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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义构件组合在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的应用及其特点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采用标义构件组合模式的字头共计219个,约占总字数的14.7%,与小篆阶段的比重大致相当。在“吉”字中,构件“士”与“口”不能标示整字的意义,演变成了记号构件,“吉”也不再是标义构件组合模式构成的汉字了。

标义构件组合在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的应用及其特点

这种构形模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义构件组合而成,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会意字。几个标义构件的组合意义构成整字的意义,单个标义构件只承担整字的一部分意义。

忘:从心从亡,为“忘记、不记得”之义。古人认为“心”为思考、记忆的器官,故“忘”从“心”;“亡”有“失去、遗失”的义项,所以“心”与“亡”两个构件共同合成“忘”的意义。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有这样的用例“春君幸勿相忘”(流沙坠简·简牍遗文35·20527)。

男:从田从力,在田里用力的人即为男子,与“女”相对。“田”与“力”共同构成“男”的意义。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有这样的用例“南疆丘男子焉史……”(嘉禾五年498·50498)。

《说文》中贮存的会意字约占总字数的13%。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采用标义构件组合模式的字头共计219个,约占总字数的14.7%,与小篆阶段的比重大致相当。但也有一些在小篆阶段为标义构件组合的汉字到魏晋南北朝隶楷阶段时由于整字意义或构件意义的改变,而改变了标义构件组合模式。(www.xing528.com)

吉:《说文·口部》:“善也。从士、口。”构件“士”,据《说文》《玉篇》的注释字义为“事”,在魏晋南北朝简牍用例中意为“伍士”“庶士”(流沙坠简·簿书类42·20153)。构件“口”为人用以说话、吃饭的器官,可以引申为嘴的动作。这里“口”与“士”的意义组合在一起已经构不成“善”的意义。在“吉”字中,构件“士”与“口”不能标示整字的意义,演变成了记号构件,“吉”也不再是标义构件组合模式构成的汉字了。

字:《说文·子部》:“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声。”造字之初,“字”的本义为“生子”,构件“宀”和“子”都是标义构件。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字”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了“文字”的义项,如“……裁因数字值给复……”(流沙坠简·简牍遗文72·20564),这是一封书信,意思是无暇多写,只能写这寥寥几字。在表示“文字”义项的“字”中,“子”还可以作为标音构件,而“宀”已不能承担任何标音、标义作用,只能成为一个记号构件,而“字”也不再是一个标义构件组合模式构成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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