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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实务-建筑机械与设备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需报废或转移的机械与设备,由专家小组开展技术鉴定,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应填写《机械与设备报废申请表》,按规定程序报批。由于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由于事故造成机械与设备早期报废,查明原因后方可报废。3)企业处理闲置机械与设备时,应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审批程序,参考应用表格《机械与设备报废申请表》。

机械与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实务-建筑机械与设备

(一)采购与验收、入库

1.采购

机械与设备的采购是确立了采购对象之后发生的公平的币、货交换过程。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关于机械与设备采购的基本程序如下:

(1)对采购产品的选型与确认,即货源验证;验证产品是否合格,是否能满足需求;产品及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2)对生产厂家的认可,即厂家的技术能力、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的历史及规模、售后服务等。

(3)评估供方的社会信誉。

(4)评估供方的经营诚信。

按上述程序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估后,选择几家供方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性价对比,再根据企业内部的审批程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

2.验收、入库

机械与设备到货后,应按合同进行验收。对机械与设备的验收主要是按有关标准规定做技术性能试验,对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有关技术资料等进行清点,填写《新机械与设备验收记录表》,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方交涉,提出更换和索赔。

验收合格后,要做好验收交接记录,及时登记入账,填写机械与设备技术卡片,建立机械与设备技术档案及办理有关手续。

机械与设备入库要凭机械与设备管理部门的《机械与设备入库单》,并核对机械与设备型号、规格、名称等是否相符,认真清点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及技术资料,经验收无误签认后,将其中一联通知单退还给机械与设备管理部门以示接收入库,并及时登记建立库存卡片。

(二)储存与保管

1.储存要求

机械与设备存放时,要根据其构造、质量、体积、包装等情况,选择相应的仓库,按不同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1)存放机械与设备应逐台、逐套分开,避免混杂,要留有一定空间,便于维护和搬运。存放的机械与设备上要挂标牌,注明机械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编号、进库日期等。需要分开保管的装置、附件等都要挂上标牌,标注内容应与主机一致,并标注存放地点等。

(2)受日晒雨淋等影响较小并有完整机室的大型机械与设备和体积庞大的设备等,可存放在露天仓库,要用枕木或条石垫底,使底部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存放时要用篷布遮盖绑扎。机械与设备构件的非加工面要涂刷防锈漆,加工面涂油脂后再用油布包扎,防止锈蚀。

(3)不宜日晒雨淋而受风沙与温度变化影响较小的机械与设备,如切割机、弯曲机、内燃机等和一些装箱的机电设备,可存放在棚式仓库。

(4)受日晒雨淋和灰砂侵入易受损害、体积较小、搬运较方便的设备,如电气设备、工具、仪表以及机械与设备的备品配件和橡胶制品、皮革制品等,应储存在室内仓库。

2.库存机械与设备的保管要求

(1)保持机械与设备清洁。入库前应将污渍、锈蚀擦拭干净,放尽机体内积水或冷却水,在金属表面涂以保护层,如防锈漆、润滑脂(不宜使用钠基润滑脂)等;对橡胶制品用纸包裹。

(2)入库机械与设备应按类型、规格分别排列整齐,机体行列间距离应以搬运方便为标准。不耐压力的物体不得重叠堆放;不宜挤压、弯曲的物件应放平垫实。

(3)精密的设备或仪器、仪表应装箱入库,箱内周围需衬垫油毛毡或防水纸,以防雨水潮气侵入。必要时,箱内应放干燥剂和衬垫防振材料;箱外应标明防振、怕压、不得卧置等标志。

(4)存放电动机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地点,必须干燥通风,不得与存放油污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物体接近,更不得在露天存放。露天存放机械与设备上的电动机,也应拆下存放室内。

(5)通向机械与设备内部的各管口,如进水口、加油口、通气口、检查孔等,均应用盖板或木塞封闭,特别是方向朝上的管口,必须严密堵塞。

(6)使用蓄电池的机械与设备,应将蓄电池从机体上拆下,送电工间保管。存放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蓄电池的电液放出并清洗,进行放电状态的干式保管或每月按规定进行充电的湿式保管。

(7)内燃发动机应定期(1~2个月,温度、湿度较高时应缩短时间)启动运转几分钟,使其内部润滑,防止锈蚀。

(三)机械与设备的保养

机械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一般情况下每月保养一次,潮湿季节每半月保养一次。其作业包括以下内容:

(1)清除机体上的尘土和水分。

(2)检查零件有无锈蚀现象,封存油是否变质,干燥剂是否失效,必要时应进行更换。

(3)检查并排除漏水、漏油现象。

(4)有条件时使机械与设备空运转几分钟,并使工作装置动作,以清除相对运动零件、配件表面的锈蚀,改善润滑状况和改变受压位置。

(5)电动机械与设备根据情况进行通电检查。(www.xing528.com)

(6)选择干燥天气进行保养,并打开库房门窗,通风换气。

(四)机械与设备的报废、转移与处理

1.机械与设备的报废或转移

机械与设备由于存在严重的有形或无形损耗,不能继续使用而退役,称为机械与设备报废。由于企业的发展,有的机械与设备已不适用,按照等价的原则抵出的称为转移。

(1)机械与设备报废或转移的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修理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5)企业不适用的。

(2)机械与设备报废或转移的程序。

1)需报废或转移的机械与设备,由专家小组开展技术鉴定,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应填写《机械与设备报废申请表》,按规定程序报批。

2)申请报废的机械与设备,应按规定提足折旧。由于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由于事故造成机械与设备早期报废,查明原因后方可报废。

2.机械与设备的处理

(1)闲置机械与设备的处理。

1)对闲置机械与设备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2)企业要积极处理闲置或认为闲置的机械与设备,处理时或债务重组偿还债务时应合理作价,按质论价,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

3)企业处理闲置机械与设备时,应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审批程序,参考应用表格《机械与设备报废申请表》。

4)不要将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机械与设备作为闲置机械与设备进行处理。

(2)报废机械与设备的处理。

1)对已报废机械与设备应及时处理,按政策规定淘汰的机械与设备不得转让。

2)对能利用的零部件可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原材料或废钢铁处理。

(五)机械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按照国家对企业机械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规定,企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机械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工作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由总经理担任总盘点人,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由各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主盘点人,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由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担任盘点人,负责点计数量;由企业负责监督(审计)的部门派员担任监点人。

1.制定清查盘点工作办法

《清查盘点工作办法》要明确清查盘点的目的、范围、盘点的方式、书写及格式要求、开始时间、截止日期、盘点表最后报表时间、对盘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的方式。

2.确定盘点程序

(1)机械与设备管理部门核对台账、卡片、实物。

(2)机械与设备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

3.盘点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必须清楚明了。

(2)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目需修改处,均须经盘点有关人员签认方可生效。

(3)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计量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依据,不得以估算、猜想、伪造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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