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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集团与西北回民大起义之善后研究:中卫驻守与辅援力量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次,派令黄鼎一军留五营驻守中卫各处,并增添知州黄立鳌一营、总兵冯南斌一营作为辅援力量。任命潘效苏署理河州知州,沈玉遂为河州镇总兵,带领所部后路五营赴河州镇赴任;米联壁署河州州判赴太子寺,分驻任所。各新任官员到职后,立即投入地方善后和重建工作中。

湘军集团与西北回民大起义之善后研究:中卫驻守与辅援力量

第三节 防军和兵制

一、防军布置

湘军肃清宁夏后,刘锦棠向左宗棠禀称老湘全军情形:

自临、淮选练整理以来,时阅十载。同治七年直、东肃清,奉檄由洛入晋,由晋入秦,剿平陕北土匪,扫荡而西,直逼金积,血战频年,各分统、营官随已故提督刘松山先后死事者十居其四,将士阵亡者约千数百名。其伤残成废、积劳成疾者实二千有奇,留其在军,不能出力而徒耗军食,亟应分别撤遣回籍,从新选补,以期士气常新。[121]

左宗棠认为所请自系实在情形,予以允准,并对遣散后回民起义中心地带的防卫进行了布置。

首先,挑选湘军中精壮勇丁合并为十一营、董字三营、马队三营,由记名提督萧章开统带,分驻于金积、吴忠、灵州、宁夏各处,以资镇压。

其次,派令黄鼎一军留五营驻守中卫各处,并增添知州黄立鳌一营、总兵冯南斌一营作为辅援力量。又选派黄鼎所部八营归提督徐占彪统带,会同副将桂锡桢马队三营,由中卫开赴靖远,为进窥河州北路之师。[122]

第三,陕西提督雷正绾仍驻固原。固原以北至马家河一带,由雷正绾所部马步七营及豫军强营、毅营分扎填防。[123]左宗棠亲率湘军西进,调周绍濂五营自随。固原以南至平凉的防务,由平庆泾道魏光焘率所部五营填防,以昭周密。

左宗棠将布置情形上奏后,清廷予以首肯,同时下谕:

刘锦棠现在请假回籍,并将伤病弁勇遣撤,另行募补。着饬令到籍后认真挑选,假满即行回甘,以资得力。其所留各营分驻金积、灵州等处,即饬萧章开妥为镇抚。[124]

河州迁移回民就绪后,左宗棠对该地防务进行了认真布划:

首先,完备行政建制。派官员迅赴河州任事,办理行政事宜。任命潘效苏署理河州知州,沈玉遂为河州镇总兵,带领所部后路五营赴河州镇赴任;米联壁署河州州判赴太子寺,分驻任所。因乱后仅存空城,缺乏办公场所,潘效苏会同地方官员商定后,在关厢建知州官廨,暂资办公。各新任官员到职后,立即投入地方善后和重建工作中。

其次,加强河州军事防务。沈玉遂作为河州镇总兵,率部就任后,以所部五营列帐城中,分饬所部果军四营由城关外驻扎宁河一带,作为镇守河州的主要力量,其他军队则以此布置:

记名提督张仲春所部宗岳六营,进驻太子寺一带,前接宁河,后接七家集等处。记名提督陈广发、总兵凌春台,以所部良辅、平西等营驻三甲集,前接七甲集,后接康家岩、洮河西岸。记名提督王衍庆所部左路五营及镇西忠营两营,仍驻康家岩,西通三甲集,北连沙泥站,南达狄道州,东达站滩以抵安定。提督衔记名总兵张福齐所部六营,由沙泥站分布,北由阿干镇以达省城,南出沙仑接康家岩分布之营。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所部定西等营,仍驻狄道,西北接宁河、太子寺、三甲集各营,南接岷、洮各营,东接巩、秦所属各营。[125]

可见,湘军对于河州地区的军事防务采取的是“连环布置”之策,形成了以三甲集、康家岩、太子寺为中心的防范体系。

同治十一年,回民起义接近尾声,左宗棠移驻甘肃省城兰州后,清廷为了加强已收复地区的防务,曾下谕旨:

穆图善交卸省防,原应即赴本任,以重职守,第宁夏现尚安谧,且有张曜所部驻扎,足资镇摄,陕西为甘军之后,粮饷所关,此时南北两路时虞零匪窜扰,且新抚回众分别安插之处,均距陕界匪遥,非得力队伍扼扎要隘,慑以声威,不足戢犬羊反复之性。着该将军于左宗棠进省将所办防务分晰移交后,统带所部马队,并挑选步队,率以东行,在陕西乾、邠一带择要扼扎,妥筹防剿,以副委任。[126]

左宗棠与穆图善悉心商议后,对兰州附近防务进行了妥善布置,具体如下:

将穆图善所统部属进行调整。其所属附省和分驻金县的河镇营步队二千一百余名、驻守平番县的南字营八百人、马队一百骑留于甘肃。由省城北三十里火烧岩至土门止,共四百七十五里,由其分扎马步八营,主要任务是保护秦王川粮源和护运道的畅通。此外,这支部队还肩负着另一个重任,就是保障通往凉、甘两郡和肃州关外文报信息的顺畅。

因甘南一路已逐渐安谧,遂派统领奇捷营降补参将杨世俊所部马队四营、步队两营中,迅即调拨青旗马队一营和捷勇步队两营,由狄道沙泥赴省,其分扎各处之红旗、白旗、蓝旗马队各营,先后调至马营监取齐,由安定赴省,拱卫省城。

二、设置灵武营守备

同治十一年,湘军完成金积堡回民迁移后,为了加强防范和管理,将董福祥降众老幼眷属移置灵州各地,拨给地亩,进行垦种。其次,严密布置军事防务。派萧章开将所部各营分扎金积堡一带,管带老湘中军四旗记名提督谭拔萃率部驻扎灵州;陕安道黄鼎分饬所部三营驻扎中卫大坝,并由副将冯南斌带领所部正营驻扎五百户,知州黄立鳌带所部定营驻扎四百户,以资镇压。[127]此外,决定设官建置,加强管理。左宗棠指出:

金积堡即旧志金积山,地属灵州,东达花马池,南达固原,迤北毗连中卫,襟带黄河,雄踞边要,实形胜之区。旧设灵州,治所在其东北。后移州治于今城,相距百余里,鞭长莫及,地方官政令不行,其权遂移于回首。于是回民畏其所管头目甚于畏官,此乱之所由生也。[128]

经奏请朝廷后,将宁夏水利同知改为宁灵抚民同知,驻扎金积堡,添设灵武营参将一员,附驻弹压。[129]并对宁灵抚民同知权限作了明确界定:“所有汉回民人盗命重案及一切户婚、田产、词讼,均归宁灵抚民同知管理,由宁夏府核转申详,以专责成而一统纪,回目不准与闻。”[130]这对加强战后基层管理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回目不准与闻”的限定,弱化了伊斯兰教权对地方统治权力的浸淫。设官建制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及时讲求政教,举行兵屯,振修武备。庶几潜移默化,异志全消”[131]

