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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兵工厂与曹吴的关系:我所获得的成果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杨文恺汉阳兵工厂原名汉阳造枪厂,系张之洞创办,于光绪十八年即能制造“七九毛瑟”步枪,亦名“汉阳造”。同年5月间发生的“直皖战争”以曹锟为首的直系取得了胜利。1923年3月16日由洛阳方面转来曹锟的电报,其中大骂汉阳兵工厂总办杨文恺有失军机,交由吴副使查明电复。曹、吴当权时,汉阳兵工厂名义上是陆军部直辖,实际上是受吴佩孚控制,一切要秉承吴的旨意,在这一时期内我也确实为吴效劳不小。

汉阳兵工厂与曹吴的关系:我所获得的成果

杨文

汉阳兵工厂原名汉阳造枪厂,系张之洞创办,于光绪十八年(1892)即能制造“七九毛瑟”步枪,亦名“汉阳造”。该厂自民国以来一直为陆军部直辖。1920夏,该厂总办刘庆恩因病出缺,这时我随湖北督军王占元任军务处长,王当时通过陆军总长鲍贵卿私人关系保荐我出任该厂总办,1920年9月陆军部正式任命。

同年5月间发生的“直皖战争”以曹锟为首的直系取得了胜利。曹这时是直鲁豫三省巡阅使,驻保定吴佩孚为副使,驻洛阳。彼时直系正在开始发展,扩充军旅向湖北伸进。曹令萧耀南率旅于1921年秋进驻武汉,王占元感形势逼人,即于同年9月20日向北京政府辞职。我是王荐用之人,焉能久占要津,正拟向陆军部呈辞。这时吴佩孚突于某日夜间到汉口之刘家庙,吴即以电话召我同孙传芳二人同去。吴和我二人原为保定城里速成武备学堂的学友,见面时吴对我等甚为和蔼。他首先说:“馨远(孙传芳号),你赶快预备到长江上游驻宜昌。”吴指着在场的萧耀南与孙说:“你俩商量如何筹备,粮饷军械由珩珊(萧号)办。”吴又问我:“兵工厂一天能出多少枪弹?手枪一月能出多少?”我说:“出东西是件小事,没钱是个大事!”吴说:“得用多少钱?”我说:“至少也得50万元。第一要补发工资,第二要买原料。陆军部是不管厂费的,所以非50万元不可。”吴说:“好办。”立刻把军需处长找来,开了一张25万元的支票,并嘱我:“明天就快办。”当时我的思想认为吴必然有人来接我的事,反正干不长了,想多要钱克他一下,如不接受,正好散伙。不料吴的态度出我意外,因此,只好再干下去。不数日,吴命我准备步枪5000支,子弹5000万发;马克辛机关枪100架,子弹1000万发;自来得手枪200支,子弹若干发。我奉命之后,连夜备齐随吴赴洛阳。

吴的军务处长杜节义(号让卿)曾向我说:“大帅(指吴)对你很器重,你要安心去作。”我问杜,大帅到湖北来一定准备有人接我的事。杜说:“大帅对汉阳兵工厂认为是重要的,将来各方面的补充都要靠汉阳兵工厂。以前在保定时,曹、吴两位大帅就商量过派谁去接汉阳兵工厂,当时吴大帅主张不忙派人,到湖北看看再定,所以曹大帅才没派人。如果保定方面派人,那一定要以保定方面的命令是从。因此大帅才留下你。以后一切事都要听吴大帅的吩咐才对。”我听了杜这一番话,心里才明白,我这个总办就是在这个夹缝中得到蝉联,自然从此凡事要以吴的命令是听了。

我随吴佩孚到了洛阳,适有美国军火商人(名字忘了)带来水放热机关枪样子,原枪已拆成零件。此人想把这种枪密售给当时中国的大军阀,标价很高,要若干万元。吴和我商量如何办。我说可找咱厂的技工把枪样画下来自己仿造,原枪退还给美国商人,再给他点路费,咱就不用买了。吴很同意,于是我就电令厂内技工来洛画图样。这时吴以私人盗卖军火为国际所不许的藉口,将美国商人拘留在招待处,等技工将枪样画完,我即同技工等回厂赶制。在10月10日这天吴到厂视察,适逢仿制之水放热机关枪已制成4架。吴当即亲视射击试验,效能良好,吴甚满意,当即命名这种枪为“廿节式”,因那天正是民国10年“双十节”。又命我每月制造一百架配给直系各军。

1923年3月16日由洛阳方面转来曹锟的电报,其中大骂汉阳兵工厂总办杨文恺有失军机,交由吴副使查明电复。在电文后有吴命我速备步枪、子弹、机关枪、自来得手枪及各种弹药各若干,亲自护送保定为要的命令。我得此电,连夜备齐,由京汉路亲送保定,到保定后即往光园巡阅使署报名谒见曹锟,报告枪弹运来并请派员验收。曹听后大为喜悦,说:“老兄弟,你太辛苦了!”当日设榻光园,并派副官招待,真是受宠若惊。这时想谋总办者亦随之声消迹灭了。(www.xing528.com)

曹、吴当权时,汉阳兵工厂名义上是陆军部直辖,实际上是受吴佩孚控制,一切要秉承吴的旨意,在这一时期内我也确实为吴效劳不小。比如,陆军部规定可以为各省督军代造加工,代造步枪,按照规定每枝收费24元,可是这时每枝要收26元,多收的这两元叫作代造外加格外费,这两元格外费要全部汇给吴佩孚,至于代造费仍上报陆军部。以前这宗加工代造要部令批准始可使用陆军部护照(厂内就有这种护照),如不经陆军部批准,既不能使用护照,而且洛局也不拨车。这时陆军部批准倒在其次,首先得要经吴佩孚同意,否则就不能接受任何方面的委托。当时该厂所作的加工代造金是吴交下来的,或是经他许可的。由于吴怕给反对直系的军阀们代造枪支,所以对该厂控制很严。

我在这段时期内仅代造外加格外费一项就先后汇给吴佩孚300万元左右。当时厂内职工是不分这项格外费的,他们所分的是购买原料的回扣。如购买钢材,每千元有5元回扣,总办、会办、厂长暨全体职员共分二元五角,全厂工人分二元五角,这笔数字也很可观。在我离厂之前,除将正款四十万元移交给后任之外,又把历年代造外加格外费尚有尾数二十余万元派会计科长王泽臣,全数送至鸡公山交吴亲点收,然后我才离开湖北。

我从1920年9月到厂,至1921年10月开始受吴佩孚的控制,到1925年4月止,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吴光新任陆军总长,他们一上台就先抓汉阳兵工厂,派刘文时(日本士官生)来接我的事。我在该厂当总办一共5年。

(写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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