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钢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7.2.2 钢结构施工前应进行施工阶段设计,选用的设计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等的规定。施工阶段结构分析的荷载效应组合和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规定。
条文链接 ★7.2.2
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
按塑性设计时,钢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强屈比fu/fy≥1.2,伸长率δs≥15%,相应于抗拉强度fu的应变εu不小于20倍屈服点应变εy。
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
(1)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
1)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γGj——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2)条采用;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2)条采用;
γLi——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γL1为主导可变荷载Q1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SGjk——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j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ik——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ψci——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注:1.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当对SQ1k无法明显判断时,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SQ1k,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②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②其他情况,应取1.4。
3)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足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7.2.3 钢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选择合理顺序进行安装,并应形成稳固的空间单元,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支撑或临时措施。
条文解读
▲7.2.3
本条规定的合理顺序需考虑到平面运输、结构体系转换、测量校正、精度调整及系统构成等因素。安装阶段的结构稳定性对保证施工安全和安装精度非常重要,构件在安装就位后,应利用其他相邻构件或采用临时措施进行固定。临时支撑或临时措施应能承受结构自重、施工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吊装产生的冲击荷载等荷载的作用,并且不使结构产生永久变形。
7.2.4 高层钢结构安装时应计入竖向压缩变形对结构的影响,并应根据结构特点和影响程度采取预调安装标高、设置后连接构件等措施。
条文解读
▲7.2.4
高层钢结构安装时,随着楼层升高结构承受的荷载将不断增加,这对已安装完成的竖向结构将产生竖向压缩变形,同时也对局部构件(如伸臂桁架杆件)产生附加应力和弯矩。在编制安装方案时,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结构特点以及竖向变形对结构的影响程度,考虑是否需要采取预调安装标高、设置后连接构件固定等措施。
7.2.5 钢结构施工期间,应对结构变形、环境变化等进行过程监测,监测方法、内容及部位应根据设计或结构特点确定。
条文解读
▲7.2.5
钢结构工程施工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变形监测、环境变化监测(如温差、日照、风荷载等外界环境因素对结构的影响)等。不同的钢结构工程,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监测点宜布置在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以便布设少量的监测点仍可获得客观准确的监测结果。
7.2.6 钢结构现场焊接工艺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条文链接 ★7.2.6
根据《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
除符合本规范第6.6节规定的免予评定条件外,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和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7.2.7 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艺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的规定。
条文链接 ★7.2.7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有关规定:
(1)构件的紧固件连接节点和拼接接头,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紧固施工。
(2)经验收合格的紧固件连接节点与拼接接头,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防腐和防火涂装。接触腐蚀性介质的接头应用防腐腻子等材料封闭。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条文链接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2.8 钢结构现场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构件在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损坏的涂层以及安装连接部位的涂层应进行现场补漆,并应符合原涂装工艺要求。
(2)构件表面的涂装系统应相互兼容。
(3)防火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现场防腐和防火涂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条文解读
▲7.2.8
本条主要规定现场涂装要求。
(1)构件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涂层碰损、焊接烧伤等,应根据原涂装规定进行补漆;表面涂有工程底漆的构件,因焊接、火焰矫正、暴晒和擦伤等造成重新锈蚀或附有白锌盐时,应经表面处理后再按原涂装规定进行补漆。
(2)条款中的兼容性是指构件表面防腐油漆的底层漆、中间漆和面层漆之间的搭配相互兼容,以及防腐油漆与防火涂料相互兼容,以保证涂装系统的质量。整个涂装体系的产品应尽量来自于同一厂家,以保证涂装质量的可追溯性。
条文链接 ★7.2.8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有关规定:
(1)油漆防腐涂装可采用涂刷法、手工滚涂法、空气喷涂法和高压无气喷涂法。
(2)钢结构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除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产品说明书对涂装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未作规定时,环境温度宜为5~3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钢材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且钢材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
2)被施工物体表面不得有凝露。
3)遇雨、雾、雪、强风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涂装,应避免在强烈阳光照射下施工。
4)涂装后4h内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淋雨和沙尘侵袭。
5)风力超过5级时,室外不宜喷涂作业。
(3)涂料调制应搅拌均匀,应随拌随用,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
(4)防火涂料施工可采用喷涂、抹涂或滚涂等方法。
(5)防火涂料涂装施工应分层施工,应在上层涂层干燥或固化后,再进行下道涂层施工。
7.2.9 钢管内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和《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的规定。
条文链接 ★7.2.9
根据《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的有关规定:
(1)抗震设计时,钢管混凝土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2)钢管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类的外加剂。
根据《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的有关规定:
当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用钢材、焊接材料及连接件等材料替换使用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7.2.10 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和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执行。
条文链接 ★7.2.10
根据《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的有关规定:
(1)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板制作、安装时,不得用火焰切割。
(2)钢-混凝土组合楼板宜按楼层或变形缝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施工段进行施工和验收。
(3)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组合楼板的施工工艺流程应为: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板加工制作→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板安装→栓钉焊接→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
7.2.11 混凝土叠合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设置临时支撑。
(2)施工荷载应均匀布置,且不超过设计规定。
(3)端部的搁置长度应符合设计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结合面的粗糙度及外露钢筋。
条文解读
▲7.2.11
混凝土叠合板施工应考虑两阶段受力特点,施工时应采取质量保证措施避免产生裂缝。
7.2.12 预制混凝土楼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规定。
条文链接 ★7.2.12
参考第一部分10.3.2条的条文链接。
7.2.13 钢结构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安装前应设置施工控制网;施工测量前,应根据设计图和安装方案,编制测量专项方案。
(2)施工阶段的测量应包括平面控制、高程控制和细部测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