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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阐释:翻译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中的作用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认为,如果从翻译的阐释学传统来看,翻译行为亦应当被看做是一种跨文化阐释的行为。笔者曾以中国翻译家傅雷对西方美术名作的文字阐释为例对这一翻译形式做过一些简略的阐释和讨论,认为傅雷的这种语符阐释实际上也近似一种跨文化和跨越艺术界限的阐释,对此本文无须赘言。他对中国文学也十分热爱,曾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读完了宇文所安编译的《诺顿中国文学选》,发现里面有许多可供跨文化阐释的成分。

跨文化阐释:翻译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中的作用

有关翻译的定义问题,国内外学者已经作了不同的描述。笔者也发表了大量著述,并从文化的角度对翻译的内涵作了新的界定和描述。本文可以说是笔者这方面研究的一个继续和发展。在本文中,笔者认为,如果从翻译的阐释学传统来看,翻译行为亦应当被看做是一种跨文化阐释的行为。也即就翻译本身而言,它既有着纯粹语言转换的功能,同时也有着跨文化意义上的阐释功能,这一点尤其适用于文学作品和理论著作的翻译。但我们今天通常所说的翻译并不指涉同一种语言内部的翻译,而是在更多的情况下用于描述一种跨越语言界限甚或跨越文化传统之疆界的语言转换方式。如果更进一步推论,真正要做到对原作的文化阐释意义上的翻译,则应该更强调跨越文化的界限。这就是我们今天在全球化的语境下赋予翻译的历史使命和功能。但是,另一方面,翻译又不完全等同于跨文化阐释,它还受制于语言的限制,也即它如同一种“戴着镣铐的”舞蹈,也即有限制的跨文化阐释。在这种跨文化阐释(翻译)的过程中,我们要适当地把握阐释的度:过度地阐释就会远离原作,而拘泥于语言层面的“忠实”又很难发掘出翻译文本的丰富文化内涵,最后以追求形式上的“忠实”而丧失译者的主体性和(再)创造性作为代价。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审美内涵极高的文学作品的翻译。本文在提出自己的理论建构后,以美国翻译家葛浩文对莫言作品的“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来说明其达到的效果:他的卓越翻译使得莫言的作品在另一文化语境中获得了新生,而相比之下,莫言的不少同时代人,则正是由于缺少这种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依然在另一文化语境中处于“边缘的”或“沉寂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说来,当前中国文化和文学走出去所碰到的“冷遇”和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缺少这种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

长期以来,尤其是在中国的翻译研究领域内,翻译一直被定位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之下的一个三级研究方向,这显然是受到语言形式主义翻译学的制约,将其仅仅当作一种纯粹语言间的转换,这自然是妨碍这门学科健康地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毫无疑问,就翻译的最基本的字面意义而言,它确实主要是指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行为。但是翻译是否仅仅局限于此呢?尤其是文学的翻译是否仅仅局限于此呢?如果果真如此的话,那我们还有何必要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笔墨讨论文学翻译呢?这也许正是不同的翻译研究学派围绕翻译的内涵和外延而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

实际上,我们如果从形式主义语言学家和文学理论家罗曼·雅各布森对翻译所下的著名定义就可以看出,即使是最带有形式主义倾向的语言学家在试图全方位地描述翻译的特征时,也没有仅仅停留在语言转换的层面为其填满所有的阐释空间。按照雅各布森的定义,翻译至少可以在三个层面上得到理论的描述和界定:(1)语内翻译;(2)语际翻译;(3)语符翻译或符际翻译。关于语际翻译的合法性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人对之抱有任何怀疑。而对于语内翻译,近年来通过研究,人们也发现,即使是同一种语言,将其古代的形式转换成现当代的形式也几乎等于将其译成另一种语言。这一看法早已在中国的高校付诸实施:从事古代汉语和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学者在申请职称晋升时不需要参加外语考试,其原因恰在于掌握古汉语的难度并不亚于掌握一门外语的难度。而21世纪初爱尔兰诗人希尼将英国古典文学名著《贝奥武甫》译成当代英语的实践已经为翻译界所公认,因为希尼的翻译使得一门濒临死亡的文学名著又在当代英语中焕发出了新生。当然上述这些例子都与语言的转换不可分割,因此久而久之便在译者以及广大读者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语言中心主义的思维定式。这样看来,将翻译研究定位在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之下似乎有着天然的合法性。