光绪元年,左宗棠以“灵武营驻扎金积堡,汉回杂处,一切弹压、操防均关紧要”为由[132],奏请进一步完善。甘肃军需局司道考察后,认为:

新设灵武营地居边要,拟请仿照花马池营额设官员营制,添设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经制外委五员,以资镇抚。其参将一缺,业经拣员升补,奉旨允准在案。所有该营中军、守备并千把总、经制外委、职司操防,应请一并添设请补。[133]

光绪三年,甘肃布政使崇保、按察使史念祖对宁灵地区考察后,认为该地政务殷繁,同知一人治理难资周密,请求添设照磨一缺,专司监狱、缉捕,添设教授一缺,专司训迪,以资佐理。[134]并拟请将添设之照磨一缺作为要缺,由外拣补,教授一缺,应仿照洮州厅教授请归部选。[135]力图通过文武并治,维持地方的稳定和安宁。

三、添设硝河城千总

回民起义战后,左宗棠因平凉、盐固一带地方辽阔,治理难期周密,奏请将固原州改为直隶州,下马关添设平远县,盐茶厅改为海城县,并在硝河城等添设州判各官,以资控驭和抚绥。但硝河城因向未设立营制,防范较疏,左宗棠派陕西固原提督雷正绾进行详细勘察,雷正绾经过认真勘查后,向左宗棠回禀:

硝河城地处固原、静宁、隆德、会宁、靖远、新设海城等县之中。周围相距或数十里,或百余里、二百里不等,实为扼要之区。从前汉回杂处,安抚以后,汉少回多,现经添设固原直隶州,分驻硝河城州判,即应设立营汛,以资巡防而昭治理。[136]

该地附近虽有固原城守营属驻扎,设有千把总等官,但均各分驻地方,有操练巡防之责,未便轻举改移,故左宗棠和雷正绾奏请在硝河城另行添设千总官一员,附驻弹压,作为固原城守营,分防硝河城汛。应需兵丁,由固原城守游击管领额兵项下裁拨马步守兵一百零二名,其中马兵二十八名,步兵五十六名,守兵十八名,归其管辖。所用粮饷、束薪,由该营游击验挂分领,以一事权。[137]

盐茶营都司,向来驻扎新设海城县城内,该县所属西安州汛,仅分驻千总一员,虽然距离海城县城不远,但因“地处膏腴,四望平衍数十里外,重沟复岑,为靖远、会宁、安定、中卫、宁灵各州县之要冲”[138],军事地位重要。左宗棠认为务必加固其防务:

现在同心城旧有守备营制,并于打拉池地方添设分司县丞各员缺,若再将盐茶营都司兵丁移设西安州,而移该处千总兵丁于海城县内,则盐固局势更昭紧密,实足以壮声威而资护卫,且官弁兵丁,不加一额,而粮饷俸薪照旧支领,一转移间,已无百密一疏之虑。[139]

为此,他与雷正绾联衔上疏,奏请在硝河城添设千总官一员,立为硝河城营汛,由固原城守营拨给马步守兵一百零二名,归其节制。盐茶厅亦系扼要之区,故将盐茶营都司与西安州汛千总互相移驻,应领廉饷薪俸,均照旧支给。

四、改设石涧驿把总、移驻磁窑寨

灵州营分防的石涧驿,自清初以来即设立经制兵进行防守。回民起义结束后,改设把总,腾出经制兵移驻磁窑寨。光绪十年九月,兵部查阅本部缺册,咨商陕甘总督谭钟麟:“查本部缺册,灵州营外委共五缺,并未分晰汛地,至改设石涧驿汛把总及移驻磁窑寨,系何年月日奏准,应合查明声覆。”[140]谭钟麟饬令甘肃按察使魏光焘、宁夏镇总兵陶世贵详细核查,两人核查完毕后向谭钟麟回复:

自设灵武营后,因石涧驿在灵州境,地极辽阔,东至杀窝井勒家大梁等处,距花马池营四百里,西连太阳罗山,接界灵武营红寺堡汛二百余里,南连泥沙白水,山路崎岖,距固原州属平远县三百里,北至沙沟草地,距灵州营九十里,该汛地概属沙山石岭羊肠小道,自金积堡改建营防,所有由川陕贸易行旅,均藉捷径取道山口,稽查弹压,最关紧要。[141]

谭钟麟听取汇报后,传集地方官员对石涧驿防务重新布置和调整,经商议后,作出了如下决定:石涧驿原设外委改为把总,仍驻石沟驿,藉资防隘。[142]磁窑寨距离州城九十里,与石涧驿接壤,为灵州营东边要区,该地“汉回杂处,且为商旅赴花马池一带运盐道,人民稀少,山谷丛杂”[143],谭钟麟决定因地制宜,进行相应调整,将石涧驿改设把总,原设经制外委,移设磁窑寨,以资防守。

五、变革兵制

清代制兵,以八旗绿营为主。太平军兴后,制兵已衰朽不堪,难足敷用。故曾国藩创立勇营制度以补其弊,湘军由此而兴,但历时已久,湘军之弱点渐已暴露,左宗棠督师镇压回民起义过程中,对湘军暮气已深的状况隐有所察。同治十年二月,他在给清廷的奏疏中提到:

臣度陇之初,见陇事败坏至极,无从措手,心窃忧之。然兵事有缓急,贼势有重轻,自应悉心斟酌。遂决意取远势进兵北路,就近援南路,而自率亲兵驻中路,以策应南北两路。惟南路诸军不足恃,又挫退之后,锐气消亡,欲从新布置,既苦欠饷过久,撤遣无资。且甘军土客混杂,其土著固有室家之恋,其客兵亦皆娶妇生儿,军营恶习,无所不有。纵筹撤遣之资,必将到手花销,仍羁异乡,流为游手,贻地方异日之患。[144]

五月,湘军将领吴士迈擅杀游击朱德树案发后[145],引起左宗棠对勇营制度的继续反思。他说:

军兴以来,制兵不足用,各省皆募勇丁杀贼,勇丁积功擢至提、镇、副、参、游者不可数纪。其中骁健勇决而又稍识事体者固不乏人,然尚气好勇,骄恣横暴,强不可使者,亦在所不免。其甚者且拥众自雄,公为背叛矣。[146]

新疆底定后,恢复制兵已被纳入善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光绪四年,他在分析新疆局势时,附带论及甘肃制兵问题:

此时所当亟筹者,善后之策。善后之策,当规久远,利钝所系,匪仅一时。以甘肃与新疆并论,新疆利源可开,流亦可节;甘肃则开源为难,而节流尚有可议。从前额兵之多者,一则辖疆与蒙部、回番杂处,兵少恐启戎心;一则新疆需由内地拨兵换防,兵少难敷调派也。若以现在局势而言,蒙部、回番已就钳束,防营可以渐减。前奏改行饷为坐饷,图节勇饷,为复甘肃制兵之渐。[147]

