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鹤峰县土家族调查识别工作概述

鹤峰县土家族调查识别工作概述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委副书记李忠诚牵头,组织工作班子,专抓落实民族政策和识别民族成分工作。1981年2月,鹤峰县委统战部在1981年工作计划中,把民族成分识别列入工作内容。根据走马、梅坪、铁炉三地土家历史和现实特点,鹤峰县政府民族事务科提出认定土家族的依据,报县委批准。在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鹤峰县执行国务院职能部门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规定,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告一段落。

鹤峰县土家族调查识别工作概述

1979年9月,鹤峰县委统战部部长田冬生参加国务院组织的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以后,向鹤峰县委书记张明尧、县委副书记李忠诚做了汇报,引起县委领导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委副书记李忠诚牵头,组织工作班子,专抓落实民族政策和识别民族成分工作。11月,县革命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地开展少数民族普查登记工作。到1979年12月为止,全县少数民族人口普查结果为:鹤峰县总人口181 676人,少数民族共有110 46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0.8%。其中,土家族为97 019人,占总人口的53%。

1980年1月20日,湖北省委统战部领导何定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处副处长章孟林等人接待赴省汇报民族成分识别工作的鹤峰县委统战部部长田冬生、秘书乔士楚,给予支持和肯定。

1981年2月,鹤峰县委统战部在1981年工作计划中,把民族成分识别列入工作内容。1981年5月,鹤峰县委统战部在《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鹤峰县经1979年的民族普查登记,民族成分认定基本上是准确的,今后不得任意改变个人的民族成分。凡要求改变为少数民族成分的,都应有历史依据。鹤峰县认定为土家族成分的主要依据是:

(一)世居在容美土司所管辖的范围以内;

(二)是容美土司时期及其以前的强宗大姓的宗系;(www.xing528.com)

(三)虽不是强宗大系,也必须是在土司制度废除以前就在这里居住的姓氏宗系;

(四)本人的父系或母系一方属于上述情况并承认是土家族的,可随父或母一方为土家族成分。

1981年,鹤峰县委统战部对走马、梅坪、铁炉3个公社群众的民族成分鉴别进行复查。走马、梅坪、铁炉3个公社在明代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前,属于麻寮土司辖地,为唐氏土官世袭。洪武十三年,改麻寮土司为麻寮隘丁千户所,下辖四厅十隘,正副千户、百户32员。除多数千户、百户为土官世袭外,其余为“汉、土杂用”,隶属九溪卫管辖。清代雍正十三年(1735年),麻寮所千户唐世冠“请求解职,献土归流”。一部分划归湖南省慈利县,另一部分(即走马区)与容美土司合并,设置鹤峰州,隶属宜昌府。这一地区史称卫所地区,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进山时间较早,民族特点不够明显,民族意识较为淡薄。根据走马、梅坪、铁炉三地土家历史和现实特点,鹤峰县政府民族事务科提出认定土家族的依据,报县委批准。县政府于1982年3月发出《关于走马、梅坪、铁炉公社进行民族成份鉴别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凡在明代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前,就在走马、梅坪、铁炉定居下来的土官、土民的后裔,现在具有民族意识,自愿申报土家族成份者,应当承认为土家族。”

为了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鹤峰县人民政府于1981年10月批转县民族事务科《关于结合人口普查做好民族成份复核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民族成分复核工作提出5点意见,要求全县各地参照执行。在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鹤峰县执行国务院职能部门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规定,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告一段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