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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治理:保长的职责与任务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长向上要承担乡上下达的任务,向下要负责收税、维护村庄治安、解决村民纠纷等任务。李三锡,家里5口人,共有4亩田地、3间房屋。保长主要承担执行国民党政府任务、纠纷调解、收税等村内相关事宜。涉及村中公共事务的时候一般需要提前告知保长,如组织唱戏、文艺活动等,以便于保长安排好活动期间的治安问题。

政权治理:保长的职责与任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武陟县域开始推行保甲制度,任徐店村全村成为一个保,保设保长、小夫等,负责管理任徐店村的税赋、劳役、治安等,保下设甲,甲设甲长,管理本甲事务。另外还成立了洪济保,保设保长,但是此保长与大保保长有所不同,主要负责收取任徐店村位于修武县境内土地的税赋,不参与村庄其他事宜。为区分两个保的功能,村民通常将两个保称为“大保”与“洪济保”。

(一) 大保保长

1949年以前任徐店村全村为一保。保长一般由家庭条件好、威望高的村内大户讨论决定,没有固定的任期。保长向上要承担乡上下达的任务,向下要负责收税、维护村庄治安、解决村民纠纷等任务。

1. 保长概况

任徐店村前后共经历了崔茂森、李三治、赵锡功、赵锡房、李三锡、李书德等几任保长。崔茂森,家中8口人,有80亩田地,其中包括65亩水田和15亩旱地,喂养四五头牲口,1辆马车,2挂铁皮水车,有3处院子,共34间房。除此之外,崔茂森还从事养蜂生意,共养蜂30—40箱。其学历为高师毕业,家中崔茂林、崔茂华两位兄弟均为大学毕业。崔茂森家在村中属于大户,由村民公认为保长,但由于家境富裕,不图名利,也不愿受保长繁杂事务的麻烦,就任两年之后将保长的职务交给小夫李三治担任。崔茂森家原被土匪骚扰得不行,后在别人的介绍下做了杨义九(国民党军官,司令,曾做过获嘉县县长,管辖封丘延津、获嘉等几个县区)的干儿子,一方面避免了土匪的侵扰,后来在大家的举荐下还做了两年保长。

李三治,弟兄5个,共有8亩田地,且田地质量较差,没有浇水工具,只有一眼空井,灌溉季节靠借用地邻家辘轳浇水,自家没有可居住的房子,和妻子二人居住在大户崔茂森家里,通过帮崔茂森家里干活解决二人吃住问题。在崔茂森任保长期间,李三治担任崔茂森的小夫,对村庄事务熟悉之后,由于崔茂森不愿继续担任保长职务,便将保长职位让予李三治接任。李三治没读过书,村民称其为“大老粗”(文盲)。

赵锡功,村内大户,有田地近60亩,受教育程度高,高师毕业,有房屋12座,其中包括4个三间以及几个五间,由大家公认为村庄的保长。

赵锡房,水田、旱地共10亩,5间房,为人忠厚,办事低调。

李三锡,家里5口人,共有4亩田地、3间房屋。

李书德,有田地5亩,房屋数量仅够家里人居住,经营一家铁匠炉,主要打造铁水车,于冬春农闲季节推小车来往于新乡、焦作、郑州倒卖一些农产品或者生活用品。

2. 保长当选资格与方式

村内保长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庭条件好、在村内威望比较高的人,受村民抬举,由村民公认为村庄保长,例如崔茂森、赵锡功。另一种是家里没有赚钱门路、生活难以为继的人为了养家糊口而担任保长,比如李三治。当保长没有条件限制,由于当时保长事务多、容易得罪人,且收益不高,一般乡绅不愿意担任保长职务。保长主要承担执行国民党政府任务、纠纷调解、收税等村内相关事宜。

虽然大保保长代表全村最高权威,在村内“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但保长一般由村内有权有势、说话响亮的家庭商量决定,因此保长不惹村内大户,一般家里有办法、说话响亮的人可以当选保长。

3. 保长薪酬与任期(www.xing528.com)

保长的工资也由村内大户商量决定,由村民共同负担,从收取的捐项里抽取。一般在收土地税的时候,收取的数额会比乡上派下来的数量多一些,多出来的部分即为保长的工资。保长也没有固定的任期,普通百姓忙于生计,不关注保长由谁担任或者任期多长。当保长也不断被打,比如捐飨收不起来的时候,派民夫派得不到位的时候,派官饭没及时送到或是送过去的饭不合官员胃口的时候,保长都会被打。因此,在传统时期,虽然保长的权力相对来说比较大,但是大户以及乡绅们一般不愿意担任保长的职位,而且保长的任期一般比较短。