此外,饷项支绌也是促使左宗棠决意恢复制兵的重要原因。回民起义战后,甘肃经济凋敝,军饷亟待解决。对此,他和杨昌濬联衔上疏,力请变通甘肃兵制。他指出:

甘肃为材武著名之邦,其风气刚劲,习苦耐劳,本非他省制兵可比。乃此次回乱,列郡沦复,均赖客勇之力,本非无一支劲旅杀贼立功,而哗噪之事且数见焉。额兵之数非不多也,原定饷章本薄,加以层层剥削,马兵差堪自给,步、守各兵未免过苦,难得其力。甘省赋少兵多,军食向资他省,饷源稍绌,动滋事端。惰兵骄骑,由来已久。非亟议更张,望其转弱为强不得也。久留勇则费不支,全裁兵则悉无备,仍循旧制则难期起危,别议加饷则无款可筹。臣等再四商酌,亟宜援照闽浙成案,量减可裁之兵,以节饷糈,即以所裁之兵饷加之所留之兵,庶兵力较纾,可责其勤练;将弁各予以津贴,革除虚冒应差、挂名辞伍诸弊。庶帑项无增,军政可期精实。[148]

左宗棠及其湘军人物已经意识到湘军暮气已深,弊端迭生,因而决定从节饷和精兵简政角度出发,恢复甘肃制兵。正如他所说:“陕甘回逆构变之后,兵制久废,现在关内早已敉平,整饬营伍,实当务之急。”[149]

甘肃在清代以前作为边要重地,历代均非常重视防守。清廷定鼎后,也防范有加。左宗棠指出:“原设额兵之多,缘地居边塞,北连蒙部,南杂番回,西路新疆,更番换戍,防范宜周,兵力不得不厚也。”[150]雍正年间,驻兵比内地较多,其后虽经陆续裁减,兵力依然较重。同治年间,总计甘肃制兵的大略情况为:一提四镇、督标和陕西提督所辖甘标,兵额为马、步、守兵五万七千四百余名,这其中包含新疆换防兵九千余名在内。[151]

饷项大致情况为:岁需兵饷、马干银七十八万六千六百余两,上色仓斗粮三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石,马料一十一万二千一百余石,草八百万零三千五百余束,公费银三万一千三百余两。[152]新疆底定后,左宗棠筹议另立营制,对原有额兵重新布置。他对战后西北防务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

甘肃已属内地,调拨渐稀,蒙古王公、贝勒、台吉列边防,涵濡教化,历久而驯顺有加,北路无须重兵镇压,即南山番族时有伺隙劫杀之事,然非无要可扼,如果布置周妥,亦保无虞。宁夏等处以河套为虑,今套患久销,沿边一带且资其接济,西宁、河州辖境虽与撒拉野番错处,情形稍为吃重,然回务既平,小股匪番无须大队。时势攸殊,兵固有裁者。[153]

基于以上分析,他认为裁兵节饷和恢复制兵已是切要之举,其规划为:将督、提、镇、标、路各营,酌量地方今昔情形,分别轻重,仍照马、步、守三项名目,分成核减。[154]

左宗棠会同杨昌濬、周达武和雷正绾拟定变通章程十条,作为改变甘肃兵制的依据。内容如下:

1.核减各标镇协营汛兵额。

甘肃旧有兵额,分为一提四镇,加上督标和陕西提督所辖驻甘各标营,经先后裁减外,截至咸丰初年,加上新疆换防兵额,数额总计为五万七千五百多人,其中包含马兵二万零八百三十一人,步兵二万一千零八十九名,守兵一万五千五百九十九名。回民起义爆发后,各地兵额逃亡溃散,存者寥寥。战后虽因防务关系,在许多地方新设了标兵,以资驻防。但数额和以前相比已大为减少。于是,左宗棠会同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商酌后,认为:“此时关内外肃清,自应趁此时势,酌定章程,渐复旧制。”[155]尽管如此,仍然虑及甘肃幅员辽阔,与蒙古、新疆各地紧连,是边疆地区的重要屏障,加之少数民族错杂并处,因而尽量避免因裁兵过多导致兵力不敷和防守空虚。具体规划为:

将甘州提标五营及甘州城守营、永固协并凉州、肃州两镇标协各营,共原额马、步、守兵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名,按三成五分核减。宁夏一镇,控制蒙部,今日情形,视昔为轻,且有驻防满营可资镇压,拟将宁夏镇原额马、步、守兵六千五百一十六名,按四成核减,其督标五营,并兰州城守营地,居省会且额数较少,应按三成核减;西宁、河州两镇,控制番回,情形吃重,拟将该两镇标协原额马、步、守兵共一万五千四百四十四名,按二成五分核减;固原提督所属,驻守甘肃境内,标协各营控制两省要隘,究竟地居腹里,拟按三成核减。[156]

以上各营减存成数,经过全案核定后,次第招募精壮兵员,选补足额,造具册折,作为甘肃制兵。

2.按照马、步、守分成派定减存兵数。

甘肃旧有兵额,马、步兵各占三成,守兵占二成多,而且参差不齐,各地情况不一。其中有全系马兵而无守兵者,有马、步多而守兵少者。此次各就地方情形分别裁减,决定按照马、步、守分成派定,其具体如下:

所有减定之兵,仍应按马、步、守分别成数,次第挑补,无论标协、城守、汛地,皆以十成为率,马兵拟设二成五分,步兵拟设四成,守兵拟设三成五分,其差操出队,稍用变通,所以必分三项者,留此等级升降之间,可资激劝。惟兵拨汛防,或三或五,难期一律,拟将省标及提镇各标兵额较厚之处,仿照楚军营制,挑出马步兵各一营,少则一旗,团扎一处,以备随时调遣,庶马步分练,战守兼资,其余数少者,仍照旧章办理。[157]

3.酌加各营兵饷。

甘肃旧有兵营饷章,为四折八本之定制,具体分派办法是:马兵一名,按年领折色银十六两,本色仓斗粮八石;步兵一名,按年领折色银十二两,本色仓斗粮六石;守兵一名,按年领折色银八两,本色仓斗粮四石,遇闰以次加增。这一饷章,如果照章发足,对于各营兵士而言,待遇尚堪自给。但因制度历久弊生,军营中积习相沿,遂出现了层层剥削和克扣现象,下层士兵更是“每兵一日所得,实银数无几”[158]。此外,甘肃因财政贫乏,一直靠各省协饷接济。太平军兴后,东南各省自顾不暇,协饷不能按时解运,各营兵饷大为困顿。此次减定兵额,对于改变兵饷支绌的状况有一定积极作用。左宗棠与湘军人物进行会商后,决定对裁减后各营兵饷,采取“酌量加增,以资宿饱”的政策,以保证制兵的有效运转和士兵待遇的改善。其规定如下:

将步、守各兵,每名每年各加饷银四两,计马兵粮饷较之步、守尚属优足,只于另编营垒者加银四两,其不编营垒仍旧散住者,不再加增,编营马兵每年可得银二十两,步兵每年可得银十六两,守兵每年可得银十二两,即与节省项下提给,不再另筹其粮石,各照旧章支领,尤严禁克扣等弊。[159]

