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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书》编卷复原探索与猜想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编联状况、内容等信息来看,《梦书》原应属于一卷。第六捆简的主体是中间一大卷保存较为完整的简,此外,在这一大卷简的下部以及下部偏右的位置散落有少量竹简,属于《梦书》的18枚简中的16枚均出于此部分。第二捆简中有2枚属《梦书》,即8号和33号简,均有较大残损,如图4.5[101]所见。第四捆简也有2枚属于《梦书》,其中一枚残断,即47号简,另外一枚完整,且为通栏书写者,即48号简。

《梦书》编卷复原探索与猜想

从编联状况、内容等信息来看,《梦书》原应属于一卷。但从竹简揭取时的原始照片及简序示意图可以看到,《梦书》的48枚简已分属多捆,呈现出极为严重的散乱。为考察这批简原始编卷状况,我们将竹简形制方面的信息制成表4.7。

表4.7 《梦书》竹简形制信息表[93]

续表

续表

由表4.7所见,48枚简分属7捆,其中第一捆和第六捆所包含的简较多,分别为17枚和18枚。此外,第二捆和第四捆均包含2枚、第五捆和J捆则均有4枚、第九捆1枚。下面我们逐一结合竹简揭取时的原始照片及简序示意图加以分析。

第一捆,含简17枚。其中残断较为严重的简有6枚,即14、17、25、27、36和44号简,比较完整的简则有11枚,即3、6、18、19、21、24、29、37、43、45和46号简。3号简为通栏抄写者,其他16枚简则均为分栏抄写。我们将这些简的位置在竹简揭取时的简序示意图上加以标识,其中斜线填充标示残断较严重、阴影标示比较完整、横线填充标示通栏抄写(后同)。如图4.1[94]所见。

从图4.1可以看到,属于《梦书》的这17枚简绝大多数位于第一捆竹简的左侧,只有少量简出现在这捆竹简的中间或偏右的位置,如3、19和24号简等。参考该捆简揭取前拍摄的侧视图(见图4.2[95])。

图4.2 岳麓秦简(第一捆)侧视图

可见,所谓的第一捆简可能至少包含两小捆竹简,属于《梦书》的17枚简应属于左侧的这一小捆。竹简在揭取前,被平摊开来,因此导致左侧的那一小捆滑落至整捆简的左侧,而部分简如第3号简则留在整捆简靠右侧的顶端,没有随这一小捆简滑落至左侧,其原始的位置可能应在16、17、21、19号等简所包含的半弧形范围之内。

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残断较严重的简均位于整捆简的左侧,且基本都在最外围,如44、14、25、27号等简。[96]肖芸晓在利用清华简考察竹简收卷时,指出:

第二,竹简在收卷后紧密放置,外力作用有时会让位置相邻或相对的竹简同时受损,若两简的受损情形十分相似,亦可推知竹简的位置关系,从而了解简序与收卷;第三,成卷的竹书越靠外侧的竹简更易受到损害,可根据残损竹简位置的趋势判断哪一侧竹简在收卷保存时位于外侧,哪一侧位于中心。[97]

诚如肖氏所云“成卷的竹书越靠外侧的竹简更易受到损害”,由图4.1所见,秦简《梦书》在收为一卷时,其外侧损害较为严重,因此残断较为严重的简均出现在左侧的外围,而相对完整的简则出现在右侧,被左侧外围的简所包裹。我们知道44号简的简背记有该篇的篇题,因此可以推测《梦书》在收为一卷时,是从篇首卷向篇尾的,相应地,篇首的各简应位于整卷的最内侧。《梦书》中篇首的部分主要由通栏书写的6枚简构成,其中3号简位于我们讨论的第一捆简之中,前文我们已经推测3号简的实际位置可能在16、17、21、19号等简所包含的半弧形范围之内,亦即整卷竹简靠内侧的部位。从图4.1所展示的情况来看,大体与我们的推测相吻合。