那么对于语符翻译人们又如何去界定呢?雅各布森在其定义中并没有做过多的说明,但却留下了很大的阐释空间。笔者曾以中国翻译家傅雷对西方美术名作的文字阐释为例对这一翻译形式做过一些简略的阐释和讨论,认为傅雷的这种语符阐释实际上也近似一种跨文化和跨越艺术界限的阐释,对此本文无须赘言。我这里只想强调,即使是雅各布森的这个几乎全方位的翻译定义也为我们后人留下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也即不同文化之间的翻译,或曰跨文化的翻译。随着当今时代全球化之于文化的作用已经变得越来越明显,人们也开始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实际上,这种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也离不开语言的中介,因为文化的载体之一就是语言,但并不必仅仅拘泥于所谓字面上的忠实,而更是注重从文化的整体视角来考察如何准确地将一种语言中的文化现象在另一种语言中加以再现,尤其是忠实地再现一种文化的风姿和全貌。就这一点而言,依然像过去的翻译研究者那样仅仅拘泥于语言文字层面的“忠实”就显得远远不够了。它可以做到语言文字层面上的“对应”(equivalent),但却达不到文化精神上的“忠实”(faithful)。再者,我们今天的研究者完全有理由对这种所谓的文字层面上的“忠实”提出质疑:谁来评判你的译文是否忠实,是原作者还是批评者?从阐释学的原则来看,原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不可能穷尽原文的意义,他常常在自己写出的文字中留下大量的空白,而读者—阐释者的任务就是凭借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语言功力一一恢复并填补这些空白,而用另一种语言作为媒介进行这样的阐释也即跨文化翻译。我认为这是当前的文学翻译和理论翻译的最高境界。关于文学的跨文化翻译,我已经在多种场合作过阐述,在本文的下一部分还要从一个个案出发作进一步的发挥。这里先谈谈理论的翻译。

在当今的解构主义批评家中,希利斯·米勒的批评生涯也许最长,影响也最大,他的批评道路始终呈现出一种与时俱进的发展态势。但是与他的一些学术同行所不同的是,他是一位从不满足于现状的学者型批评家,始终坚持自己独特的批评立场。虽然他很少就翻译问题发表著述,但他始终对跨文化的翻译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米勒的多学科知识面十分广博,他通晓英、法、德等多种欧洲语言,甚至在75岁之后还想学习中文。他对中国文学也十分热爱,曾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读完了宇文所安编译的《诺顿中国文学选》,发现里面有许多可供跨文化阐释的成分。早在21世纪初,他就撰文呼吁,美国高校的世界文学课应把中国文学名著《红楼梦》列入必读的经典书目,哪怕通过阅读节选的译本也比不读要好。这里的节选译本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上的翻译。当译入语文化的接受者并没有了解异域文化全貌的需求时,他们也许出于好奇仅想知道异域文化或文学的一点皮毛或概貌,而这时若让他们去静心地阅读大部头的完整的译著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红楼梦》作为一部鸿篇巨制,即使对许多非中文专业的中国读者来说也会使他们望而却步,更不用说对英语世界的普通读者了。为了让英语世界的读者进一步了解并品尝中国文学的魅力,首先通过阅读节选译本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这种节选译本也许就其字面意义而言,远离语言文字层面的对应和忠实之标准,其间还会穿插一些译者的介绍和阐发,但是它却在文化的层面上达到了使非汉语读者了解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和中国社会状况的目的。因此这样一种近乎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和文化走向世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因此就这一点而言,米勒的呼吁是颇有远见的。

理论的翻译也是如此。米勒在不同的场合对理论的翻译或阐释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一篇题为《越过边界:翻译理论》(Border Crossings:Translating Theory,1993)的文章中,米勒主要探讨的问题与赛义德的著名概念“理论的旅行”(traveling theory)有些相似,但与之不同的是,赛义德并没有专门提到翻译对理论传播的中介和阐释作用,而米勒则强调了理论在从一个国家旅行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时代流传到另一个时代、从一种语言文化语境被传送到另一种语言文化语境时所发生的变异。他认为造成这种变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翻译。从变异的角度来比较一国文学在另一国的传播已经成为中国比较文学学者近年来关注的一个话题(1)。在这里,翻译(translation)实际上不亚于变异(transformation)。正如他的那本题为《新的开始》的论文集的标题所示,理论经过翻译的中介之后有可能失去其原来的内在精神,但也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开始”。强调作为“新的开始”的理论的再生就是他这部文集的一个核心观点(2)