左宗棠等人试图通过加增各营兵饷,改善下层士兵待遇,起到改变旧有制兵的积习、消除弊端、激发士气之效。正如奏折所言:“如此稍为变通,庶几差操得力,士气饱腾矣!”[160]

4.裁改武营官弁。

甘肃自古以来地处边地,设置兵数较多,故设官也较多,一提五镇之外,共计副将十员,参将十三员,游击五十员,都司四十九员,守备六十八员,其余千把外委等职星罗棋布,控制中外,至为严密。兵额裁减后,各地额设大小武职,自然应照减定兵数逐一裁改。其办法为:

其驻扎之地,或今昔不同应迁移更变者,就地斟酌,总期于营伍地方两有裨益,官与兵亦可相维,所有裁改之缺,将来可移置关外;裁改之弁,仍予以原衔他缺,随时酌补。[161]

对于具体实施裁改,由提镇会同道府各官,根据地方情形,商定具体办法。

5.酌量改并分防塘汛。

甘肃旧有定制,各州、县市镇设有堆房,各站设有墩汛,主要职责为护解犯人、递送文报和缉捕要案等,对其管理也至为严切。以前因兵额较多,故此类人员设置较多。回民起义结束后,不但兵丁未设,原有墩汛也大半废弛。裁定兵额后,塘汛若仍照旧章派拨,兵力自然不敷分拨,因而必须按照各地情形进行裁减,遵循“繁简冲僻”的原则。规定:“如实系要区,照旧复设,可省即予改并,改并之后,所有疏防承缉处分,咨部更易,以重考成;其墩台处所,应次第修复,用速邮传。”[162]因为该项事务头绪纷繁,具体工作由各镇、道督饬地方文武官弁会同体察地方情形,予以商酌核办。

6.新增营书薪水。

此项主要是为了避免军营陋习而设。左宗棠等人对于甘肃各营营书进行核查后,发现了诸多弊窦。主要原因是甘肃提镇所属标协各营,凡属办公营书,向例并无薪水口食,然而办稿造册,不能枵腹从事。为了顺利办公,故按营之大小,在兵丁额内扣出数名虚缺,不补所有粮饷,即归办公之营书,作为薪水。这一陋规相沿已久,左宗棠等认为:“此等陋规,虽办公所需,究非正办,甚恐借此为名,格外多扣,遂致废弛营伍。”[163]于是,在裁兵增饷的同时,对于营书的设置和薪水进行了详细规定:

分别营制大小,酌量额设营书,以归核实。现拟提督一员,准用营书九名;总兵一员,准用营书八名;中军副将一员,准用营书六名;分汛副将一员,准用五名;参将一员,准用四名;游击一员,准用三名;都司守备均准用二名;千总把总均准用一名。每营书一名,满年准给薪水银十六两,仓斗上色粮八石,营书列名伍籍之外,兵额不改虚悬。[164]

这一办法,既能避免军营弊端,又仍寓体恤之意。并规定在变通办理后,倘若发现缺额,一经查出,或别经发觉,照例参办。

7.宁夏、河州两镇所属标路各营互相更调。

甘肃部队的统辖,一半隶属陕西提督控辖,一半归甘肃提督节制,自清初相沿至光绪年间。并对陕西提督和甘肃提督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凡陕西提督所辖官兵,在甘肃境内者,一切章程均照甘肃省一律办理;诸如甘南各标营,均归于陕西提督所统辖,兰州城守营,亦归河州镇辖管,隶属于陕西节制。宁夏镇距离固原较近,转归甘肃提督节制。左宗棠等认为该项职权划分未经通盘筹划,散乱不堪,自应一体变通。于是在更定兵制后,对宁夏和河州地区的部队归属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期“事权归一、考察易周”。其规定是:“嗣后河州镇属标路各营,拟改归甘肃提督统辖,其宁夏镇属标路各营,拟改归陕西提督统辖,其各营饷项,除兰州城守营,向在甘省藩库支领,应循旧章外,其余亦随同更换支领。”[165]

8.酌减例设马匹,以昭核实。

甘肃各标镇协营和陕西提督驻甘各营,原有额设马兵二万零八百三十一名,骑马二万零八百三十一匹,左宗棠派人核实后,发现了许多弊端。各营官弁之马,尚足以应付兵丁敷用,但大多皆有名无实。因喂养不易,马兵恐其倒毙著赔,故将马匹变卖,坐收料草马干之利,倘遇操练,临时雇备,其弊由来已久。兵制改革后,对于此项弊端予以禁革,并由该管镇将随时调验,对马兵进行严格管理。

9.节省粮饷提充新疆经费。

新疆自乾隆年间平定后,防务主要依赖从关内陕甘各标营中轮年抽调换防,历经照办在案。回民起义爆发后,在营者大半溃散,出关者亦无所归。战后,湘军议设行省,左宗棠等人决意更新,力图弃旧立新,设立制兵。首先,将关内换防之兵九千余人,永远停止。其次,甘肃裁减兵额节省粮饷,一并拨充新疆经费。节省粮饷如下:

裁减马、步、守共兵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余名,共节省饷银二十五万五千五百八十六两,兵粮马料一十八万七千一百一十五石,以每石合银二两,共合银三十七万四千二百三十余两,马草四百四十六万八千三百二十束,以草一束合银一分五厘,共合银六万七千零二十余两换防官兵行装、盐菜、车辆、口食等项,约需银一十余万两,此外公费亦可量减,统共约节省银八十余万两,除加增马、步、守兵丁及新增营书口粮等项银一十五万数千两外,尚可节省银六十余万两。[166]

10.练兵以资敌忾。

精兵简政的同时,对于军队训练也极为重视。左宗棠等认为:“窃维兵贵精不贵多,兵不练与无兵同,饷不足,练兵亦不易。绿营积习,挂名兵籍者,往往兼理私业,将领虽欲练兵,而苦于饷糈不足,势有难行。”[167]甘肃兵制变革后,马、步、守兵丁粮饷已较为充足,粮饷并计,比现在营勇坐粮章程不相上下。其变革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减兵为增饷计,增饷为练兵计。为此,对于兵制变革后的训练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嗣后应责成各将领,将营伍加意招募,认真操练,不得以老弱充数,仍前视为具文。提镇标协兵数较多之处,酌提马、步数成,择地团扎成营,派弁督操,分防塘汛之兵,应轮流抽调,练习技艺,必须精强枪炮,务期有准,尤在平日训以恪守营规,庶期有勇方知一兵得一兵之用矣![168]

光绪七年,杨昌濬遵照减兵增饷章程,咨行各提镇道府,会同切实履勘,并商同固原提督雷正绾、甘肃提督周达武移行镇协道府,按照原议章程,分别甘肃各营官兵应减应裁数目,根据各地“冲僻险夷”情形,或迁移更改,或裁汰兼并。此案经甘肃布政使李慎、甘肃按察使魏光焘和兰山道曹秉哲商议后,认为:“逐营会核,所有各提镇等勘议,甘省各营官弁兵丁裁减移驻,均系酌量今昔地势,联络声气办理,实为妥善。”[169]