4. 保长与村民的关系

大保保长掌握着向村民进行赋税摊派、兵役摊派等权力,一般保长的安排村民都不敢反抗。但保长在村内也并非拥有绝对的权威,保长的任命以及村落公共事务的经费来源大部分依赖村中大户,因此村中的大事保长一般会找村中大户进行商量,征求大户意见之后再做决定。保长与普通家户只有在收税等行政事务上才有往来,日常村民家里婚丧嫁娶、做生意、建房子等均不需要经保长同意,只有在与他人发生大的纠纷而他人无法调解的情况下才会去请保长。请保长不需要带礼物,也不需要管饭,但如果处理完事情刚好到饭点主家要管一顿饭,饭食没有特别要求,座位也没有特别讲究。涉及村中公共事务的时候一般需要提前告知保长,如组织唱戏、文艺活动等,以便于保长安排好活动期间的治安问题。

5. 保长与乡的关系

保长有事可以直接去找乡干部,但一般很少有机会去找。保长平时不需要定期向乡上汇报工作,平日里相互之间的交往也不频繁。乡上干部找保长的情况比较多,保长没有事情一般不会主动去找政府官员。如果乡上给保长的任务保长完不成,乡上的干部也有打骂保长的情况。

(二) 洪济保保长

洪济保是独立于大保的一个单独机构,专门负责征收修武县和武陟县土地交叉部分的地税。洪济保内有土地100余亩,多数为旱地,是本县从修武县买过来的地,但是村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这100余亩土地的地税归修武县所有。洪济保保长专门负责征收此项地税。洪济保保长由村民公认的村内威望比较高的人担任,如村民李如哲、李三德、李书旺均担任过洪济保保长。除征收地税外,修武县政府过来催地税或者处理公务,洪济保保长也要负责派工、派饭。相比大保保长,洪济保保长的权威仅限于征收两县交叉地带赋税方面,其管辖范围也仅限于涉及交叉地带土地的农户,在与其他村民的交往中,洪济保保长无其他特殊权威与权力。

(三) 甲长

在任徐店村,一街为一甲,全村共五甲,甲长由保长任命,一般是由生活水平在中等以上、能写会算的人担任,甲长没有实权,受保长管理,保长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如派捐飨、派工、派饭。一般甲长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因为甲长要负责本甲内地税的计算,保长将地税的任务派给甲长,由甲长具体负责计算每家收多少粮食。由于甲长没有报酬,事务繁杂,且容易得罪人,比如杂牌军队路过派饭的时候,如果被派到的农户家境贫寒,做出的饭不合胃口或者不好吃,甲长送饭时会挨打,收不起本甲的捐飨的时候也会挨打,所以甲长一般没有人愿意担任,也不存在给保长送礼“买”甲长做的现象。

保长与甲长之间无亲戚关系,平常也不聚会,遇村内大事保长难以一人拿定主意时会召集甲长或者村内大户、商人开会商议。比如县里派下来的任务比较大,需要五六辆车过去拉东西,或者派下来的任务难以分配,比如两个甲派出一辆车,抑或是因为修路等原因县里派工比较多的时候,保长会和甲长以及大户商议。甲长没有固定的任期,一般一年一换。后在国共两党拉锯时期,甲长实行轮换制,同一个甲的男性成年男子轮流做甲长,一年一换,不能连任,也不能不任。据村民李继宗介绍:“到后来快解放的时候,国共拉锯战,社会不稳定,谁都不想去当这个甲长,就是轮流的,轮到谁头上不想当也得当。”

民国时期,甲长的主要任务就是将保里派下来的任务通知到本甲的各家各户,没有报酬,也无特殊权力,土地赋税、兵役摊派、劳役摊派等方面,甲长家里也同样需要出钱出力。据老人李继宗介绍:“那个时候交捐飨、派车、派饭,甲长家里也都是要出的,但是甲长是负责计算、通知、收取的,里边有没有水分普通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

(四) 小夫

小夫即专门为保长跑腿的人,据李继宗老人介绍:“小夫实际上就是保长的腿,保上有啥事了就叫小夫跑个腿去通知一下。”小夫承担上传下达的任务,执行保长布置的各项任务,保长要告知甲长的事情由小夫负责跑腿通知,例如派官饭、派工等,小夫一个月有一斗到二斗粮食作为报酬,从收取的捐飨里抽取。小夫由保长任命,不需要经过选举的程序,通常是由村中贫困家庭的带点痞气的青壮年担任,其任期也由保长决定,保长看得顺眼的任期就长,保长看不顺眼、不听话的可以随时撤换。小夫和保长之间无特殊关系。村内小夫的数量为一到两个。村民做小夫通常是为了通过给保长跑腿来赚取报酬补贴家用,小夫无固定工作时间,保长需要的时候就得随叫随到,即使是晚上保长叫了也得过去,要完全听从保长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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