下面再来看第六捆简的情况。该捆共有属于《梦书》的简18枚,这其中残断较为严重的简只有1枚,即30号简;比较完整的简则有17枚,即1、2、4、5、9、10、12、13、15、16、20、22、26、28、32、39和40号简。其中,1、2、4、5号简为通栏抄写者,其他14枚简则均为分栏抄写。我们同样将这些简标记在揭取的简序示意图上。

从图4.3[98]可以看到,属于《梦书》的这18枚简绝大多数位于该捆竹简的下部,只有少量简出现在这捆竹简的上部,如5和15号简。参考该捆简揭取前拍摄的侧视图(见图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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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岳麓秦简(第六捆)侧视图

可见,所谓的第六捆简可能也是由至少两小捆简组成的。第六捆简的主体是中间一大卷保存较为完整的简,此外,在这一大卷简的下部以及下部偏右的位置散落有少量竹简,属于《梦书》的18枚简中的16枚均出于此部分。而不在此中的第5和15号简,位于第六捆主体部分一大卷保存较为完整简的外侧,位置较为疏离,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位移,而导致这两枚简出现于第六捆的上部。其原始位置,我们推测第5号简应该与第六捆简中1、2号简的位置较近,可能位于1号简上方,而15号简则尚难推定。

前文我们在讨论3号简的位置时,推测其实际位置应该在16、17、21、19号等简所包含的半弧形范围之内,亦即整卷竹简靠内侧的部位。第六捆简中通栏书写简的位置情况,也可以与之吻合。从图4.3我们可以看到通栏书写的简,如1、2、4、5号等简基本位于整捆简的下方的左侧,[100]按照上文的论述,这些通栏书写的简应位于成卷竹简的最内侧。因此,结合图4.1和图4.3来看,原来成卷的简除在外侧受到外力侵扰,使得竹简发生残断外,很有可能还因某种特殊原因,而被分割为两大部分,即我们分别在第一捆和第六捆看到的这两部分简,第一捆中通栏书写的简位于右侧,而第六捆中通栏书写的简位于左侧,如果将两部分合并在一起,恰恰1、2、3、4、5这几枚通栏书写的简全部位于编卷的内部。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1、2、3、4、5号简虽均位于揭取前各捆竹简的外围,但基本未残断或虽有残断却能拼合的原因(如1号简即由两段拼合,这两段在图4.3中位置相邻)。

第六捆中属于《梦书》的这部分简与第一捆中的《梦书》简分离后,与一大卷保存较为完整的简放置在一起并受到其挤压,而逐渐趋向扁平,即我们在图4.3中所看到的属于《梦书》的16枚简均位于该捆的下部,并自左向右逐渐散开,最左侧以通栏书写简为主,向右发展逐渐变成分栏书写的简,这部分简大多保存完整,没有明显的残断,只是在最右侧才出现一枚残缺较严重的简(30号),这应是《梦书》原有编卷的最外侧,与第一捆中所见的第44号等简的情况类似。

第二捆简中有2枚属《梦书》,即8号和33号简,均有较大残损,如图4.5[101]所见。这两枚简位于第二捆简的左部靠外侧的位置,应是成卷简散开之后,零星落入本捆之中的。

第四捆简也有2枚属于《梦书》,其中一枚残断,即47号简,另外一枚完整,且为通栏书写者,即48号简。其所在第四捆中的位置如图4.6[102]所示。

这两枚简处于整捆简靠右且较为中心的位置,如果是从成卷的竹简中散落出来进入本捆之中,其位置似不应位于较为中心的地带。我们知道47和48号简,整理者是作为附录简看待的。[103]47号简的内容是“□□中有五□为”,似很难看出与“占梦”有何关联,在考虑到其在图4.6中的位置后,我们认为整理者将其作为附录处理是很审慎的。或许我们可以大胆地推测,47号简完全与《梦书》没有关系。48号简,陈伟将其置于1号简之后,划为讨论占梦理论的通栏书写简这一类。[104]此前,我们已指出成卷的《梦书》发生过一次分离,原属于编卷最内侧的通栏书写的几枚简在这次分离后,出现在现有成捆简的外侧位置,如第一捆中的3号简和第六捆中的1、2、4、5号简等。48号简可能也在这次分离之后,散落在某捆简的外侧。此后,如何进入第四捆的中心地带,我们不得而知其具体过程,但可以想见的是这枚简的移动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假如47号简不属于《梦书》,那么这种偶然的情况就只有这一例。