杨昌濬听取地方文武汇报后,对甘肃各营兵丁详细核查后,认为:

除新设灵武营、化平营、硝河城营甫经建置,又凉州镇属永昌、庄浪、松山三营遍处蒙番,兵数本单,均毋庸议减外,其余各营,按马、步、守三项照原议章程核减,均属符合。大小官弁就地裁汰、迁移、兼并,亦臻妥协。所有裁缺之员,按章另补,惟以后新疆行省无论设与不设,必须另立营制,未便再由关内抽调换防,致有顾彼失此之虞。[170]

此事经兵部同意后奉旨如议奉行。

光绪九年,兵部要求将各省以前没有奏明的兵勇数目,限令在三个月内奏报兵部。甘肃关内的防营和马步弁勇曾在光绪七年详细清点后,实际数目两万多人。谭钟麟担任陕甘总督后,又遣散了六千多人。对于这些军队数目,以甘肃的经济情况而言,仍然难以负担。为了节省军费,谭钟麟试图对甘肃军队数目继续裁减,但他考虑到裁撤的同时,也需要支付为数不少的相关费用,谭钟麟认为各省“协饷弗继,按月勇粮不能不酌量匀给。”[171]财政压力依然很大。因而谭钟麟认为在兵制恢复以前,勇营难以全部裁撤,只能按照当前甘肃的经济能力来确定防勇数目的多少。谭钟麟查阅相关资料,以前甘肃的关内外原额绿营制兵五万九千多名,每年官俸支付兵饷一石十余万两。经过裁减后,军队数量只有两万多人,每年的军饷开支是四十五六万两。基于以上分析,谭钟麟对于甘肃军队数量和军饷作了一个大致规划:

拟关内留步队三十二旗,马队十二起,实必不可少之数,计每年需银七十余万。今之现发兵饷,与原额饷数不甚悬殊,此后撤一旗勇,添一营兵,三五年或可渐复旧制。[172]

接着,在给清廷的奏疏中,谭钟麟从战后加强防范的角度论及了这一规划的合理性:

现在防勇驻扎之处,以河州、西宁、平凉为多,宁夏次之。东西大道及巩秦一带,隔二三百里扎一旗以护运。[173]

谭钟麟认为这样驻防,不仅可以起到弹压少数民族的作用,避免回民起义结束后该地区再次发生动荡,而且对于西北的全局防务也有着重要作用,他在给清廷的奏疏中指出:

西宁、河州皆番回杂处,当时就地安抚,并未大受惩创,两属回民,多于汉民数倍,犬羊之性,迄未能训。平凉一带安插陕回甚多,宁夏毗连边界,地方辽阔,均不能不以重兵镇压。关外谣言谓逆回白彦虎党羽有窥边之说,查询实无此事。臣愚窃谓和约初定,未必遽有反复,万一决裂,彼族以白逆为鹰犬,固在意中。而天山南北防营林立,白逆亦不敢逞,必从草地潜入宁夏、包头,扰我内地。如果有营,宁夏当更调数营以益之,此刻边境安谧,现有之勇,足资防范也。[174]

对于谭钟麟的规划和建议,清廷听取兵部汇报后,下旨准如所请。

光绪十二年,兵部议奏裁撤留防西宁开花洋炮队勇,清廷下谕,要求陕甘总督谭钟麟遵照办理。西宁开花洋炮队原系镇压回民起义期间,因西宁防守空虚,左宗棠为了加强军事力量,由上海代购德国开花炮一尊,配带开花炮子和弹药,并且设置了各类人员总计二百零四人。光绪四年西宁办事大臣豫师奏请将其留防,每年花费军饷银一万两。豫师当时主要虑及回民起义结束不久,新疆全境尚未肃清,这支炮队留防,不仅能够稳定战后局面,而且还可以起到震慑动乱势力的作用。新疆收复后,为了节省军费开支,清廷饬令陕甘总督和西宁办事大臣将开花炮队二百零四名弁勇概行裁撤。谭钟麟认为这支炮队对于西宁地区的防务至关重要,故上疏奏请将炮队交予西宁镇总兵经管,他说:

查留防西宁开花洋炮配带开花炮子药等件,以资镇守地方,堪资利用。臣谭钟麟与豫师往返函商,拟将此炮兵配带子药等件,即交西宁镇总兵接收经管,并请将历年管理洋炮事务最为得力之花翎尽先补用游击郭明杨、花翎留陕候补参将杨正伦二员,均留于甘肃,归西宁镇标差遣,藉资修理施放等事。[175]

清廷认为谭钟麟所奏均为实情,遂下谕:

先是,兵部以关内肃清奏请将留防西宁开花炮队弁勇二百四员名裁撤,以节糜费。至是陕甘总督谭钟麟等奏,镇守地方洋炮堪资利用,未便乏人经理。拟交西宁镇总兵接收经管。其护炮队勇即一律裁撤。[176]

光绪十七年,户部上奏库款支绌,亏短甚巨,故酌拟筹饷办法。清廷下谕:

户部奏库款支绌,亏短甚巨,酌拟筹饷办法开单呈览一折,朕详加批阅,所拟各条,于筹补库储尚属切实,着依议行。惟筹饷一事,部臣虽尽心擘画,全赖各省疆臣认真督办,不避怨嫌,庶一切诿卸之弊可除,克臻实效,现当库存奇绌,各直省将军督抚等受恩深重,必应顾全大局,共济时艰。无待谆谆详谕也。户部原折并单内,应由外办四条,均着抄给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177]

陕甘总督杨昌濬奉谕后,当即转行司道各统领管带,遵照办理。但署理甘肃布政使裕祥对于户部原议裁减防勇一事提出了异议,认为甘肃地段辽阔,广袤数千里,经过多次裁并营勇后,只有剩余步队二十旗、马队十旗,和以前相比已大为减少。而且甘肃作为边要之区,搜捕巡防极为紧要,分地驻扎,甚为单薄。因而实难裁减;其次,就地理位置而言,甘肃紧邻新疆,营勇主要承担运输之责。他指出:“戈壁长途动逾千里,凡护送饷项。押运军装,无一不藉资勇力,倘有疏虞,转滋贻误。”[178]

杨昌濬对于裕祥的提议进行了通盘筹计,并与各地统领往返函商后,决定对于朝廷政策加以变通。他认为,甘肃地方治安和运送饷需大多依赖马勇,现存马队尚且不敷分布,裁减确实存在难度,惟有从步队各旗中略加抽减。他指出:

甘省步队二十旗,每旗三哨,内亲兵四棚,哨勇二十四棚,拟每棚抽裁一人,计一旗可减二十八名,以二十旗核算,实减去亲兵八十名,哨勇四百八十名,共五百六十名,每年约省口粮银二万二千八十九两六钱。[179]

