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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中的政治因素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排除具有反民族、反政府性质的群体性事件,就人民内部矛盾类群体性事件而言,其产生的政治因素主要涉及政府管理模式、干部群体特征以及民众的政治参与渠道等。但在我国现行的政治管理模式下,民众不但期望政府出面解决,也产生直接寻求政府解决。由此,民众过度依赖政府,政府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群体性事件责任。当然,管理过程中的行政不透明、过于重视眼前政绩而损害民众利益等因素,也是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因。

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中的政治因素

排除具有反民族、反政府性质的群体性事件,就人民内部矛盾类群体性事件而言,其产生的政治因素主要涉及政府管理模式、干部群体特征以及民众的政治参与渠道等。

在政府管理模式方面,我国长期存在“大政府、小社会”模式,该模式的突出特征是政府对于各种社会事务管理过多、过细,而社会组织的功能发挥不足。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一些本该由社会承担的功能也承载在政府身上,因此一些本该与政府无关的事情也会导致民众“找政府”,甚至引发指向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以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纠纷为例,如果社会功能健全,工会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可以进行协调解决。但在我国现行的政治管理模式下,民众不但期望政府出面解决,也产生直接寻求政府解决。政府出于社会稳定或者其他目的,也“乐于”出面解决。由此,民众过度依赖政府,政府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群体性事件责任。当然,管理过程中的行政不透明、过于重视眼前政绩而损害民众利益等因素,也是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因。

干部群体的负面特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实际的腐败会直接酿成群体性事件。例如干部的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愤怒并导致群体事件。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公仆”、“干部干部,先干一步”等积极形象,是民众衡量干部的行为重要依据。而腐败事件、干部在改革中成为优先、获益群体等社会现象,使民众形成了对干部群体的消极认知如不信任、不廉洁、不公正等,使得干部腐败成为民众心目中的“默认值”。“当民众对政治统治产生的不满和不信任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用超出政治体系设定尺度的手段来表达不满和不信任”[26],因而导致“政府功能的失效和社会生活的失序”。2004年万州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一起原本普通的街头纠纷,由于“打人者是某局长”的谣言而导致了万人冲击区政府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官二代”、“拼爹”等话语体系反映出的正是民众对于官员群体的负面形象表征;“80后副局长”、“中国最年轻的市长”所引发的对于当事者家庭背景的“人肉搜索”也充分表明了民众对干部群体的不信任。而这些不信任预期却屡屡得到如“县委书记儿子考最高分”之类的证实,虽然有的只是部分得到证实。在获得性启发的作用下,这些信息加深了对整个干部群体的不信任。(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体制调整给部分民众造成了大量利益损失,同时,合法的参政议政、表达诉求的渠道却没有明显增加。原本“信访”这条被民众重视的诉求渠道并不畅通,本级政府不作为情况原寄希望于向上级政府传递信息而得到解决,但是信访机制中“属地、属事解决”原则却往往把民众花费巨大代价表达的诉求再打回并不能、也不去解决的原地。而大量的“截访”甚至“安元鼎”式暴力截访彻底打破了民众通过上访获得上级政府帮助之梦。无论是“汉源事件”还是浙江化工工业园事件,在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前,民众无不经历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在诉求无门的情况下才参与和组织群体性事件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这反应了民众由于合法诉求渠道不畅通转而冒着违法危险以群体性事件形式进行抗争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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