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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生态化发展路径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权利限制实际上是对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所附加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即权利效力的阻却。知识产权法在保护个人私权的同时,应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权利限制制度对知识产权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本部分主要从环境环保、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角度,对我国未来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生态化路径进行分析。

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生态化发展路径

权利不过是立法者利益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者的意愿、最大限度地符合立法者的利益为目的,遵守一定原则做出的。立法者进行选择的过程就是确定何种利益应该受到保护,如何保护以及何种程度的保护问题。权利限制实际上是对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所附加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即权利效力的阻却。权利限制也可以理解为权利的负担,这种负担是立法者利益衡量后所做的选择,是以权利的明确界定为前提的。知识产权法在保护个人私权的同时,应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权利限制制度对知识产权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从利益选择角度看,如果说法律赋予特定主体知识产权是立法者完成了第一次利益选择过程,那么知识产权限制制度则是立法者对各方利益进行二次选择的结果,权利限制从本质上说是对知识产权的效力界线的进一步划分。[1]权利限制本质上是对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所附加的一种限制或约束,是对权利的效力范围的减损,从第三人角度讲,权利例外的适用范围。因此,权利效力的有效范围与例外范围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例外范围越广泛,权利效力范围就越狭窄,反之亦然。本部分主要从环境环保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角度,对我国未来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生态化路径进行分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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