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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志:住房建设政策与统计数据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规定城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集资所建房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交50%,旧城改造费减交60%,耕地占用税先征后返地方留成45%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使丰南市集资建房进入高潮期,成为当时城区干部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取得住房的主要途径。表4-3-411994-2011年丰南城区居民住宅建筑统计表续表1续表2

唐山市丰南区志:住房建设政策与统计数据

1989年初,人均居住面积7.8平方米。1990年以后,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集资建房兴起,商品房建设日趋活跃。到1993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7平方米,1999年增加到30.1平方米。特别是2000年以后,城区平改和商品房开发建设大规模展开,居民住房从数量到质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2005年,城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4.83平方米。2011年,增加到33.74平方米。

一、集资建房

1988年,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居民住宅逐渐走向商品化。1989年3月,丰南县政府发布《关于实行群众集资新建住宅楼的具体意见》,决定从1989年起,新建住宅不再统一分配,改为“谁住房,谁投资”加速商品房建设,税务局住宅楼、农行住宅楼、教委家属楼、电力局住宅楼等一批集资楼相继落成。到1993年,全县集资建设住宅10多万平方米,投入资金7400多万元。

丰南市委、市政府分别在1995、1996年,连续发出《关于对集资建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补充规定》《关于集资建房优惠政策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集资范围、审批和建设程序。同时规定城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集资所建房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交50%,旧城改造费减交60%,耕地占用税先征后返地方留成45%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使丰南市集资建房进入高潮期,成为当时城区干部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取得住房的主要途径。1996年,全市集资建房11万平方米。至1999年,有72个单位集资建房70.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6亿元。集资建房虽然对缓解住房、改善住房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区大规模拆迁改造工作的展开,从2000年开始,集资建房被商品房取代。

二、商品房建设

1992年,丰南第一批商品住宅楼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349万元在新兴小区建成,建筑面积16440平方米。此后,陆续有本县(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建设商品房。到1999年,全市(县)建成商品房54处,建筑面积26.15万平方米。2000年以后,城区平房改建楼房开始展开,商品房建设进入高潮期,先后有本地24家、外埠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工建设商品住宅楼。

2001年以后,在楼房建造结构上,6层楼以上的全部采用框架或剪力墙结构,楼层顶改盖板为现浇。在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使用上,楼体外墙采用保温工艺,供暖采用地暖,取消粘土砖改用新型轻体砖砌墙体,给水管改镀锌管为PPR塑料管,排水管改铸铁管为PVC塑料管,采暖管改焊接钢管为铝料管。在完善住宅功能上,通信电视、网络三线和天然气开始入户,住宅楼前建花园,房后铺绿地物业用房、警卫室、健身广场、健身器材等设施齐备。使所建居民住宅不仅舒适度提高,而且建设规模前所未有,刺激了人们对住房消费的欲望,带动了经济的繁荣。2000-2003年,开发建设了面积达70多万平方米的阳光家园、德馨花园、明珠都市花园、水景花苑等居民住宅。2004-2009年,开发建设了面积达120多万平方米的银丰家园、河头里、金盛花苑等居民住宅。至2012年,全区(市)共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小区33个,建设住宅楼673栋,12层以上的265栋,最高楼达27层。面积达362万平方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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