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渔业权设立须行政许可,许可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渔业权设立须行政许可,许可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渔业权的设立原则上以获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为必要。捕捞许可证的发放,采取当事人提出申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方式。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渔业权设立须行政许可,许可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在我国,渔业权的设立原则上以获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为必要。不过,具体到养殖权和捕捞权,现行的渔业法律法规所作的规定又有所不同。

(一)养殖权的设立

根据我国《渔业法》的规定,养殖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其一为行政许可的方式,即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其二为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即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当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对于已经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一般不再发放养殖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关于养殖证的期限,根据农业部颁布的《关于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农渔发[2002]5号)的规定,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的最高年限分别为:浅海、滩涂15年,深海30年,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临时养殖区2年。集体水域滩涂或全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

(二)捕捞权的设立(www.xing528.com)

为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目前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除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以外,其他的捕捞作业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的发放,采取当事人提出申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方式。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是渔船所有人。申请人申请捕捞许可证时,须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并附有关材料,持户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向其户籍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的主管机关审批。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发放捕捞许可证,应明确核定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已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品种或水域要明确核定捕捞限额的数量。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1)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