这样变通办理,虽然与部定减成之议未符,但也是万无可减的情况下的一种选择。此外,在奏疏中,他还对甘肃的特殊情形进行了深入透析,从地理位置、民族和社会治安方面论证了马、步防勇对于维护地方稳定的重要作用:

甘省辖地袤长,番回杂处,西北与蒙部接壤,加以洋教渐广,时有龃龉之争,而哥匪党羽,潜滋尤为隐患,绿营额兵较承平时仅有十分之四,全赖马、步防勇数千余名搜缉、防护、捕匪,马勇更为得力,故比年得以粗安。[180]

因而,他认为此次裁减,主要以步队防军为主,每旗抽减二十八人,计二十旗共裁五百六十名,对于防务并无大碍,而且可以节省饷项。

由以上左宗棠等人的奏疏可以看出,西北战事结束后,湘军对于甘肃兵制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和改革,其变革的中心思想即“精兵简政”和“加固防务”。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审慎精详,因地制宜,既通观全局,又妥善规划,对于战后西北地区的防务的加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注释】

[1]左宗棠:《奏为筹备新设化平厅各项事宜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090-002,同治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2]左宗棠:《奏为筹备新设化平厅各项事宜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3]左宗棠:《奏为筹备新设化平厅各项事宜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4]左宗棠:《奏为筹备新设化平厅各项事宜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5]《吏部等部会议陕甘总督左奏勘定分拨新设化平厅辖境拟定文武缺次拟添设文武属员折》,(清)王宾、张元泰:《化平直隶厅遵章采访编辑全帙》,载刘兆佑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印行,第252页。

[6]左寿崑:湖南长沙县人。候补知县,同治十年莅化平,任安插回民权篆四载,创办一是,为守兼优。清查户口,每丁受田十亩,按名丈给,编发耕牛农田籽种,劝民务农,创设义学十二处,延师教训回民子弟,并酌发笔墨伙食,又于每村立甲长一名,每甲立牌头五名,使互相稽查,守望相助,于时榛莽初辟,教养方兴,除暴安良,政平讼,理疮痍,小民常乐永康,承平致福,功莫大焉。至今士民歌颂弗衰,称为名宦。

[7]左寿崑:《禀请划拨钱粮细数变通办理》,《化平直隶抚民厅遵章采访编辑全帙》,《中国史学丛书三编·艺文》,第276页。

[8]左寿崑:《禀请划拨钱粮细数变通办理》,《化平直隶抚民厅遵章采访编辑全帙》,《中国史学丛书三编·艺文》,第276—277页。

[9]左寿崑:《禀请划拨钱粮细数变通办理》,《化平直隶抚民厅遵章采访编辑全帙》,《中国史学丛书三编·艺文》,第277页。

[10]《吏部等部会议陕甘总督左奏勘定分拨新设化平厅辖境拟定文武缺次拟添设文武属员折》,(清)王宾、张元泰:《化平直隶厅遵章采访编辑全帙》,载刘兆佑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三编》,第262—263页。

[11]关于钱粮细数的详细计算如下:新设化平直隶厅通判一员,遵奉部饬岁给俸银六十两,养廉银六百两,又每岁拟支办公费银一百六十两,额役七十六名,内门子二名,皂隶二名,捕快八名,民壮二十名,斗纪二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四名,库子二名,钟鼓夫一名,铺司二十名,以上各役每名岁额工食银六两。新设通判,拟添设照磨一员,岁额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六十两,额役三名,门子一名,皂隶二名,每名岁额工食银六两。新设训导一员,拟请岁额俸银四十两,额役三名,内斋夫一名,岁额工食银十二两,门斗二名,每名岁额工食银七两二钱,以上共额银二十六两四钱,又廪生一名,岁额廪粮银三两二钱,额设膳夫一名,岁额工食银六两,以上需各项银两,请在该厅征解地丁银内收拨每年兵饷款内,由司支领造报。新设化平通判,如有犯事监禁囚犯,每名每日应支仓斗口粮八合三勺,灯油盐菜银五两,至应支银两,先在该厅库储银两项下垫支,俟下年开印即行造册。新设化平通判,每年春秋二季并五月十三日致祭关帝、文昌庙祭祀,按照直隶州祭品,关帝、文昌庙春季额支祭银八两三钱八分,秋季额支银八两三钱八分,五月十三日致祭关帝庙,祭银五两一钱二分,共银三十八两六钱四分,拟请在于该厅征收银两项下作正动支造报请销。又文坛庙祭祀银四十五两、一十四两五钱九分二厘,此项银两拟请在于该厅地丁存留银内征解,司库收入均摊,祭祀款内动支造报;新设化平银都司一员,拟请在每岁支给俸薪蔬烛纸红等银一百四十一两三钱九分三厘,养廉银二百六十两,坐马四匹,夏秋二季以无放青地算,每匹该支料草银九钱,春冬二季,每匹月该仓斗料九斗,草六十束;拟添设经制外委一员,岁需养廉银一十八两,又照两折一本事例,该八个月折色,每月该饷银二两,该四个月,每月该饷粮二石,又拟请设马兵五十六名,照两折一本事例,该八个月折色每名月该饷银二两,该四个月本色,每名月该饷粮二石,又拟请设步兵二十四名,照两折一本事例,该八个月每名月该银一两五钱,该四个月本色,每名月该饷粮一石五斗,又拟请设守兵三十四名,照两折一本事例,该八个月折色每名月该饷银一两,该四个月本色每名月该粮一石,又经制外委马一匹,夏秋月支乾银九钱,春冬月支仓斗料九斗,草六十束,又马兵五十六名,拟请每名买马一匹,共马五十六匹,夏秋每匹月支乾银九钱,春冬每匹月支仓斗料九斗,草六十束,又设都司营制,拟请仍照碾伯营都司缺分,每岁应需参演枪炮制造、铅丸火药、开参祭祀领饷盘费、造册、纸张、掌稿、工食、字识口食、磨办备战、兵丁炒面等项,额设公费银五十七两八分七厘,以上都营制岁需俸饷马乾银粮料草等项,均归于陕西省支销。

[12]《答吴清卿学使》,《左宗棠全集》,《左宗棠全集》第十一册,第450页。

[13]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4698-036,同治十二年五月。

[14]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7]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8]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9]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20]左宗棠:《奏为盐茶固原接壤地址辽阔政令难行请分别升裁添设县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21]《勘明盐茶固原接壤地址分别划拨折》,《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39—40页。

[22]左宗棠:《奏为勘明安化、定州、镇原三州县分辖董志原地方拟设县丞驻扎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4658-008,同治十一年四月。

[23]左宗棠:《奏为勘明安化、定州、镇原三州县分辖董志原地方拟设县丞驻扎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24]《请将循化厅属买吾等八族番民改隶洮州折》,《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148页。

[25]《答王朗青》,《左宗棠全集》第十一册,第414页。

[26]《答王朗青》,《左宗棠全集》第十一册,第414页。

[2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15辑,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85页。

