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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税改革试点的介绍

时间:2023-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时间回到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七号文件”,确定安徽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2002年,安徽在萧县、砀山县这两个种梨大县进行了取消农特税的试点。于是在第二年初,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不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但江苏省申请没有中央财政的支持下自费实施农村税费改

安徽农业税改革试点的介绍

中国的改革从农村起步,农村的改革从安徽起步,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一群农民开启了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同样是在安徽,2000年开启了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江苏也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这两个省的税费改革为取消农业税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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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2000年向总理写信的李昌平(图片来源于内蒙古新闻中心网)

1.“税少了,农民爽了。”

2004年10月的一天,安徽宁国市南极乡副乡长赵抒林,敲开了当地农民毛光荣家的门:“老毛,缴农业税吧,一共36块8毛。”毛光荣连单子也不看,转身就从抽屉里取钱。赵抒林又说:“对了,你今年的粮食直补是6块钱,你给我30块8毛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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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2000年安徽农业纳税通知书(图片来源于安徽档案信息网)

以上是作家潘小平在安徽税费改革后采访的真实场景,所反映的就是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费负担变轻,干部征收税费难度降低,干群关系缓和的真实情况。

时间回到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七号文件”,确定安徽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七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

三个取消:一是取消现行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二是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三是取消屠宰税。

一个逐步取消:全省用3年时间逐年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两个调整:一是调整农业税政策,以二轮承包土地为基础重新确定计税土地面积;以1998年前5年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为依据调整确定农业税计税常产;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适当调整部分品种税率,取消原部分一个应税品目两道环节征税,实行一个应税品目只在一道环节征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征收。

一项改革:就是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或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20%;农业特产税附加比例根据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三项费用的实际支出需要从严确定,最高不超过20%。

还是安徽巢湖市郊县(现属于合肥市)某村李某某一家,2002年,缴纳的税费情况为:农业税231元;春季水费324元;夏季水费324元;一事一议75元;本队其他40.4元,总计994.4元,与1998年的1760.4元相比较,减少766元,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加上粮食价格回升,此时上海饭店勤杂工的工资上涨到600元/月,原先的税费负担相当于勤杂工7个月工资,现在只有一个半月的工资。农村税费负担明显减轻。

在对比以往的税费后,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些税费项目被取消,比如屠宰税、农业特产税、教育费附加等。

农民打心眼里支持税费改革。在安徽,屠宰税属于地方税种,1998年实行,不少乡镇却演变成了“人头税”、“田亩税”,农民对此非常不满。虽然政策规定向农民减半征收,如果农民家里养的是猪,每头应交10元(减半征收),但这项政策可操作性实在太差。而且,由于屠宰税收任务直接和乡里的财政挂上了钩,而乡政府却无法对养猪卖猪情况搞清楚,不得已,就按照县里的任务分摊到村里,村里再平均到户,这样造成了“没养猪、只养不卖(自吃)、老母猪饲养户”也要交税。

2000年,有记者到安徽合肥农村采访,几乎每到一处,都有农民愉快地告诉记者:屠宰税不要交了。肥东六家畈镇的农民老夏说他家今年卖了四头猪,镇政府也没有向他家收取一分钱的屠宰税。“可在这之前是不行的,乡里不管你养不养猪,都要摊到屠宰税。”老夏说这话时已是满脸笑容。

安徽合肥郊县孙庙乡刘庙村的几位农民说:“以前家里养不养猪都一样。你一头猪没养,乡政府硬是摊到田亩上,照上税,不交还不行,白白送了几十块钱。好在今年取消了这项不合理的做法,要不是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下得及时,还不知要收到哪一年。”

再来看看农业特产税。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2002年,安徽在萧县、砀山县这两个种梨大县进行了取消农特税的试点。砀山县农民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税少了,农民爽了!”

当地农民郭思昌自述:

去年到今年,我们镇有一万亩土地换了种法。我家4亩多地,全部都种水果。没有改征前,都是交纳农业特产税,2001年,交了690多元,2002年改征农业税后,交了290多元,一下降了400元,我们当然欢迎啦!这样,少交的钱可以用到种果树中去,搞产业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是要冒风险的,如今负担减轻了,就多些余钱来抵抗风险。

今年,我就花了3000多元,对3亩梨树进行高接换头,嫁接成日韩系列黄金梨等新品种,今年是没有一分收入的,里外一算,也是一万多元的投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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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2000年安徽繁昌农民排队交税(图片来源于中安在线- 新安晚报)

当地基层干部还告诉记者,取消农业特产税,大家就放心搞产业结构调整,并且鼓励更多的人来种果树、调整结构。

税少了,农民爽了,同时干部也省心了。以往,村干部主要作用就是催粮收税,老百姓意见很大,但村干部也无能为力,他们也是有苦说不出,在收取税费时经常对农民说:“其实收的钱我自己一分也拿不着,全部上缴,我自己家也交税。”实际上,村干部在替国家实施管理职能,换谁都一样。当农业税费降低直至取消时,他们所起的功能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原来的管理型变为服务型,这样,以往紧张、对立的干群关系不见了,干群关系变和谐了,党的群众基础也更加稳固了。