在这里,米勒一方面重申了解构主义翻译的原则,即翻译本身是不可能的,但在实际生活中翻译又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文学作品和理论著作的翻译,因为它们内含着深刻复杂的文化因素,因此要将其在另一种语言文化中再现就必须考虑到它们将带来的新的东西。这实际上是所有成功的文学和文化翻译都可能带来的必然结果(3)

当然,也许在一般的读者看来,理论也和一些结构复杂、写得非常精致的文学作品一样几乎是不可译的,特别是将其译成与原来的语言文化传统差异甚大的另一种语言不啻是一种“背叛”,因而成功的翻译所追求并不是所谓的“忠实”,而是尽可能少的“背叛”。但是如果因为惧怕被人指责为背叛而不去翻译的话,那么理论又如何谈得上“旅行”到另一国度或语言文化中去发挥普适性的作用呢?对此,米勒辩证地指出:“可以想象,真正的文学理论,也即那个货真价实的东西,也许不可能言传或应用于实际的批评之中。在所有这些意义上,即语词是不可能传送到另一个语境或另一种语言中的,因而理论也许是不可译的……翻译理论就等于是背叛它、背离它。但是,事实上,某种叫做理论的东西又确实在从美国被翻译到世界各地。这种情况又是如何发生的呢?”(4)若仔细琢磨米勒的这段带有反讽和悖论意味的文字,我们大概不难发现他的真实意图,也即在他看来,一种理论的本真形式确实是不可翻译甚至不可转述的,因为即使是在课堂上经过老师用同一种语言向学生转述,都有可能背离理论家的本来意思,更不用说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了。而具有反讽意味的恰恰是,现在世界各国的学术理论界不遗余力地从美国翻译的一些最新的理论思潮实际上大都出自欧洲,只是这些理论要想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就必须经过美国和英语世界的中介,德里达的理论在美国的传播就是一例。所以这样一来,理论至少经历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翻译和变异。但是,正如本雅明所指出的,一部作品,包括理论著作,如果不经过翻译的中介,也许会早早地终结自己的生命。只有经历了翻译,而且不止一次的翻译,它才能始终充满生命力。也许它每一次被翻译成另一种语言,都有可能失去一些东西,或者经历被曲解、被误读的过程,但最终它却有可能在另一种文化语境中产生出一些令原作者所始料不及的新的东西。这应该是理论旅行的必然结果。我们完全可以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思想在经历了翻译的作用后迅速在美国演变成一种具有强大冲击力的解构式文学批评这一案例中见出端倪:经过翻译的中介和创造性“背叛”,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思想在英语世界成了一种文学理论批评的重要方法和原则。这种“来世生命”也许大大地有悖于德里达本人的初衷,但所产生的影响自然也是他所始料不及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德里达在欧洲学界的影响远远不如在美国学界的影响之原因所在(5)。另一方面,具有跨文化意义的恰恰是,德里达的理论在英语世界的翻译并非意味着其旅行的终点,而只是它在更为广袤的世界快速旅行和传播的开始。可以说,许多语言文化语境中的解构主义信徒正是在读了德里达著作的英译本后才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加以介绍的。德里达的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一开始也是始于英语文学理论界,后来直到解构理论广为学界所知时,翻译界精通法语的译者才将他的代表性著作从法语原文译出。对于这一点深谙文化和理论翻译之原则的德里达十分理解并给予他的英译者以积极的配合。