[28]《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15辑,第785页。

[29]《清德宗实录》卷275,光绪十五年己丑。

[30]左宗棠:《奏请平庆泾道员衙署仍建平凉以资镇压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4777-006,同治十一年二月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31]左宗棠:《奏请平庆泾道员衙署仍建平凉以资镇压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32]左宗棠:《奏请平庆泾道员衙署仍建平凉以资镇压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33]《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161页。

[34]《灵州死事文武各员请恤片》,《左宗棠全集》第四册,第208页。

[35]《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148—149页。

[36]芮玛丽著,房德邻等译:《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1862—187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页。(www.xing528.com)

[37]《答王朗青》,《左宗棠全集》第十一册,第414页。

[38]马啸:《左宗棠在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6页。

[39]惠登甲:《庆防纪略》(下卷),庆阳县志编纂委员会,1986年内部刊印,第70页。

[40]杨昌濬:《奏为董志县丞等处兴修城工告竣出力员弁请奖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7153-061,光绪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41]《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6页。

[42]左宗棠:《奏为派员督修兰州省城垣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7150-085,光绪三年三月初一日。

[43]《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6页。

[44]《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6页。

[45]《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7页。

[46]《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7页。

[47]魏光焘:《重修庆阳府署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页。

[48]魏光焘:《重修庆阳府署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第171页。

[49]李守愚:《改复永春门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第167页。

[50]胡砺锋:《重修庆城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第165页。

[51]胡砺锋:《重修庆城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第165页。

[52]胡砺锋:《重修庆城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卷之三·建置志》,第165页。

[53]石本清,湘军将领,湖南沅江县人。由文童于同治二年投效军营,克复浙江湖州、安吉、孝丰、石门、德清等城,案内汇保。同治七年,随湘军镇压捻军和回民起义,因肃清陕西有功,以同知留于甘肃补用。后因克复巴燕戎格和镇压河州回民起义军有功,关陇肃清后,赏换花翎。光绪元年,随军出关,因克复吐鲁番满汉两城,委署甘肃阶州直隶州篆务。

[54](民国)王士敏修,吕钟祥纂:《新纂康县县志·卷之五·城池》,民国二十五年石印本。

[55]《新纂康县志·卷之五·城池》。

[56]《新纂康县志·卷之五·城池》。

[57]陶世贵,湘军将领。咸丰初年投效军营,历年转战于江、淮、皖、鄂等地。同治二年,率部攻剿清水张家川回民起义军,又援解靖远县城之围。四年,任湘军驻守镇番营游击。

[58]《镇番县志·卷二之一·城郭考》,据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宣统三年抄本复印,甘肃省图书馆藏。

[59]《镇番县志·卷二之一·城郭考》,据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宣统三年抄本复印,甘肃省图书馆藏。

[60]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61]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62]《陇西艺文集》卷二。

[63]郑连拔,湘军将领。湖南邵阳人。随左宗棠镇压回民起义有功,光绪八年,累职至以提督衔补用总兵督标中协。在任期间,经常督饬兵勇修筑道路,填砌西宁境内西石、药水二峡,将崎岖的道路修整平坦,又经补修城垣内外,一律完整。

[64]郑连拔:《重修丹噶尔城记》,《青海方志资料类编》,第1134页。

[65]沈玉遂,湘军将领。咸丰七年投效曾国藩军营,随同围攻江西袁州府城,九年,解广西省城之围,十一年,随军攻下四川眉州。后随同左宗棠西征,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同治十一年,为左宗棠保举,任河州镇总兵。

[66]《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37页。

[67]陈日新:《创修平远县署记》,(清)陈日新撰:《平远县志·艺文》,光绪五年抄本,北京国家图书馆藏。

[68]陈日新:《创修平远县署记》,《平远县志·艺文》。

[69]陈日新:《创修平远县署记》,《平远县志·艺文》。

[70]魏光焘:《创建董志分县城碑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71]魏光焘:《创建董志分县城碑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第140页。

[72]魏光焘:《创建董志分县城碑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第141页。

[73]魏光焘:《创建董志分县城碑记》,张精义纂修,刘文戈审校:《庆阳县志》,第142页。

[74]在修建庆阳附近各县城垣中,比较典型的当属合水县城垣和新设平远县城。合水县城垣也由湘军镇固营承修,自光绪五年开始兴工,至八月工竣,总计修补城身四百余丈,垛口一百八十余埤。

[75]杨昌濬:《奏为董志县丞等处兴修城工告竣出力员弁请奖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7153-061,光绪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76]《国朝董文焕创建巡道行台记》,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77]《国朝董文焕创建巡道行台记》,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78]《国朝董文焕创建巡道行台记》,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79]《国朝董文焕创建巡道行台记》,安维峻、升允:《甘肃全省新通志·卷十五·建置志·官廨》。

[80]喻先赓:《重修宁羌驿堡碑文》,(民国)徐兆藩:《续修导河县志·卷六·艺文志》,油印本,甘肃省图书馆西北文献部藏。

[81]喻先赓:《重修宁羌驿堡碑文》,《续修导河县志·卷六·艺文志》。

[82]喻先赓:《重修宁羌驿堡碑文》,《续修导河县志·卷六·艺文志》。

[83]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宣统元年刊本。

[84]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85]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86]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87]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88]魏光焘:《增修三关口车路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89]宁夏固原县志办公室整理:《民国固原县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6页。

[90]杨昌濬:《重修大石碑路记》,(民国)董杏林:《徽县新志·卷八·艺文志》,民国十二年铅印本。

[91]杨昌濬:《重修大石碑路记》,《徽县新志·卷八·艺文志》。

[92]杨昌濬:《重修大石碑路记》,《徽县新志·卷八·艺文志》。

[93]杨昌濬:《重修大石碑路记》,《徽县新志·卷八·艺文志》。

[94]左宗棠:《碾伯县属老鸦峡新修石路记》,(清)李瀛:《剿办甘肃阶州瓜子沟番匪一案》,北京大学藏光绪六年稿本,第68页。

[95]喻胜荣,湘军将领,湖南湘乡人。随从左宗棠镇压回民起义,并在驻守地点积极举办善后事宜。回民起义结束后,奉命镇守化平期间,负责建修城垣和官廨,并在化平创建归儒书院,依次修缮寺观庙宇,资助肄业生童膏火。驻守西宁期间,创建西平戎两堡,并捐修西宁至大通一百余里孔道,为地方人士所称颂。

[96]左宗棠:《碾伯县属老鸦峡新修石路记》,(清)李瀛:《剿办甘肃阶州瓜子沟番匪一案》,第69页。

[97]《开修九巅山粮路记》,《甘肃省志·第38卷·公路交通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35页。

[98]《开修九巅山粮路记》,《甘肃省志·第38卷·公路交通志》,第1036页。

[99]杨昌濬:《重修杀贼桥碑》,叶恩沛:《阶州直隶州续志》,兰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26页。

