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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步骤,决议,登记要求一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立决议、决定、协议,是司法介入分立纠纷的基础依据。所以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在报纸上登载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公司分立:步骤,决议,登记要求一

公司分立的步骤,对司法介入也有影响。分立进行到哪一步,在哪一步产生纠纷,司法介入的方式将因此而不同。

第一步,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拟出分立方案。

第二步,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决定,即作出分立的书面意思表示。作出该意思表示的必须是公司的权力机关,即公司的股东会。如果分立的是一人公司,则由股东决定,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果决议的程内容违法,或者决议的程序违法,相关股东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分立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分立决议。分立决议、决定、协议,是司法介入分立纠纷的基础依据。

第三步,签订分立合同。在吸收分立和分立合并中,参与分立的既存公司是复数,各公司需要就分立的具体事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签署书面合同,否则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将面临巨大风险。分立合同是处理分立纠纷的基本依据。

第四步,通知债权人,发布分立公告。公司分立,是一个特别重大的事项,关乎债权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其债权的实现。所以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步,分割资产、负债和业务,编制报表和财产清单。资产包括财产和债权。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只提分割财产,没有提分割债权、债务和业务,显然是一漏洞。在第二款虽然提到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但仍然没有提到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最新修改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要求在办理公司分立登记的时候,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堵塞了公司法在此问题上的漏洞。公司的业务分割,也是公司分立的重要内容。业务分割涉及业务关系的维系、公司的平稳过渡和今后的发展。分割资产、负债和业务,是分立各方现实利益调整、分配和博弈的环节,是分立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

第六步,办理公司分立登记。分立登记是实施公司分立中重要的一环,能够完成分立登记,则新公司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因分立产生的所有纷争,都可以通过司法介入解决。不能完成分立登记,则公司分立有可能功亏一篑。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如何完成分立登记,将是本书探讨的重点。在现有的公司分立制度里,如果在完成分立登记之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完成分立登记,则公司只能走向解散清算的结局。

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年5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九十四条规定,公司分立,应报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的文件包括分立申请书、政府批准文件、分立协议、分立决议、分立各方的公司章程、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注册会记师的查账报告等。(www.xing528.com)

分立登记的意义,一是使新公司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二是通过登记确立分立关系,保护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三是告示作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在报纸上登载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此外,根据该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分立方式的不同,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设立登记,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相比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九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内容“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等”有其必要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没有此项规定,公司法里也没有规定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备置于公司供债权人查阅,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步,财产的过户登记。土地、房产、车辆、船舶等是公司重要的生产资料,公司的分立是法人资格的分离和确立,产生了不同的法律主体,财产的分割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分割才真正完成。

上述步骤,是分立公司的基本流程,但并非一成不变,也不是所有的步骤都按部就班。比如,在公司规模不大的时候,不一定需要第一步拟出分立方案。分割资产、负债和业务,编制报表和财产清单,也可以在作出分立决议之前,做好安排,再以分立决议、决定确认。由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在分立程序上的具体事项会相差很大。

分割资产、负债和业务,这一步是最容易产生纷争的环节。防止因为纷争不能完成分立登记,是最需要从制度上完善的环节。公司登记的制度渠道打通了,公司分立纷争的问题就可以更便捷地通过司法介入予以解决,避免因为僵局而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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