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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根本上讲,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形成这种所有制结构的特征具有客观必然性。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根本上讲,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形成这种所有制结构的特征具有客观必然性。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本质特征和根本标志,也是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经济制度保障。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调整和完善,其根本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不是否定社会主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关我国社会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根本方向,否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就否定了社会主义。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8]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正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在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建设中,公有制经济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中流砥柱,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其他经济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坚持、巩固、壮大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与改革一脉相承的。它们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理应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进一步使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得到巩固,通过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自我完善,使改革顺利推进。(www.xing528.com)

第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者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和相互排斥的。它们可以而且应当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所有制关系上,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片面地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结构,认为公有制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实践证明,脱离国情,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及其要求,不可能取得社会经济的长足进步,只有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对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使它们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显著的特征是生产力整体水平低下同时又具有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特点。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与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多样性状况相适应,客观上必然要求形成多样化的生产关系,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升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它不是一般的方针、政策和权宜之计,而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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