[100]杨昌濬:《重修杀贼桥碑》,叶恩沛:《阶州直隶州续志》,第326页。

[101]杨昌濬:《重修杀贼桥碑》,叶恩沛:《阶州直隶州续志》,第326页。

[102]叶恩沛:《重建临江桥碑记》,叶恩沛:《阶州直隶州续志》,第326页。

[103]叶恩沛:《重建临江桥碑记》,叶恩沛:《阶州直隶州续志》,第327页。

[104]左宗棠:《会宁平政桥碑记》,白银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李金财、白天星总校注:《靖远会宁红水县志集校·会宁县志续编卷之十二》,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740页。

[105]左宗棠:《会宁平政桥碑记》,《靖远会宁红水县志集校·会宁县志续编卷之十二》,第740页。

[106]左宗棠:《会宁平政桥碑记》,《靖远会宁红水县志集校·会宁县志续编卷之十二》,第741页。

[107]左宗棠:《会宁平政桥碑记》,《靖远会宁红水县志集校·会宁县志续编卷之十二》,第741页。

[108]程履丰:《雪泥鸿爪》,抄本,甘肃省图书馆西北文献部藏。

[109]《修复遮柳桥记》,(民国三十八年)郭汉儒:《重新定西县志·卷三十三·金石》,1955年甘肃省图书馆据原稿传抄。

[110]《将军桥记》,(民国三十八年)郭汉儒:《重新定西县志·卷三十三·金石》。

[111]《将军桥记》,(民国三十八年)郭汉儒:《重新定西县志·卷三十三·金石》。

[112]《将军桥记》,(民国三十八年)郭汉儒:《重新定西县志·卷三十三·金石》。

[113]《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3辑,第147页。

[114]魏光焘:《重修瓦亭碑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115]魏光焘:《重修瓦亭碑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116]魏光焘:《重修瓦亭碑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117]魏光焘:《重修瓦亭碑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118]魏光焘:《重修瓦亭碑记》,王学伊:《固原州志·艺文志》。

[119]《西宁小硖河新筑南北两关记》,施补华:《泽雅堂文集》卷四。

[120]慕寿祺:《甘宁青史略·正编卷二十四》。

[121]《刘锦棠请假回籍并布置中路北路各情形片》,《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102页。

[122]《刘锦棠请假回籍并布置中路北路各情形片》,《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103页。

[123]《刘锦棠请假回籍并布置中路北路各情形片》,《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103页。

[124]《清穆宗实录》卷314,同治十年六月壬午。

[125]《收复河州安插回众办理善后事宜折》,《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281页。

[126]《清德宗实录》卷336,同治十一年七月丁酉。

[127]《朔方道志·卷二十四·艺文志》。

[128]《朔方道志·卷二十四·艺文志》。

[129]《朔方道志·卷二十四·艺文志》。

[130]《朔方道志·卷二十四·艺文志》。

[131]《朔方道志·卷二十四·艺文志》。

[132]《陈报添设灵武营守备各要缺缘由折》《,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278页。

[133]《陈报添设灵武营守备各要缺缘由折》,《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278页。

[134]左宗棠:《奏为改设宁灵抚民同知请添照磨教授各缺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122-115,光绪三年八月初六日。

[135]左宗棠:《奏为改设宁灵抚民同知请添照磨教授各缺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36]左宗棠、雷正绾:《奏请拟添硝河城千总并盐茶营都司与西安州汛千总互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6010-073,光绪三年五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37]左宗棠、雷正绾:《奏请拟添硝河城千总并盐茶营都司与西安州汛千总互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38]左宗棠、雷正绾:《奏请拟添硝河城千总并盐茶营都司与西安州汛千总互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39]左宗棠、雷正绾:《奏请拟添硝河城千总并盐茶营都司与西安州汛千总互移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40]谭钟麟:《奏为改设石间驿把总移驻磁窑寨外委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751-125,光绪十年九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41]谭钟麟:《奏为改设石间驿把总移驻磁窑寨外委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42]谭钟麟:《奏为改设石间驿把总移驻磁窑寨外委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43]谭钟麟:《奏为改设石间驿把总移驻磁窑寨外委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44]《周开锡办理甘南军务情形片》,《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32页。

[145]此案的原委是:回民军崔伟、禹得彦在湘军的大兵追剿下,开始逐渐向东逃窜,此时中书吴士迈饬令游击朱德树由北路绕出罗局之东,朱不遵调遣,导致崔、禹东窜陕西岐山一带,重烦兵力,吴以朱故违将令为由,愤而杀之。有人将之具控于左宗棠,为朱德树鸣冤。左宗棠经查明后,认为此案固由吴士迈擅自正法所引起,而为朱德树鸣冤之朱积善所言也不足为凭,经请旨后将朱德树予以矜恤,解结此案。

[146]《吴士迈擅杀游击朱德树案由折》,《左宗棠全集》第五册,第60页。

[147]左宗棠:《复陈新疆情形折》,《左宗棠全集》第七册,第196页。

[148]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750-053,光绪五年十月初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49]左宗棠:《陕甘副将等要缺仍以原拣各员请补折》,《左宗棠全集》第六册,第281页。

[150]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1]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2]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3]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4]左宗棠、杨昌濬:《奏为甘省变通兵制章程请旨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5]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750-054,光绪五年十月初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56]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7]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8]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59]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0]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1]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2]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3]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4]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5]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6]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7]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8]左宗棠、杨昌濬、周达武、雷正绾:《呈今筹甘省兵制酌拟变通章程清单》,《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69]杨昌濬、雷正绾、周达武:《奏为裁减甘省绿营制兵并酌裁官弁以期简练而重边防》,《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751-071,光绪七年闰七月二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70]杨昌濬、雷正绾、周达武:《奏为裁减甘省绿营制兵并酌裁官弁以期简练而重边防》,《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751-071,光绪七年闰七月二十一日。

[171]谭钟麟:《奏为甘肃关内马步各营旗弁勇数目及驻扎处所请饬部立案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993-040,光绪九年四月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72]谭钟麟:《奏为甘肃关内马步各营旗弁勇数目及驻扎处所请饬部立案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73]谭钟麟:《奏为甘肃关内马步各营旗弁勇数目及驻扎处所请饬部立案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74]谭钟麟:《奏为甘肃关内马步各营旗弁勇数目及驻扎处所请饬部立案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

[175]谭钟麟:《奏为遵照部议裁撤留防西宁开花洋炮队勇并将洋炮交西宁镇总兵经管事》,《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5208-056,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未刊。

[17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实录》(德宗)卷227,光绪十二年四月癸未。

[17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17册,第95页,光绪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奉上谕。

[178]杨昌濬:《奏为遵旨酌减甘省防勇以节饷需事》,《宫中朱批奏折·光绪朝》,档号:04-01-0977-016,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79]杨昌濬:《奏为遵旨酌减甘省防勇以节饷需事》,《宫中朱批奏折·光绪朝》。

[180]杨昌濬:《奏为遵旨酌减甘省防勇以节饷需事》,《宫中朱批奏折·光绪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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