确实,按照解构主义的原则,(包括理论文本在内的)文本的阐释都是没有终结的,它始终为未来的再度阐释而开放。一种理论要想具有普适的价值和意义,就必须对各种语言的阐释和应用开放,得到的阐释和应用越多,它的生命力就越强劲。同样,它被翻译的语言越多,它获得的来世生命也就越持久。在米勒看来,“理论的开放性是这一事实的一个结果,即一种理论尽管以不同的面目出现,但都是对语言的施为的而非认知的使用……在那些新的语境下,它们使得,或者也许歪曲了,新的阅读行为甚或用理论的创始者不懂的一些语言来阅读作品成为可能。在新的场所,在为一种新的开始提供动力的同时,理论将被剧烈地转化,即使使用的是同样形式的语词,并且尽可能准确地翻译成新的语言也会如此。如果理论通过翻译而得到了转化,那么它也照样会在某种程度上使它所进入的那种文化发生转化。理论的活力将向这样一些无法预见的转化开放,同时,它在越过边界时把这些变化也带过去并且带进新的表达风格中”(6)。在这里,翻译实际上扮演了变异和转化的角色,文化翻译也就成了一种文化的转化,同样,理论的翻译实际上就是一种理论的变异。这一过程不仅转化了目标语的语言风格,而且甚至转化了目标语的文化,同时也带入了一种新的理论思维方式,这一点往往是理论的提出者所始料不及的(7)

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包括理论在内的所有文学文本在另一语言环境中的阐释实际上也是一种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那么我们如何把握阐释的度呢?我想这也是检验一种阐释是否可算作翻译的标准。当然,详细阐述这一问题需要另一篇专门性的论文,这里我仅提出我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具有翻译性质的阐释必须有一个原文作为基础,也即它不可能像在同一语言中的阐释和发挥那样天马行空,译者必须时刻牢记,我这是在翻译,或者是在用另一种语言阐释原文本的基本意义,这样他就不可能远离原文而过度地发挥阐释的力量。同样,用于语符之间的翻译,也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图像。阐释者(翻译者)根据这个图像文本所提供的文化信息和内涵加上自己的能动的理解提出自己的描述和建构。通常,对原文本(图像)的知识越是丰富和全面,理解越是透彻,所能阐发出的内容就越是丰富。反之,阐释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不仅不能准确地再现原文的基本意义,甚至连这些基本的意义都可能把握不住而在译文中被遗漏。但是这种阐释决不能脱离原文而任意发挥,否则它就不能称其为翻译了。因此,在这种文学的文化翻译过程中,过度的阐释是不能算作翻译的,尽管它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和理论价值,因为它脱离原文本,想象和建构的成分大大多于原文本所内涵的内容。而成功的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则如同一种“戴着镣铐的舞蹈”,译者充其量只能做一些有限的发挥,或者说只能基于原文进行有限的再创造或再现,而不能任意远离原文进行自己的创造性发挥,这应该是我们在进行跨文化翻译时时刻牢记的。下面我通过莫言英译的成功案例来进一步发挥我的这一看法。

众所周知,诺贝尔文学奖作为当今世界的第一大文学奖项,总是与中国的文学界和翻译界有着“割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早在20世纪80年代,瑞典文学院院士马悦然在上海的一次中国当代文学研讨会上就公开宣称,中国当代作家之所以未能获得诺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优秀的译本。他的这番断言曾激起一些中国作家的强烈不满,他们当即问道,诺奖评委会究竟是评价作品的文学质量还是翻译质量,马悦然并未立即给予回答,因为他自己也有不少难以言传的苦衷。据报道,2004年,当他再一次被问道“中国人为什么至今没有拿到诺贝尔文学奖,难道中国文学和中国作家真落后于世界么?”时,马悦然回答说:“中国的好作家好作品多得是,但好的翻译太少了!”(8)对此,马悦然曾作了如下解释:“如果上个世纪20年代有人能够翻译《彷徨》、《呐喊》,鲁迅早就得奖了。但鲁迅的作品只到30年代末才有人译成捷克文,等外文出版社推出杨宪益的英译本,已经是70年代了,鲁迅已不在人世。而诺贝尔奖是不颁给已去世的人的。”(9)确实,1987年和1988年,沈从文两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而且1988年,诺贝尔文学奖准备颁发给沈从文,但就在当年的5月10日,中国台湾文化人龙应台打电话告诉马悦然,沈从文已经过世,马悦然给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文化秘书打电话确认此消息,随后又给他的好友文化记者李辉打电话询问消息,最终确认沈从文已过世了(10)。实际上,马悦然曾屡次想说服瑞典文学院破例把诺奖授予死去的人,当他最后一次使出浑身解数劝说无效后,他甚至哭着离开了会场(11)。因此我们把中国作家长期未能获得诺奖归咎于马悦然的推荐不力实在是有失公允。

