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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建始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与1950年土地改革法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制度改革是以反封建为基本任务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内容。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继续举办土改试点。是年冬,县委组织对11个土改试点乡进行复查,并纠正“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过火行为和打击面过宽、树敌过多的问题。土改试点工作于1952年4月结束。全县在大规模土改运动中,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地主阶级,树立农民的绝对优势,农民掌握了乡村政权。

农村土地改革:建始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与1950年土地改革法

土地制度改革(简称“土改”)是以反封建为基本任务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内容。新中国成立前,建始县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与富农,却占有70%至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雇农,只占20%到30%的土地。农民承租地主的土地,其租率占其收获物的一半,加上其他各种苛捐杂税及转嫁负担等,农民终年劳动,难得一饱。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1年3月,建始成立县土改委员会,一场历史空前的土改运动在全县展开。首先在三里区槐坦乡和城乡区安乐乡办土改试点。同月,恩施地委工作组进驻安乐乡,县委工作组进驻槐坦乡,通过扎根串连、访贫问苦、召开“土改根子”会议,发动群众,建立乡贫雇农主席团和村贫雇农小组,划定阶级成分,斗争地主恶霸,没收地主的封建财产,建立乡农民政权,分配土改胜利果实,按照“先雇工、后贫农、再其他,缺什么、补什么,尽量满足雇农、贫农要求”的原则进行。

1951年6月初,土改试点结束后,县委成立11个工作组,赴马栏、下坝桂花、城乡桂花、王河、太平、兴隆、广龙、杜家、羊茆、石板山、红土11个乡(原为村,土改时将村改为乡,其中太平乡后来改为跃坪乡,红土乡后来改为七里乡。)继续举办土改试点。各试点乡土改工作组采取“点灯拨亮,以苦引苦,典型引路,现身说法”等形式,动员贫苦农民“吐苦水,挖穷根”,依靠乡贫雇农主席团和村贫雇农小组,进一步摸清情况,打击地主的破坏活动,并在全乡开展划分阶级成分的工作。划分完阶级成分后,接着建立乡农民协会,召开农民代表大会,以原贫雇农主席团为基础,选举农民协会委员及正副主席,建立乡政权。由乡农民协会拟定土改分配方案,原则是先分田地,后分果实,按照先雇农再贫农后中农的顺序进行。同时,管制好地主富农,维持新秩序。是年冬,县委组织对11个土改试点乡进行复查,并纠正“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过火行为和打击面过宽、树敌过多的问题。土改试点工作于1952年4月结束。(www.xing528.com)

1952年2月,县委组成640多人的工作队,集中培训后,铺开全县面上的土改工作,并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有城乡、长梁、三里、高坪、红石5个区;第二批有花坪、龙坪、茅田3个区;第三批为官店区。到8月,全县土改运动基本结束。是年冬开展土改复查,颁发“土地证”,开展查田定产,落实农业税负担,广大农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3年春,土改复查全部结束,全县有耕地近70万亩,常年产量7314.5万公斤,依率计征农业税932.26万公斤,当年减灾和社会照顾61.18万公斤,实征871.08万公斤。同时,查出一批漏网地主,镇压了一批死心塌地的反革命分子,纠正了部分错划的阶级成分。

全县在大规模土改运动中,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地主阶级,树立农民的绝对优势,农民掌握了乡村政权。全县近20万无地和少地农民分得土地40多万亩,分得房子10多万间,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免除过去每年2000多万公斤粮食的租课。土改是一次巨大的社会变革,彻底废除了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劳苦大众成为土地的主人,使农村生产力获得历史性大解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为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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