第五捆简有4枚属于《梦书》,均较为完整,其中通栏书写者1枚,即35号简,分栏书写者3枚,分别为11、41和42号简。其所在位置,如图4.7[105]所示。4枚简散落在两处,其一为第五捆简左侧的最外围,这枚简是41号简。上节我们在讨论抄手问题时,曾指出41和44号简均出同一抄手,参考44号简在全篇中的位置,41号简恐怕也会比较靠后。因此,41号简有可能是从《梦书》编卷的外围散落至此的。另外3枚简所在的位置在第五捆简中部偏下,其中11和42简基本处于最下,35号简略靠近中心一些。这3枚的散落应与41号简不同,也不是同时发生的,我们怀疑这3枚简也是成卷《梦书》的那次重要分离时散落至第五捆的。

第九捆和J捆无相应的简序示意图对应,但是我们可以从简牍形制略作推测。J捆共有4枚简,其中较为残损的简1枚,即23号简,完整简3枚,分别为31、34和38号简。这其中31和34号简关系较为密切,因这两枚简的第二栏均与梦到某种植物有关,31号简为“梦见桃”,34号简为“梦见枣”。在内容上与之相关的还有32和33号简,其中32号简属第六捆,33号简属第二捆。因为内容的关系,整理者将这4枚简相次。但是现在这4枚简分属不同捆之中,我们推测这种散乱恐怕也是在成卷《梦书》的那次重要分离之后而造成的。由此,23和38号简可能也是在这种情况下散落出来的。

第九捆简有整理者提供的揭取前的俯视图(见图4.8[106])。从图4.8中可以看到,该捆还保留有竹席的残片,可能是竹简置于竹笥中所留下的印记。第九捆中的简数量较少,残损也较为严重,属于该捆的《梦书》简只有1枚,即7号简。其散落的情况,可能与第二捆中的8和33号简类似。

图4.8 岳麓秦简(第九捆)俯视图

至此,我们主要通过第一捆和第六捆竹简揭取的示意图,并参考其他捆中零星简散落的状况,大体复原出秦简《梦书》的原有编卷状态。虽不完整,且有不少推测的成分,但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秦简《梦书》原应属一卷,其收卷的方式是从篇首向篇尾收卷,篇首的几枚讨论占梦理论的简应位于整卷的最中心,与之对应的即目前所见通栏书写的绝大部分(如1、2、3、4、5、48号简等);篇尾位于整卷的最外侧,篇题书于篇尾之简上,这与篇题所在的44号简应处于我们推测的整卷最外侧相吻合。

第二,秦简《梦书》收为一卷之后,其外侧竹简逐渐受到各种外力侵害而发生残断。目前所见残断较为严重的简绝大多数应位于编卷的外围,如第一捆中的14、25、27和44号简;第六捆中的30号简。此外,第二捆中的8和33号简、第九捆中的7号简,可能也应属于这种情况下所造成的残断,但是J捆中23号简的残断情况则难以判断。

第三,除残断外,这卷《梦书》还发生过一次原因不明的分割,导致其主体分为两大部分并被分置于不同捆中,即我们在第一捆和第六捆简中所发现的两组《梦书》简,合计35枚。这次分离,导致了《梦书》部分简的散落、缺失。比如,陈伟怀疑在5号简与1号简之间尚有1~2枚简的缺环。[107]又如,第五捆中的11和42号简、J捆中31、34和38号简可能就是在这次分离之后散落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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