据我所知,马悦然可以说已经尽到他的最大努力了,虽然他本人可以直接通过阅读中文原文来判断一个中国作家的优劣,但是他所能做的只有减法,也即否定那些不合格的候选人,至于最终的决定人选还得依赖除他之外的另外17位院士的投票结果,而那些不懂中文的院士至多也只能凭借他们所能读到的中国作家作品的瑞典文和英文译本。如果语言掌握多一点的院士还可以再参照法译本、德译本、意大利文或西班牙文的译本。如果一个作家的作品没有那么多译本怎么办?那他或许早就出局了。这当然是诺奖评选的一个局限,而所有的其他国际性奖项的评选或许还不如诺奖评选的这种相对公正性和广泛的国际性。考虑到上面这些因素,我们也许就不会指责诺奖的评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翻译的质量了。这种依赖翻译的情形在诺奖的其他科学领域内则是不存在的:所有的科学奖候选人至少能用英文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自己的论文,而所有的评委都能直接阅读候选人的英文论文,因而语言根本就不成为问题。科学是没有国界和语言之界限的,而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则体现了作家作品的强烈的民族和文化精神,并且内涵有一个民族/国别文学的独特的、丰富的语言特征,因而语言的再现水平自然就是至关重要的,它的表达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能确保这种再现的准确与否:优秀的翻译能够将本来已经写得很好的作品从语言上拔高和增色,而拙劣的作品却会使得本来写得不错的作品在语言表达上黯然失色。这样的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实际上并不少见。

今天,随着越来越多的诺奖评审档案的揭秘和翻译的文化转向的成功,我们完全可以从跨文化翻译的角度替马悦然进一步回答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由于诺奖的评委不可能懂得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因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不得不依赖译本的质量,尤其是英文译本的质量。这对于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是无可厚非的,这也正是诺奖评选的一个独特之处。就这一点而言,泰戈尔的获奖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他将自己的作品译成了英文,他的自译不仅准确地再现了自己作品的风格和民族文化精神,甚至在语言上也起到了润色和重写的作用,因而完全能通过英译文的魅力打动诺奖的评委。而相比之下,张爱玲的自译则不算成功,另外她的作品题材也过于狭窄和局限,因而她最终与诺奖失之交臂。应该指出的是,泰戈尔和张爱玲对自己作品的英译就是一种“跨文化阐释式”翻译的典范:母语文化的内涵在译出语文化中得到了阐释式的再现,从而使得原本用母语创作的作品在另一种语言中获得了“持续的生命”和“来世生命”。对于泰戈尔来说,荣获诺奖是对他的创作的最高褒奖,而对张爱玲来说,她的作品不仅被收入两大世界文学选(《诺顿世界文学选》和《朗文世界文学选》),她本人也由于汉学家夏志清等人的推崇而成为英语世界最有名的中国女性作家。莫言的获奖也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他的作品的英译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

尽管我们可以说,葛浩文和陈安娜这样的优秀翻译家若不翻译莫言作品的话,别的译者照样可以来翻译,但是像上述这两位译者如此热爱文学并且视文学为生命的汉学家在当今世界确实屈指可数,而像他们如此敬业者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不是他们来翻译莫言的作品,莫言的获奖至少会延宕几年甚至几十年,甚至很可能他一生就会与诺奖失之交臂。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和莫言一样高居博彩赔率榜上的各国作家的名单就不难得出结论了:在这份名单中,高居榜首的还有荷兰作家塞斯·诺特博姆和意大利女作家达西娅·马莱尼。接下来还有加拿大的艾丽丝·门罗、西班牙的恩里克·比拉·马塔斯、阿尔巴尼亚的伊斯梅尔·卡达莱、美国的菲利普·罗斯和意大利的翁贝托·艾柯,再加上一些多年来呼声很高的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等,确实是群星璀璨,竞争是异常激烈的,稍有不慎,莫言就可能落榜而酿成终身遗憾。果不其然,2013年的获奖者门罗就居这份小名单的前列,而同样受到瑞典文学院青睐的中国作家则有李锐、贾平凹、苏童、余华、刘震云等。他们的文学声誉和作品的质量完全可以与莫言相比,但是其外译的数量和质量却无法与莫言作品外译的水平完全等同。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无须赘言。

