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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时,凡是意义不明确的字或词,都应该避去不用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像上例中的“挺括”之类,就犯了不明确的毛病。在一般契据中,常常用到“以上”两字。一般青年们在写作时,还有一种不“明确”的通病,那就是常在文章写不下去的时候,随便加上一些“……”,使读者看了莫明其妙。

在写作时,凡是意义不明确的字或词,都应该避去不用

在写作时,凡是意义不明确的字或词,都应该避去不用,以免引起读者的误解。

古代的诗文里,常有意义不明的句子。例如韩愈《行难篇》:“先生矜语其客曰:‘某,胥也;某,商也。其生,某任之;其死,某诔之。’”其中四个“某”字,代表的却是三个人,要不是仔细思索,是不易领会的。

又如李后主的《浪淘沙》:“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其中的“莫”字,可以作“不要”解,也可以作“日暮”解,两种解释都可以,究竟应该照那一种解释呢?如果要问作者的本意,作者早已去世了。

这样的情形,在近人的白话文里,也屡见不鲜,例如:

(一)孔雀是一只白色的,它正拖着长尾巴,高贵地步着挺括的步伐,向人前走来。(宋成志《猴熊孔雀》)

(二)一阵催眠的浓香,在鼻孔中送来,又过去了。(前人《春晨散曲》)(www.xing528.com)

文句是由单字组织成功的,如果所用的字,意义模糊,则全句的意义,势必跟着糊涂起来,不能使读者明确了解。因此我们在写作的时候,凡是意义不明确的字和词,都应该避去不用。如果无法避免,就应该加以注解。像上例中的“挺括”之类,就犯了不明确的毛病。

在一般契据中,常常用到“以上”两字。这两个字因为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若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就会因此而引起纠纷。例如说:“三丈以上。”可以说从三丈算起,也可说从三丈一尺算起,三丈的本身并不在内。所以在写下去的时候,最好同时加以明确的注解。

总之,要使文句的意义明确,只要在写好之后,以别人的眼光试读一下自己的文句,看是否能够明确了解,若意义不明或容易引起误会,就应该加以修改。

一般青年们在写作时,还有一种不“明确”的通病,那就是常在文章写不下去的时候,随便加上一些“……”,使读者看了莫明其妙。这一种诈伪的办法,虽然可以达到“藏拙”的目的,却也因此阻塞了自己的进步,可说是学习者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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