改革后,不用村干部上门,农民到村部排队交税。

总体来看,在安徽进行试点农业税费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逐年降低,从2000年到2004年分别是75.5元、70.4元、68.4元、64.4元,如果再加上取消“两工”,停止向农民收费还贷,规范集资、摊派及罚款等,农民受益更多。

这里还需要提一下江苏省。2000年安徽实施农业税费改革减掉了一部分财政收入,经过前期测算,缺口为10亿元,但实际缺口是17亿元,这对财政产生了考验。于是在第二年初,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不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但江苏省申请没有中央财政的支持下自费实施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春节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出了一封致全省农民的公开信,提出2001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由此,安徽和江苏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起了大作用,立了大功。

2.“开天辟地头一回,种田不交农业税。”

时间:2006年

地点:河北灵寿

人物:王三妮(农民)

事件:河北灵寿农民王三妮为纪念国家取消农业税政策而亲手铸造的那尊“告别田赋鼎”面世。“告别田赋鼎”由青铜铸造,通高99厘米,最大直径82厘米,重252千克。鼎腹上部是《告别田赋》铭文,共计560字。文中历述田赋的变迁以及农民生活的变化。鼎腹下部刻四海水纹,高浮雕龙、瑞兽。龙与兽由祥云围绕,寓意国泰民安、社会和谐。

鼎上有这样一段文字:“我是农民的儿子,祖上几代耕织辈辈纳税。今朝告别了田赋,我要代表农民铸鼎刻铭,告知后人,万代歌颂永世不忘。”

上面是农民王三妮有感于国家取消农业税而铸鼎纪念,不过时间还要回到2004年3月5日,时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将在全国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并将在未来5年时间里,全面废止农业税。电视台直播画面显示,当温总理这些话讲完,会场响起了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取消农业税,这在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原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后来说:“从降低税率,到取消农业特产税,再到取消农业税,是一个过程。我们原先想的是这个过程艰难而漫长,做梦也没想到,这个过程会这么快。”

领导不敢想,群众更不敢想。当晚7时,和往常一样,沈阳市东陵区白塔镇小张尔村村民李敬昌习惯性地把电视调到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得知了这一消息。“当时我的眼睛睁大了,耳朵竖起来了,这真是一个好消息。”不敢想最终成为了现实,带给农民的是惊喜和感动。(www.xing528.com)

“(取消农业税)这真是政府送给我们的一份厚礼呀,说明国家把农民真正放在心里了。”和李敬昌同村的汪荣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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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王三妮和他的“告别田赋鼎”(图片来源于http://weihuazhang8.blog.sohu.com/26595122.html)

还是在湖北监利,那个曾经引起总理高度关注的地方。取消农业税后,当地农户在门楹上贴上了这样的春联,上联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下联是:种田不交农业税;横批是:感谢共产党

很多人觉得意外,但细想,这也是情理之中。

从财政收入看,取消农业税时机已经成熟,到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超万亿元,农业税收只占很小的比例。取消农业税,财政吃得消。而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完成工业化积累时期,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可以使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而从国际经验看,国外很少有国家收取农业税,相反,在发达国家,不仅不收农业税,还给予农民一定补贴。加入WTO后,中国融入世界,提高农民积极性,增强农业竞争力,这些都要求国家给“三农”松绑。

很快,没用到5年时间,从2006年开始,农业税全面废止。从公元前584年鲁国的“初税亩”到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农业税,延续在九州大地的农业税赋正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历史,会记住;人民,也会记住!


3.取消农业税的伟大历史意义

取消农业税,获利最大的是农民。“种粮交税,天经地义”,这句亘古不变的道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出了历史。

全面取消农业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极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黑龙江省绥化市一位农民说:“取消农业税是党中央、国务院给农民最大的一项优惠政策,我家46亩地一年就能减免近4000元钱。我和周围的乡亲们从心里感激党和政府,现在大家都干劲十足,一心抓粮食生产。”

取消农业税,又一次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一是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土地流转更加便利。以前,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还需要承担数目不小的税费。现在好了,没了农业税,这等于降低了农户土地流转成本,溢出的收益归农户所有,这等于是给农户多创造了一个增收渠道。

二是促进社会流动。“打工经济”的兴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如果没有取消农业税,就会羁绊在外务工的人们。以前,在外务工的人们不仅要承受在城市生活的费用,还要负担在老家的税费,即使抛荒,这些费用也还要承担。

三是激活了农村生产方式的改革。税改以前,农民为了节省种田成本,不敢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因为有一定的前期投入,存在一定的风险。税改后,情况发生了改变,有农民说“种田不交税,随便怎么种”,这里面的含义就是种田可以采用新手段、新方法。

