民(南越族)那里继承了“鸡卜”的传统,而且还将其发展成“鸡骨卜”和“鸡卵卜”两种方式。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就曾说:“鸡卜法,用鸡一,狗一,生,祝愿讫,既杀鸡狗煮熟。又祭,独取鸡两眼,骨上自有孔裂,似人形则吉,不足则凶。今岭南犹(存)此法也。”[61]所谓“岭南犹存此法”,正是指唐代岭南的俚人习俗而言。至于俚人的“鸡卵卜”,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载道:“亦有用鸡卵卜者,焚香祷祝,书墨于卵,记其四维而煮之。熟乃横截,视当黑之处,辨其白之厚薄,而定侬人吉凶焉。”[62]除“鸡骨卜”之外,俚人的“鸡卵卜”习俗,在后来的粤东北客家人中,亦十分盛行。清人黄钊在《石窟一徵》中记载说,在清代粤东北的客家人中,“俗以鸡卵占病,间有村妇以术行医,皆用此法”[63]。直到清代的咸丰年间,兴宁县境内的客家人依然保留着“鸡骨卜”和“鸡卵卜”的习俗。[64]又如,粤东北客家地区历史上曾一直流行的“买水”浴尸之俗,显然也是古代越人的丧葬习俗孑遗。清人温仲和在光绪《嘉应州志》中引旧志云:“始死,子往河浒,焚纸钱,取水浴尸,谓之买水。”其方法是:“即用侍者一人,竹筐挂灯,盛香烛,告于河神。主人以下跣立哭从。投钱三枚,以新瓦罐汲水而归,曰买水。”[65]吴震方在《岭南杂记》中写道:“惠州人死未敛,亲人至江浒望水号哭,投钱于水,汲而归浴以敛,此亦蛮风也。”[66]吴氏所说的“蛮风”,细究起来应该属于“越风”。尽管古代的文献中并没有越人“买水”浴尸的记述,但是,有关“僮人”(壮族)类似的习俗,古代的文献中却多有记载。温仲和在光绪《嘉应州志》中就记载说,直到清代,僮人依然保持着“亲死恸哭,水滨投钱于河,汲水而归,用之浴尸,否则以为不孝”的习俗。[67]僮人的先民为古代的“僚人”,而僚人也像俚人一样,是由生活在岭南的越人分化而来的。因此,追本溯源,粤东北客家人中盛行的“买水”浴尸之俗,应该也是由俚人从其祖先——南越族人那里承传下来的。

【注释】

[1]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台北:南天书局,1992年,第17~18 页。

[2]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台北:南天书局,1992年,第19 页。

[3]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台北:南天书局,1992年,第45 页。

[4]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台北:南天书局,1992年,第50 页。

[5]详请参阅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89页。

[6]吴绵吉:《江南几何印纹陶文化应是古越族人的文化》,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编:《百越民族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47~63 页。

[7]李伯谦:《我国南方几何印纹陶遗存的分区、分期及其有关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1 期。

[8]蒙文通:《越史丛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 页。

[9]张正明:《楚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4 页。

[10]谭其骧:《鄂君启节铭文释地》,《长水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10~211页。

[11](汉)《史记·吴起列传》把这次军事行动称之为“南平百越”,所谓“百越”当作“扬越”解。

[12]详请参阅吴永章:《楚与扬越、夷越、于越的关系》,原载《中原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增刊,后收入《民族研究论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159~178 页。

[13](东汉)《汉书》卷34《吴芮传》。

[14](东汉)《汉书》卷1 下《高祖纪》。

[15](东汉)《汉书》卷95《南粤传》。

[16]谭其骧:《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长水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48 页。

[17]蒙文通:《越史丛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 页。

[18]详请参阅徐恒彬:《南越族先秦史初探》,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编:《百越民族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64~182 页;陈国强、蒋炳钊等:《百越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12~220 页。

