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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效评估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规划要求:到2010年,黄河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区及严重荒漠化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势头;2011~2030年,全国60%以上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得到不同程度整治,全国森林覆盖率达24%左右;2030~2050年,全国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得到基本整治,全国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

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效评估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建立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实施了七大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立了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在全国大多数小流域开展了山、水、田、林、路、电、村综合治理。在1989~1997年不到10年的时间内,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万km2。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此基础上又补充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和条例,如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矿区水土保持规定和条例、城市建设的水土保持规定和条例等。为了加快治理步伐,提高群众治理的积极性,在进一步明确个体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试行了股份制、“四荒”拍卖制等;确定了“退耕还林(草)、绿化荒山、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有效解决了林草建设与粮食作物的争地矛盾,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由分散的小面积治理转向集中、连片大面积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治理。1998年11月9日国务院正式批发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该规划中,这是我国首次将水土保持纳入生态环境建设的轨道。规划要求:到2010年,黄河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区及严重荒漠化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势头;2011~2030年,全国60%以上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得到不同程度整治,全国森林覆盖率达24%左右;2030~2050年,全国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得到基本整治,全国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

根据陈雷副部长在12届国际水土保持会议上的报告,50年来我国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万km2,建设基本农田13万km2,营造水土保持林43万多km2,种草保存面积4.3万多km2,种植经济林果4.7万多km2。同时修建了一大批蓄水保土工程,进行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与推广,全国开展治理的小流域10000余条。黄河中游地区经过多年治理,每年减少入黄泥沙3亿t。许多人口脱贫致富,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明显改善。近年又起动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首都水资源水土保持工程、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防治等一系列重点工程。近年来,生态自我修复取得了显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有效提高了修复区的植被覆盖率和土地生产能力,减轻了水土流失程度,加快了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了当地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修复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淤地坝作为黄土高原地区人民群众长期实践中独创的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在改善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高效利用水资源、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截至2002年底,黄土高原地区已累计建成淤地坝11.3万座,其中骨干坝1480座,部分淤地坝坝系已初具规模;已淤成坝地33万hm2,保护川台地1.3万hm2,年增产粮食12亿kg,配合其他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每年可减少入黄泥沙3亿t。经过长期的科学研究和建设实践,黄土高原地区目前已形成了《水坠坝筑坝技术规范》、《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暂行技术规范》等完整的淤地坝建设技术规程;坝系相对稳定理论、淤地坝CAD 辅助设计、水坠坝筑坝和其他筑坝技术等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为淤地坝规划、设计和施工监理解决了一些技术难题,广大群众基本上掌握了碾压坝、水坠坝等修筑技术;“3S”等先进技术的普遍应用,使骨干坝和淤地坝相配套技术不断完善,可有效地保证淤地坝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坝系相对稳定理论的进一步提升,可促进沟道坝系建设日益发展。同时,还形成了一整套成功的淤地坝建设、管理经验。(www.xing528.com)

黄土高原多年来的治理开发实践证明,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多学科协同攻关的治理模式,是加快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并且取得了良好的保水、经济和社会效益。1997年,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以黄河流域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支流为骨干、县域为单位、小流域为单元,启动实施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该项目主要分布于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支流及多沙粗沙区,涉及青、甘、宁、内蒙古、晋、陕、豫、鲁8省(区)56个县(旗)市143条小流域。2001年已竣工验收100条小流域,总面积3074km2,其中新增治理措施保存面积1374km2;淤地坝、谷坊、塘堰、旱井、水窖等蓄水保土工程保有量22000多座(处);建成治沟骨干工程86座。通过综合治理措施的配套实施,各流域已形成了较完整的防护体系,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生态修复是指通过对一个区域或一个小流域的严格管护,排除人为因素对其干扰破坏,使区域内的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休息,恢复生态结构和功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水利部门正视我国生态环境现状,为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基于部分地区成功实践的启示而作出的水土保持建设思路调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费省效宏的水土流失防治途径,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宁夏盐池县实施生态修复3年后,全县植被覆盖率由25%提高到50%以上,草场亩均产草量由68kg提高到150kg。内蒙古、青海等一些地方实行季节性休牧、轮牧的效果也十分明显,锡林浩特市休牧区牧草平均高度比非休牧区增加4~9cm,平均盖度提高10~30个百分点,亩均产量提高18~40kg。江西省赣州市通过生态修复,全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土壤侵蚀量每年下降100万~150万t,中轻度水土保持面积基本降为轻度或无明显流失,许多河道的河床以每年2~5cm 的速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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