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6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我们将结合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聚焦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渔具与船舶制造、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制鞋及家具制造等涉及粉尘和高毒物品的中小企业,强化对这些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特别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我们将评估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了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审核其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情况,体检项目与工种的相关性,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此外,对于被诊断为职业禁忌证的人员是否及时调离、职业病患者的妥善处理等问题也将在检查范围之内。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
对XX年度内的建设单位,我们将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有效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包括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审核或备案情况、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情况等,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https://www.xing528.com)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将对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以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抽查,确保其依法开展业务。重点检查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并确保档案的健全与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卫生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结合国家2026年职业卫生的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本地区职业病危害实际及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加强人员的专业培训,以便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对于2026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也需进行跟踪监督和抽查。
(二)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各市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作流程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指导,积极宣传和传达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防治基本知识,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于重大案件,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卫生局报告,确保信息透明和与公众的沟通畅通。
(四)各市卫生监督所要积极收集、整理本市查处的典型及重大案件,并在XX年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处罚的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典型案件材料(包括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科,以促进信息的共享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水平,以及增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服务水平,根据《2026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2026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核心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的工作将秉持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督质量为核心任务,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重点,加大行政执法的稽查力度。我们将着重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规范性的因素,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
1. 责任考核制度: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明确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的责任。通过实施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将执法责任进行细化、量化与分解,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2. 奖惩机制: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考评结果将与年度综合考核紧密结合,确保考核结果与奖励与惩罚相挂钩,从而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一)内部稽查:
1. 形象检查:依据《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审查执法人员的语言文明程度、举止得体性、着装规范性、服务态度及与公众的互动,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 职责履行情况:检查执法人员是否尽职尽责,恪尽职守,确保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3. 工作质量审查: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确保日常监督的合法合规,样品监测和案件处理的科学性与程序正当性,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迅速准确。
4. 廉洁自律:依照相关规定,严查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确保卫生执法的公正性。(https://www.xing528.com)
(二)外部稽查:
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重点稽查行政相对人的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无证经营、重大卫生安全隐患的及时查处、防范与制止违法行为的有效性。
四、稽查方式
针对不同的稽查内容,采取常规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工作成效:
1. 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的质量为核心,实施常态化的卫生执法监督。
2. 专项稽查: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处罚及突发事件等,进行系统的专项稽查。
3. 举报处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根据公众反馈快速开展针对性稽查。
4. 年度稽查安排: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安排上、下半年的工作稽查。
五、时间安排
依据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稽查方式。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稽查,同时针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进行日常检查和突击抽查。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需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将其视为提升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举措,持之以恒。要有效整合法制稽查与绩效考核,明晰稽查职能与职责,灵活使用稽查方法,创新稽查机制,确保工作计划有效实施。同时,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塑造良好的卫生执法监督形象。通过不断努力,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6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2026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将围绕保障广大群众健康这一核心目标展开。我们将特别关注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医疗美容等领域,借助“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方式,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切实提高监督效果。
一、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
我们将依据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的冀卫办监督通知,计划在3月底之前开展针对住宿场所卫生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整治将聚焦于规范住宿场所客房的卫生清扫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的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入住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二、强化抗(抑)菌制剂监督
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计划在5月底之前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货检查、进货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避免违规购买和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此外,将严查是否存在推荐该产品给患者或公众的情况,以及将抗(抑)菌制剂作为药品使用的行为。
三、打击违法行医行为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在10月底之前集中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雇佣医托、误导招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及术中加价等行为。同时,我们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宣传行为,为患者提供更为安全和可靠的医疗环境。
四、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
在11月底之前,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双随机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抽检任务。同时,抽查结果将在抽查后7日内进行公示,以提升透明度。
五、联合整治“保健”市场(https://www.xing528.com)
我们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关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及“治未病”等名义进行的欺骗、诱骗和强迫消费行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将涵盖非法诊疗、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全年将重点监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及转运工作,同时加强卫生设施的管理和污水处理,确保白洋淀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七、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管理
将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资质、科室设置、许可证校验等进行严格监督,以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医疗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
八、监管饮用水和餐饮具消毒
每季度将对城区集中供水的水质及供水环境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餐饮具集中的消毒单位的运营环境和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和公共健康。
九、加强对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
将对施术单位进行季度监督检查,关注孕后终止妊娠手术的合规性。同时,加强对村级医疗机构非法使用B超机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的监督,维护医疗行为的合法性。
以上工作各医疗单位务必做好配合,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留存影像资料及书面文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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