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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服务业的内在含义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的内涵,理论界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没有形成一个被广为接受的定义。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对服务和服务业有不同的认识。这种特征表面服务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规模经济的能力是有限的。“服务业是指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产品,即为生产、市场和消费者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经济部门或企业的集合。”

挖掘服务业的内在含义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的内涵,理论界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没有形成一个被广为接受的定义。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对服务和服务业有不同的认识。如格伦罗斯1990年提出,“服务是一项活动或者是一系列活动,通常情况下是但又不一定是发生在顾客和服务员工或者物质资源或者是货物或者是服务供应商系统之间”“典型的服务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伊利鲁斯(1996)强调“服务能够满足需求性”。希尔(1997)指出“服务业的特点是生产者对其他某一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的增加价值”,而不是对本人或商品增加价值。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从时空角度分析,在典型的服务关系中,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必须同时同地面对面地进行交易,也就是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必须具有高度的同一性。这种特征表面服务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规模经济的能力是有限的。服务的质量主要依赖于提供服务者的自身条件,而在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本身也要参与到生产当中。与物质产品不同的是,服务产品是变化的,不是固定的状态,因此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界定。伍德在1990年提出了服务的四个特点“拥有可提供其他产业和消费者的专业的技术;价值是以其对其他活动的贡献率作为衡量标准;组织结构的趋势是大型组织要统治服务部门;用于服务的资本和劳动力的改变也会改变服务及其使用的变化”。

总结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对于服务和服务业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人倾向于对这两者给一个一般的定义“服务是用来满足需求的一种无形商品,是用于出售的活动、利益和满足感,是一个经济体使另一个经济体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服务业是指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产品,即为生产、市场和消费者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经济部门或企业的集合。”服务业生产的基本特征就是“以服务形式提供满足社会生产需要和人们消费需要的各种使用价值”。(www.xing528.com)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地理界对服务业的研究比较多,研究的主要内容将服务业置于全球经济中,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钟韵、阎小培,2007):后工业社会或服务业社会的特征;从生产与就业的角度研究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技术变化影响下服务业贸易与城市和区域功能的转变及其对全球化的影响;社会极化与服务阶层的形成,等等。国外对服务业的研究比较零散,且多为基于区域尺度的描述性研究,对规律总结的比较少,因而需要认真地梳理和总结。我国国内对服务业的研究逐渐增加,以闫小培教授为代表的团队早在2001年就批准立项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服务业地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项目资助,从而开展了服务业地理学的研究。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服务业地理学的基本理论、服务业区位的理论与实证、中心城市服务业对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影响、转型时期的城市空间规划、转型时期中国城市公共服务业管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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