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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简牍徭役制度及券徭方式探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征赘”即征召徭徒到乡署集合, 逐一券徭。所以简文接着说“勿令费日”,即不让这些徭徒花费一一自行前往券徭的时间。其三, 这里说的“券徭”是在每次行徭之后, 还是在每月或每年徭役之后, 未见明文。徭役有可能跨月, 并且不一定每月都有徭役, 因而每月券徭一次的可能性也不大。在将这两种情形排除之后, 每次徭役后券徭的可能性最大。其四,“与券”是指乡官与里典共同把徭徒已履行的徭役记载到徭券上。

秦简牍徭役制度及券徭方式探究

券徭, 整理者注释说: “将服徭役的情况登记在券书上。”如果联系相关记载, 可以探知更多的信息。 其一, 整理者释文以“令典各操其里徭徒券来与券以畀徭徒”一句读, 周海锋则改在“与券”后逗开,[25]恐均未准确反映出简文的逻辑关系。 这里“令”的直接对象是里典, 发出指令的只能是县或者乡。 鉴于前文规定发徭时乡啬夫必须亲自参与, 并且县的范围过大, “令”当由乡啬夫发出, “来”指里典到达乡署, “与券”由乡官与里典共同完成。 前揭岳麓秦简肆253-255 云: “不从令, 及徭不当券书券书之, 赀乡啬夫、 吏主者各一甲, 丞、 令、 令史各一盾。”也显示乡啬夫对徭之券书准确与否负直接责任。 其二, “征赘”, 整理者注云: “赘, 多余的人, 或以为赘婿。”这里是在讲券徭而非发徭, 因而注释的思考方向有欠斟酌。 《汉书·武帝纪》记元狩元年四月丁卯诏书说: “县乡即赐, 毋赘聚。”注引如淳曰: “赘, 会也。 令勿擅征召赘聚三老、 孝弟、 力田也。”颜注: “即, 就也。 各遣就其所居而赐之, 勿会聚也。”这与简文的意境颇相类似。 “征赘”的“赘”应是指会聚。 “征赘”即征召徭徒到乡署集合, 逐一券徭。 所以简文接着说“勿令费日”,即不让这些徭徒花费一一自行前往券徭的时间。 其三, 这里说的“券徭”是在每次行徭之后, 还是在每月或每年徭役之后, 未见明文。 由于后文有“尽岁而更为券”云云, 所以每年只券徭一次的可能性不大。 徭役有可能跨月, 并且不一定每月都有徭役, 因而每月券徭一次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将这两种情形排除之后, 每次徭役后券徭的可能性最大。 律文“即券徭”与“即发徭”对应, “令典各操其里徭徒券来, 与券, 以畀徭徒”与“乡啬夫必身与典以券行之”对应, 也有助于这一理解。 其四,“与券”是指乡官与里典共同把徭徒已履行的徭役记载到徭券上。 从上文“令典各操其里徭徒券来”和下文“以畀徭徒”看, 这里说的券当是徭徒持有的那一辨。 官方持有的一辨, 或许在发徭时即已作记录。[26]在徭役完成后的“券徭”, 使一副两辨徭券的记录达成一致。 《说文》: “券,契也。 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 故曰契券。”出土秦汉券类文书往往有刻齿与文字记录相伴。[27]券徭在文字记录的同时, 很可能还对同一副徭券刻齿为凭。 由于这在为券之后, 并且在一年中可能有多次记录和刻齿, 这样的徭券与通常所见一次成形的契券颇有不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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