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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韬略:严嵩政治经验助其除异己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次成为首辅的严嵩在官场上的政治经验更加丰富。但严嵩却对此有因应办法。对于大臣,严嵩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办法来进行处置。对于顺从自己意见的大臣,则提拔重用;对于与己为敌的大臣,坚决打击。严嵩打击异己的办法也十分巧妙,往往不露痕迹,让人弄不清原委。具体说来,就是利用明世宗“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的特点,指出异己者的那些令皇帝讨厌的行为,激怒皇帝,达到“戕害人以成其私”的目的。

明代韬略:严嵩政治经验助其除异己

第二次成为首辅的严嵩在官场上的政治经验更加丰富。他吸取了第一次失利的教训,在对上对下的政治斗争策略上都有很大的变化。

对于皇上,严嵩采取“一意媚上”的办法,事事注意根据皇上的好恶来处理。严嵩深知,皇上的信任是成功的关键。第二次为首辅后,他大权独揽。此时,皇帝住西苑,喜欢同方术之士接触,朝中大臣只愿见严嵩一人。但明世宗此时并没有完全糊涂,为了防止大权旁落,他“虽其亲礼(严)嵩”,但对其所言并不完全相信。对于严嵩提出的国务处理意见,他有时同意,有时故意采取相反的办法,希望用这种办法来离散严嵩的势力。应该说,皇帝的这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对策是较为高明的。但严嵩却对此有因应办法。当皇帝责备自己的党羽、并要进行惩罚时,严嵩为了救人,他在皇上面前“顺帝意痛抵之”,首先也是对其爪牙进行训斥一番,然后对其过失婉转找理由进行解脱,皇帝听了他的解释后,又不忍处理这些人了。当他要陷害正臣、排斥异己时,“必先称其嫩”,即首先在皇帝面前讲出此人的优点,然后话锋一转,指出此人的不足,这些不足之处又恰恰是皇帝特别忌讳、痛恨的。这样一来,皇帝便对此人产生强烈的憎恶感。严嵩这种“移帝喜怒”的办法,“往往不失”,基本上每次都达到目的。(www.xing528.com)

对于大臣,严嵩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办法来进行处置。对于顺从自己意见的大臣,则提拔重用;对于与己为敌的大臣,坚决打击。严嵩打击异己的办法也十分巧妙,往往不露痕迹,让人弄不清原委。具体说来,就是利用明世宗“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的特点,指出异己者的那些令皇帝讨厌的行为,激怒皇帝,达到“戕害人以成其私”的目的。如嘉靖三十年(1551),沈炼上奏,言严嵩有十大罪,请求弹劾。弹劾未成,沈炼反而被贬谪到保安。严嵩对沈炼十分痛恨,一心想弄死他。嘉靖三十六年(1557),“蔚州妖人阎浩”案发,严嵩及其子严世藩指使党羽宣大总督杨顺等人,将沈炼名字列入案中,这样沈炼被处斩于宣府市。嘉靖三十二年(1553),杨继盛上书,揭发严嵩“十大罪”“五大奸”,严嵩想令刑部处决杨继盛,但明世宗不想杀他,只是令人将他关起来。严嵩对活着的杨继盛十分害怕,为了不“养虎遗患”,严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一个估计皇帝必然批准的决案中,将杨继盛的名字列入其中,杨最后被杀,“弃西市”。同样用这种办法,严嵩将谢瑜、叶经、童汉臣、赵锦、何维柏、吴时来、徐学诗等人或弹劾或处死。史载“他所不悦,(严嵩)假迁除考察以斥者甚众”,而且“皆未觉有迹也”。(《明史·严嵩传》卷三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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