毫无疑问,我们不可能指望所有的优秀文学翻译家都娴熟地掌握中文,并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将中国文学译成主要的世界性语言上,尤其对于国外的汉学家而言更是如此。他们中的许多人有着繁重的语言教学任务,还必须在科研论文和著作的发表上有所建树,否则就得不到终身教职或晋升。认识到这一事实我们就会更加重视中国文学的外译工作之繁重,如果我们努力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我们就肯定能有效地推进中国文学和文化走向世界的进程。但是这又离不开翻译的中介,没有翻译的参与或干预我们是无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因为翻译能够帮助我们在当今时代和不远的未来对世界文化进行重新定位。我们的翻译研究者对葛浩文和陈安娜等西方翻译家们的跨文化阐释式翻译的价值绝不可低估,而更应该从其成败得失的经验中学到一些新的东西,这样我们就能同样有效地将中国文学的优秀作品以及中国文化的精神译介出去,让不懂中文的读者也能像我们一样品尝到中国文学和文化的丰盛大餐。这样看来,无论怎样估价翻译在当今时代的作用都不为过。

正如我在前面已经提到的,翻译与阐释既有着一些相同之处,也有着很大的不同,特别是跨越文化传统的阐释更是有着很大的难度。如果从文化的视角来看,翻译应该被看做是一种跨文化阐释的形式,但翻译的形态有多种,因此并不是说所有的翻译都等同于跨文化阐释。这里所说的翻译主要是指文学和其他文化形式的翻译。由于翻译所包含的内容是跨越语言界限的跨文化阐释,因而它仍是一种有限的阐释,任何过度的阐释都不能算作是翻译:前者始终有一个原文在制约这种阐释,而后者则赋予阐释者较大的权力和阐释的空间。这里我仍然从理论的翻译入手来区分这两种形式的阐释。

多年前,在剑桥大学曾有过关于阐释与过度阐释的一场讨论,也即围绕著名的符号学大师和后现代主义小说家翁贝特·艾柯(Umberto Eco)在剑桥大学所作的三场“坦纳讲座”(Tanner Lectures)展开的激烈的讨论。参加讨论的四位顶级理论家和演说家确实一展风采:艾柯的极具魅力的演讲发挥了他的这一观点:“作品的意图”如何设定可能的阐释之限制,随后,美国著名的后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理论家乔纳森·卡勒以及小说家兼批评家克里斯蒂纳·布鲁克-罗斯(Christine Brooke-Rose)则从各自的不同角度挑战了艾柯的这一论断,并详细阐述了自己独特的立场(12)。应该说,他们所争辩的那种阐释并不属于翻译,而且依然是局限于西方文化语境内部的阐释。尽管这种阐释并不属于翻译的范畴,但是它依然对理论的传播、变形乃至重构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这里再以解构主义在美国的传播和重构为例。

众所周知,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美国的传播和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三位学者的努力:加亚特里·斯皮瓦克、乔纳森·卡勒和希利斯·米勒。斯皮瓦克的功绩在于她以一种近似理论阐释式的翻译方法再现了德里达的重要著作《论文字学》的精神,从而使得那些看不懂德里达的法文原著的读者通过查阅她的英译文就能对德里达的晦涩内容有所理解。卡勒则是英语文论界对德里达的思想理解最为透彻并阐释最为恰当的美国文论家,但是卡勒的阐释已经超出了翻译的界限,加进了诸多理论发挥的成分,因此只能算作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翻译或转述。但是在卡勒看来,这种过度的阐释也有存在的合法性,并且甚至对一种理论的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卡勒为自己作了这样的辩护:

阐释本身并不需要辩护,因为它总是伴随着我们而存在,但是也像大多数知识活动一样,只有当阐释走入极端时才有意义。不痛不痒的阐释往往发出的是一种共识,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具有价值,但是却无甚意义(13)

显然,作为一位理论阐释者,卡勒并不反对一般的阐释,但他对平淡无味的阐释毫无兴趣,他所感兴趣的正是那些走极端的因而能够引起争论的阐释。也即在他看来,一种理论阐释只有被推到了极端,其所隐含的真理和谬误才会同时显示出来,而读者则有着自己的判断和选择。针对艾柯的批评,他甚至“以子之矛”攻其之盾,从艾柯的那些引起人们广泛兴趣的符号学理论以及一些意义含混的小说人物的塑造中发现了诸多的“过度阐释”因素。关于这一点,他进一步发挥道:

