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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规划——从经济规划看我国实践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规划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总体部署。区域规划不同于经济区规划和城市规划。我国的城市规划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几乎在全国各省都开展了具有区域规划性质的城镇体系规划。但从区域分工合作来看,目前限于行政区内部的规划数量增长较快,而跨行政区规划的数量偏少,出台速度慢。

区域规划——从经济规划看我国实践

区域规划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总体部署。它以跨行政区的经济联系紧密地区为对象,目的是为了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区域规划不同于经济区规划和城市规划。它是以经济区规划为主体的规划,因此,经济区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依据和基础,而区域规划又是城市规划的前提和依据。

我国的城市规划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1984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首次提出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合理布置城镇体系。198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被《城乡规划法》取代)正式将城镇体系规划纳入编制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几乎在全国各省都开展了具有区域规划性质的城镇体系规划。(www.xing528.com)

2005年后,中央先后批准发布了一系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经济区规划。截止到2014年1月6日,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级新区有8个: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广州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及贵州贵安新区。从这些规划的制定时序和空间分布还可以看出区域发展格局正由主要依赖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等少数区域的单极驱动逐步向多极化驱动转变;由主要依靠陆地开发,逐步向海洋经济和陆地开发一体化发展转变。但从区域分工合作来看,目前限于行政区内部的规划数量增长较快,而跨行政区规划的数量偏少,出台速度慢。随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跨行政区甚至跨国的经济区规划被推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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