[19]详请参阅吴绵吉:《越人文化特征及其形成的条件》,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编:《百越民族史论丛》,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2~228 页。

[20]详请参阅房学嘉:《客家源流探奥》,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7~36 页。

[21]详请参阅韦庆稳:《试论百越民族的语言》,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编:《百越民族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89~305 页;董楚平、金永平:《中华文化通志·吴越文化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3~282 页。(www.xing528.com)

[22]房学嘉:《客家源流探奥》,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51 页。

[23]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原载杭州《东南日报》1947年10月4日《云涛》副刊第5 期。后收入《长水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98~416页。

[24]毕汉思著,周振鹤译:《唐末以前福建的开发》,载《历史地理》第5 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8~291 页。

[25](汉)《史记》卷73《白起王翦列传》。

[26](汉)《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27](汉)《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28]关于“秦所通越道”的详细情况,请参阅陈乃良:《潇贺沟通,跨越五岭》,载《历史地理》第16 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9]章荣芳、黄淼章:《南越国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 页。

[30](汉)《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31](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28《江南道四》。

[3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3《山语·梅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6 页。

[33](晋)《三国志》卷47《吴书·孙权传》。

[34](明)嘉靖《赣州府志》卷1《沿革》;赣州地区志编纂委员会编:《赣州地区志》,第1 册,北京:新华出版社,1994年,第11~12 页。

[35](南朝·宋)《后汉书》志22《郡国四》。

[36]详请参阅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2 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98 页。

[37](唐)《晋书》卷15《地理下》;(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34《岭南道一》;(明)嘉靖《惠州府志》卷2《沿革表》。

[38]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2 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73 页。

[39](唐)韦昌明:《越井记》,《全唐文》卷81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809 页。

[40](南朝·宋)《后汉书》志23《郡国五》。

[41](唐)《隋书》卷31《地理下》。

[42]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北京: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42~45 页。

[43](汉)《史记》卷114《东越列传》。

[44](汉)《史记》卷114《东越列传》。

[45](宋)胡太初:《临汀志·建置沿革》,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 页。

[46](汉)《史记》卷113《南粤列传》。

[47](汉)《史记》卷113《南粤列传》。

[48](汉)《史记》卷113《南粤列传》。

[49](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7《人语·真粤人》,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32 页。

[50]关于山都木客的研究,目前主要的成果有两项,一是陈国强《福建的古民族——“木客”试探》,载《厦门大学学报》1963年第2 期;一为蒋炳钊《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载《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3 期,后又收入作者论文集《东南民族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9~123页。

[51]蒋炳钊:《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载《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3 期。

[52](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02《东南东道十四·汀州》引。

[53]关于山都木客由古越人分化而来的种种证据,蒋炳钊在《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一文中考证甚详,详请参阅该文。

[54]赵善德:《关于番禺起源的讨论》,原载《文博》2002年第1 期,后收入王颋主编《历史地理论集》,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33 页。

[55]谭其骧:《粤东初民考》,原载《禹贡半月刊》第7 卷第1、2、3 期合刊,后收入《长水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8~260 页。

[56](宋)《太平御览》卷785,《四夷部六》引《南州异物志》。

[57]朱大渭:《南朝少数民族概况及其与汉族的融合》,载《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1 期。

[58](宋)《资治通鉴》卷179《隋纪》三,仁寿元年。

[59]徐恒彬:《南越族先秦史初探》,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编:《百越民族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64~182 页。

[60](明)嘉靖《惠州府志》卷5《地理·土俗》。

[61](汉)《史记》卷12《孝武本纪》,张守节《正义》注。

[62](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鸡卜》。

[63](清)黄钊:《石窟一徵》卷4《礼俗》。

[64](清)咸丰《兴宁县志》卷10《风俗志》。

[65](清)光绪《嘉应州志》卷8《礼俗》。

[66](清)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上。

[67](清)光绪《嘉应州志》卷8《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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