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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建制演变:1949年后楚铺的行政归属情况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9年1月,汝南县全境解放,全县共设12个区,楚铺区为其中之一区。1951年4月26日,撤销汝南市,改为县辖镇,县东部8个区划出新建平舆县。1956年2月,汝南县撤销区级建制,设24个中心乡,楚铺为24个中心乡之一。表1-41949年之后楚铺行政隶属情况续表*当时,楚铺只有4个生产队的村民迁到别桥生产队居住,第2生产队并没有离开楚铺。

村落建制演变:1949年后楚铺的行政归属情况

1949年1月,汝南县全境解放,全县共设12个区,楚铺区为其中之一区。1949年夏,全县设10个区,辖38乡。此时,楚铺区的建制得以保留,楚铺村隶属于楚铺区。同时得以保留的还有保甲制,不过时间并不太长。1950年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汝南市,同年11月5日,将原10个区划为15个区,楚铺为六区,辖24个乡。此时,乡一级建制与民国时期基本类似,户数在100户左右的自然村便设立为一个乡,户数不足的自然村则会被并入其他乡。1951年4月26日,撤销汝南市,改为县辖镇,县东部8个区划出新建平舆县。上蔡县划出6个乡归汝南。全县共划为10个区,辖144个乡、1个城关镇。此阶段,楚铺仍为六区,辖15个乡。1956年2月,汝南县撤销区级建制,设24个中心乡,楚铺为24个中心乡之一。1958年8月,汝南县撤销乡建制,实行人民公社制,全县设12个人民公社。此时,楚铺归大王桥人民公社管辖,为袁庄生产大队下辖的5个生产队。不过,由于楚铺位于宿鸭湖湖区,属于移民范畴,在1961—1962年间楚铺村村民曾短暂搬迁。此后,楚铺村不再是人民公社或者乡镇一级组织机关的所在地。1981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大王桥人民公社更名为罗店公社。1983年12月,改公社为乡,原大队更名为村民委员会,楚铺村原5个生产队也更名为5个村民小组。详情请见表1-4。

表1-4 1949年之后楚铺行政隶属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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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时,楚铺只有4个生产队的村民迁到别桥生产队居住,第2生产队并没有离开楚铺。

  **由于村民经常受到别桥村民的欺负,所以他们自发搬回楚铺,县政府和公社对他们的行为也采取了默认的态度。搬迁时间大约在楚铺村民迁到别桥村一年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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