许多“极端的”阐释,也像许多不痛不痒的阐释一样,无疑是无甚影响的,因为它们被判定为不具有说服力,或冗繁无趣,或者与论题无关或本身无聊,但是如果它们真的走到了极端的话,那么在我看来,它们就有了更好的机会,也即可以揭示那些先前无人关注或思考过的因果关系或隐含意义,而仅仅尽力使阐释保持“稳健”或平和的做法则无法达到这种境地。(14)

因此,在卡勒看来,被人们认为是“过度阐释”的那些能够引起争议的阐释的力量就在于这样几个方面:

如果阐释是对文本的意图进行重新建构的话,那么这些就成了不会导致这种重构的问题了;它们会问这个文本有何意图,它是如何带有这种意图的,它又是如何与其他文本以及其他实践相关联的;它隐藏或压抑了什么;它推进了什么,或是与什么相关联。现代批评理论中的许多最有意义的形式会问的恰恰不是作品考虑了什么,而倒是它忘记了什么,不是它说了什么,而是它认为什么是理所当然的。(15)(www.xing528.com)

而米勒作为一位解构批评家,他的贡献主要在于创造性地运用解构的方法,并揉进了现象学的一些理论,将解构的阅读和批评方法发展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最后也正是他运用自己在美国学界的影响力使德里达确立了在英语文学理论界的学术地位。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英语和法语虽然不属于同一语支,但是都是出自欧洲文化语境中的语言,因而跨文化的成分并不是很大。而从翻译的角度来看,斯皮瓦克的翻译属于地地道道的语际翻译,因为她始终有一个原文作为模本,即使她对德里达的理论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阐释和发挥,也仍未摆脱“戴着镣铐跳舞”的阐释模式,其发挥的空间是有限的,因而可以称作有限的阐释,或一种文化阐释式的翻译。而卡勒在阐释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时,则没有一个明确的模本,他往往大量地参照德里达的一系列著作,并从整体上把握德里达的学术思想和理论精髓,然后用自己的话语加以表达。所以他的这种阐释带有鲜明的“卡勒式”的解构主义阐释的成分,理论阐释和叙述的成分大大地多于翻译的成分。因而若从翻译的角度来看,他的阐释并非那种有限的阐释,而是一种过度的阐释,所产生的结果是带来了一个“新的开始”,也即使得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英语世界获得了更大的影响力和更为广泛的传播。米勒等耶鲁批评家对解构主义的推介和创造性运用则使得解构主义在美国成为独树一帜的批评流派,而德里达的直接参与更是使得这一理论在美国获得了持续的生命。这也正是德里达的理论在英语世界的影响力大大超过其在法语世界的影响力的原因所在,这与上述诸位理论家的不同形式的阐释是分不开的。

从上述这一“理论的旅行”之例,我们可以得到怎样的启示呢?我认为,这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启示就在于:我们当前所实施的中国文化和文学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应该达到怎样的效果?光靠翻译几本书能解决问题吗?显然是不可能的。还应考虑其他多种因素,其中跨文化阐释完全可以作出更大的贡献,对于那些只想了解中国文化和文学的概貌而不想细读每一部代表性作品的外行人士来说,读一读学者们撰写的阐释性著述完全可以起到导引的作用,待到他们中的少数人不满足于阅读这样的阐释性二手著述而需要(哪怕是通过翻译)直接阅读一手原著时,这种跨文化阐释的作用就初步达到了,而目前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重要因素的力量。中国文化和文学走向世界光靠翻译几十部甚至几百部作品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个综合的多方共同参与的事业,在这方面,国外汉学家以及中国学者直接用外文撰写的研究性著述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即使这种研究性著述为了表明自己的独创性和学术性,总是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对既有的文化现象进行新的阐释,有时甚至达到了“过度阐释”的效果,对经典文本的阐释与传统的理解大相径庭,甚至引起坚持传统观念的学者非议。例如近年来在国内学界常为人谈论的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对中国古典文学的阐释。

