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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中介服务在明清时期的渭南县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渭南县的市场交易、商业经营到明末清初已有相当规模,为其服务的中介组织顺势而生。明代这两种中介组织尚未成型,县志中未见征税记录。同治初,受回民起义的影响,商业经营惨淡,牙行、当铺严重萎缩。战事平息后经过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商业经营有所恢复但仍不及道光、咸丰年间。

商业中介服务在明清时期的渭南县

渭南县的市场交易商业经营到明末清初已有相当规模,为其服务的中介组织顺势而生。中介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牙行、当铺、钱庄。

牙行为买卖双方充当经纪人,提供市场商品信息,协调价格,提供担保、仓贮等服务,在商品交易和行业管理中有一定职能,从买卖双方抽取佣金为盈利;当铺为急需用款方以实物折值或抵押的方式提供资金,以方便商人资金周转,从所提供资金中抽成或低买高卖兼取差价为利润。明代这两种中介组织尚未成型,县志中未见征税记录。清代初期逐渐发展壮大,乾隆年间(1736—1795),全县有牙行40 家,按大、中、小分为上行、中行、下行三等,上行岁征银8 钱,中行征5 钱,下行征3 钱,年征税63 两8 钱。道光年间(1827—1850),牙行数量基本稳定,年征税60 两6 钱。当铺乾隆年间有40 座,每座征银5 两,岁征200 两。到道光年间增加到66 座,岁征银330 两。同治初,受回民起义的影响,商业经营惨淡,牙行、当铺严重萎缩。战事平息后经过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商业经营有所恢复但仍不及道光、咸丰年间。光绪十七年(1891),牙行不足40 座,岁征银未变,仍为60 两左右;当铺降为20 座,岁征银20 两。宣统元年(1909),当铺因大铺吃小铺,减为5 座,每座因规模扩大,岁征银加为8 两,年征40 两。牙行因有垄断性质,遭到商人抵制,越来越少,此时则划归其他税种,不再单设。民国初,对当铺、牙行仍然收税,后在经济活动中被银行所代替,数量越来越少,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已不单设税种,其在市场中的作用已微乎其微。(www.xing528.com)

中介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钱庄或叫钱号,类似现在的银行,一般由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富商开办,为需款方提供贷款,兼取利息。钱庄是本县经商大户重要经营项目之一,孝义赵家、严家,信义焦家,阳郭贺家、姜家等均在渭南县开设有钱庄。如南焦村焦耀栋乾隆时在县城设“恒丰德”钱庄,光绪初又设“协盛成”钱庄;常家在故市开有“顺兴生”“公正诚”“凝远长”钱庄;阳郭姜家开设有“悦茂号”钱庄。渭南商人的大量钱庄开设在外地外省,仅四川省最多时达151 家,贷款额度4000 万两,资本在2000 万两左右。最为有名的焦荣栋在四川的钱庄有分号、支号39 处,总资本300 万两以上,店员500 余人。小的钱庄资本在10 万两左右的有曹元珅等3 家,5 万两以下的有桥马村马朝贵、信义的李瑛等20 多家。民国中期,各钱庄业务为银行所替代,再加上政局不稳,豪强勒索,各钱庄资本损失巨大,业务萎缩,到民国末年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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