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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有轨电车的路权分配原则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针对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优先考虑常规信号控制,通过对分相位的组织流线分析,保证有轨电车顺畅通过路口的同时,产生的冲突点最小化。

现代有轨电车的路权分配原则

1.路权分类

现代有轨电车的路权包括路段路权和交叉口路权两方面。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在路段和交叉口的路权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类型一 有轨电车在路段拥有独立路权,在交叉口采取下穿或上架的立体交叉方式通过的独立路权。此类型在路段和交叉口均与其他交通流不存在交织,因此在交叉口也不需采用控制方案。

(2)类型二 有轨电车在路段拥有独立路权,在交叉口采用平交的非独立路权。此类型在交叉口与其他地面交通流混行,需要通过信号控制方案明确各交通流通行权利,实现交叉口的有序和顺畅地运行。

(3)类型三 有轨电车在路段和路口与其他地面交通流混行,在路段和交叉口均不存在独立路权。此类型在交叉口采用平交,可采用原有信号控制系统做适当调整。

由于类型二在路段和交叉口的路权不同,因此其构成较为复杂,需统筹好交通流在交叉口的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相交道路车流量接近,道路等级相同,因此采用常规控制方案,相位配时重点满足有轨电车和各个方向行驶需求,对常规信号控制进行分相位组织流线分析。

2)相交道路车流量存在一定差异,相交次干道流量稍低于有轨电车通行的主干道,道路等级不同,优先大容量有轨电车的快速通行,同时应协调主路有轨电车和次干道地面交通的关系,在保证主干道有轨电车顺畅通行的同时,尽量减少次干道的交通延误,因此针对有轨电车采取一定的信号优先的控制方案。(www.xing528.com)

3)相交道路车流量相差较大,有轨电车运行道路车流量明显高于相交道路车流量,相交支小路车流量极少,因此采用半感应信号控制方案,保持主干道车辆的持续通行,直至支小路检测到车辆的通行,即采用绝对信号优先的处理方式。

2.交叉口设计原则

现代有轨电车兼具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的双重性质,对城市的发展和交通运输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协调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和相交道路的通行权利时,有必要对有轨电车沿线在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工作制订原则,具体原则如下:

1)现代有轨电车是以地面线为主的轨道交通形式,交叉口采取何种交叉形式,主要基于相交道路等级和经济性考虑,分析相交道路的交通量大小和交通量性质进行判定。

2)针对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优先考虑常规信号控制,通过对分相位的组织流线分析,保证有轨电车顺畅通过路口的同时,产生的冲突点最小化。

3)针对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路口,在交叉口协调现代有轨电车和现有地面交通的关系时,应考虑通过对交叉口时空资源的优化整合,优先保证大容量有轨电车的快速通行,并做适当优先处理。

4)针对主干道与支小路相交路口,在交叉口协调现代有轨电车和现有地面交通的关系时,应考虑采用绝对信号优先的处理方式,给予主干道相对较多的时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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