大凡有过农村务农经历的60后、70后都有这样的印象,种田靠牛,播种、收割靠手,农活基本是手工活。可税改后几年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农村已经看不到耕牛了,代替耕牛的是手扶拖拉机,播种也不再是纯粹手工活了,撒播技术的推广,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劳动强度。

现在,每到农忙季节,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许多小型收割机分散在各处农田里作业,旋耕机、手扶拖拉机在整理农田。也许今天你还可以看到大片的稻浪或麦浪,明天就是绿油油或者光秃秃的一片,这就是农业机械化的具体体现。

一次,笔者在农村和村民谈到未来的小康社会时,当地农民一番话令人惊喜。“现在中央讲小康社会,我们现在就是小康了。你看种田省力,劳动不辛苦,收入有保障,没有税费这些烦心事,这不就是小康生活吗?!”

曾有少数学者质疑取消农业税政策,认为这样弱化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降低了农民对国家的依赖程度。农民的回答是:“取消农业税,我们更爱共产党、更爱人民政府了。”

取消农业税,改变了农村面貌。税费改革前的村庄,受市场化、城镇化的影响,农村已经出现“空心化”“空巢化”现象,农地抛荒现象严重,大量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都是“老的,小的,女的,坏的,没用的”(指的是老人、小孩、妇女残疾人)。这是因为以前税费负担重,农村种田仅得的一点收益也上交国家了。这样,农村既没有人,也没有钱,农村面貌可想而知。

税费改革以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有些地方确实存在有人吃不饱、穿不暖,以及上不起学的现象,农村住房也比较陈旧。取消税费后,农民收入增加了,外在的税费负担形成的心理负担没有了,加上机械化生产方式的广泛推广,农民劳动强度大大降低了,这些都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具体来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劳动强度降低了,生活压力小了,人们的精神面貌普遍比以前好多了。

取消农业税,农民收入就增加了,再加上国家重视农业、粮食价格上升等因素,农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我们以江苏某地农村一户农家为例,家里五口人,两个老人在家种田带孩子,除去花销,还可余下两3万元,儿子、媳妇在外做工程,两人加在一起年收入有9万元,这样的收入水平保障生活绰绰有余,即使在一些小城镇买房置业,也完全可以承受。

取消农业税,最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重塑了国家和农民、城镇和农村的关系,夯实了党的群众基础,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比较大,农村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完成了初期工业化阶段目标,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大大降低,但重要性并没有降低。近几年,气候变化、粮食危机等威胁我国发展基础的因素不断增多,如何增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这些都要求中国在“三农”问题上有所突破,而取消农业税正是突破口。

取消农业税意味着每亩减少农产品生产成本38元,按照粮食生产来说,每亩减少成本10%~20%。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还提高了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广东徐闻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土地金贵了,租金从50元涨到400元,过去外出打工的人纷纷回来争地种。灵山宫村老支书李大谋说:

“过去是4个月种田,8个月农闲。现在一年四季都种田,村村没闲田,农民没农闲。”“不交税,还有补贴,一亩地变成了三亩地。”

灵山宫村民陈成悦说,过去一年只能种一季番薯,现在能种两季水稻,冬天还能再偷一季,种反季节蔬菜。三季算下来,一亩能增收5000元。

取消农业税这一重大举措,得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对农业发展的关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重塑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以前,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是索取与给予,现在国家不索取了,而是给予,几千年来的传统被彻底打破。

早在农业税取消后几年,民间就有一种声音,即授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感动中国”人物奖,以表彰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所作出的巨大贡献。遗憾的是,这个愿望至今没能实现。令人欣喜的是,国际社会承认中国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所作出的努力和成就。

2012年10月2日,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北京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发“农民”奖章。该奖章设立于1977年,作为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促进粮食生产、消除贫困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各国领导人。“这枚奖章是旨在表彰您为解决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安全和贫困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达席尔瓦说。

温家宝在致答谢词中动情地说:“自从我担任国务院总理后,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因为我个人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更是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所以说,正是在共产党、中国政府的领导下,中国农业税费历史发生了根本改变。

“黄宗羲定律”曾经很精辟地总结了古代中国农业赋税改革规律,但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不显灵了。税费改革后,原先的“七站八所”被精简了,村组也合并了,机构减少,人员也减少了,但功能并没有减少,这从根本上防止农民负担再次反弹的可能性。

以前,农村群众笑言村干部工作有三条:要钱、要粮、要命(指的是计生工作),并在这三项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当时,谁都无法改变现状。村干部也是苦不堪言,毕竟上头有考核,虽然完成了任务,对上面有了交代,但下面的老百姓纷纷怨声载道,意见很大。

村干部的工作也很难做。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干部转而在发展经济、维护地方稳定、保护弱势群体等方面进行服务,主要任务是带领广大农民致富,这又根本改善了干群关系。以前基层工作是管理型,现在是服务型,这种角色的转变,改善了农村面貌,老百姓满意了,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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