众所周知,海外的汉学基本上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尤其是西方的汉学更是如此。它是东方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它本身也是自满自足的:既游离于西方学术主流之外,同时又很少受到中国国内学术研究的影响。由于有着独立的自主意识,因而西方的汉学家在编译中国文学选集时基本上不受中国学界的左右,它完全有着自己的遴选标准,有时甚至与国内学界的遴选标准截然不同,但最终却对国内学界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美国华裔汉学家夏志清(C.T.Hsia)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在美国国内的汉学界以及海峡两岸的中国现代文学界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就是一例:它不仅主导了美国汉学界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现代文学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思路,而且对国内学者的重写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尝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启迪(16)。显然,夏志清作为一位华裔学者,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文学的功底;同时,作为一位直接受到新批评形式主义细读批评模式的训练和严格的英文学术写作训练的英语文学研究者,他确实具备了从事跨文化翻译和阐释的条件,客观上说来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在英语世界的传播所起到的作用远远胜过翻译几本文学作品所达到的效果。他对中国现代作家钱锺书和沈从文等人的阐释,并没有拘泥于某一部或某几部作品,而是从整体上来把握他们创作的历程和文学贡献,并加以自己的理解和发挥。应该说,他的这种跨文化阐释算是一种过度的阐释。但即使如此,他的这种过度阐释并没有远离中国现代文学这个本体而进入其他的学科,而是紧紧扣住中国现代文学,通过自己的跨文化阐释的力量来实现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重新书写。因此他的阐释仍应算作是一种有限的过度阐释,最后的归宿仍是他所要讨论的中国现代文学。

总之,中国文化和文学走向世界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在这其中,翻译可以说是重中之重,而在翻译的过程中,跨文化阐释式的翻译所能起到的作用绝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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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比较文学的变异学研究,参阅曹顺庆、付飞亮:《变异学与他国化——曹顺庆先生学术访谈录》,载《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2) J.Hillis Miller,New Starts:Performative Topographies in Literature and Criticism,Taipei:Academia Sinica,1993,“Foreword”,p.vii.对米勒的翻译观的阐释,还可参考宁一中的文章《米勒论文学理论的翻译》,载《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年第5期,第37—39页。

(3) 美国翻译理论家韦努蒂甚至将自己在2013年出版的一部专题研究文集定名为《翻译改变了一切》,参阅Lawrence Venuti,Translation Changes Everything:Theory and Practice,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13。

(4) J.Hillis Miller,New Starts:Performative Topographies in Literature and Criticism,p.6.

(5) 关于德里达在获得英国剑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时引起的风波已广为学界所知,他在被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外籍院士时也经历了类似的两次提名:在哲学学部的提名未获通过,后来在米勒等人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由文学和理论批评学部重新提名而最终获得通过。而在欧洲学界,由于缺乏米勒这样强有力的推荐者,德里达直到去世时都未能当选为欧洲科学院院士。这对欧洲学界来说确实是一个极大的遗憾。

(6) J.Hillis Miller,New Starts:Performative Topographies in Literature and Criticism,pp.25-26.

(7) 近年来,米勒更为关注全球化语境下的文化翻译的作用以及文学的地位,关于这方面的著述,参阅他最近的一篇论文:“A Defense of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Study in a Time of Globalization and the New Tele-Technologies”,Neohelicon,Vol.34,No.2(2007),pp.13-22.

(8) 王洁明:《专访马悦然:中国作家何时能拿诺贝尔文学奖?》,《参考消息特刊》2004年12月9日。

(9) 王洁明:《专访马悦然:中国作家何时能拿诺贝尔文学奖?》,《参考消息特刊》2004年12月9日。

(10) 《沈从文如果活着就肯定能得诺贝尔文学奖》,《南方周末》2007年10月10日。

(11) 曹乃谦:《马悦然喜欢“乡巴佬作家”》,《深圳商报》2008年10月7日。

(12) 关于那场讨论的修改版文字,参阅Umberto Eco,Interpretation and Overinterpretation,with Richard Rorty,Jonathan Culler & Christine Brooke-Rose,Stefan Collini 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

(13) Interpretation and Overinterpretation,p.110.

(14) Interpretation and Overinterpretation,p.110.

(15) Ibid,p.115.

(16) 参阅C.T.Hsia,A History of Modern Chinese Fiction 1917-1957,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second edition,1971。尤其是书中对张爱玲、钱锺书和沈从文这三位作家的基于新批评派立场的形式主义分析和重新评价对我们颇有参考价值,但该书对中国左翼文学的艺术成就断然否定显然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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