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问题58:换热器配置不符设计规范,如何解决?

问题58:换热器配置不符设计规范,如何解决?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8.11.3 换热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总台数不应多于四台。表8.11.3 换热器附加系数取值表《锅炉房设计规范》10.2.1 换热器的容量,应根据生产、采暖通风和生活热负荷确定,换热器可不设备用。尽管换热器不大容易出故障,但并非万无一失,同时考虑到日常管理,所以规定了最少台数要求。《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0.2.1条规定:当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换热器的容量宜满足75%总计算热负荷的需求。

问题58:换热器配置不符设计规范,如何解决?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8.11.3 换热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热器总台数不应多于四台。全年使用的换热系统中,换热器的台数不应少于两台;非全年使用的换热系统中,换热器的台数不宜少于两台。

2.换热器的总换热量应在换热系统设计热负荷的基础上乘以附加系数,宜按表8.11.3取值,供暖系统的换热器还应同时满足本条第3款的要求。

3.供暖系统的换热器,一台停止工作时,剩余换热器的设计换热量应保障供热量的要求,寒冷地区不应低于设计供热量的65%,严寒地区不应低于设计供热量的70%。

8.11.3 换热器附加系数取值表

978-7-111-48231-4-Chapter04-30.jpg(www.xing528.com)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

10.2.1 换热器的容量,应根据生产、采暖通风和生活热负荷确定,换热器可不设备用。采用2台或2台以上换热器时,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其余换热器的容量宜满足75%总计算热负荷的需要。

【解析】

(1)设计选型经验表明,几乎不会出现一个换热系统需要四台换热器的情况,所以规定了最多台数。过多的台数会增加初投资与运行成本,并对水系统的水力工况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尽管换热器不大容易出故障,但并非万无一失,同时考虑到日常管理,所以规定了最少台数要求。

(2)由于换热器实际工况条件与其选型工况有所偏离,如水质不佳造成实际污垢热阻大于换热器选型采用的污垢热阻;热泵系统水源水温度变化等都可能造成实际换热能力不足,所以应考虑安全余量。考虑到换热器实际工况与选型工况的偏离程度与系统类型有关,故给出了不同系统类型的换热器选型热负荷安全附加建议。其中对空调供冷,由于工况偏离程度往往较小,加之小温差换热时换热器投资高,故安全附加建议值较低。而对于水源热泵机组,因水质与水温往往具有不确定性,一旦换热能力不足还会影响热泵机组的正常运行,所以建议的安全附加值高些。当换热器的换热能力相对过盈时,有利于提升空调系统能效,特别是对从品位较低的热源取热的水源热泵系统更明显,尽管这会增加一些投资,但回收期通常不会多于5~6年。

(3)不同物业对热供应保障程度的要求不一,如:高档酒店,管理集团往往要求任何情况下热供应100%保障。而高保障,意味着高投资,所以强调与物业管理方沟通,确定合理的保障量。《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第10.2.1条规定:当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换热器的容量宜满足75%总计算热负荷的需求。该规范同时考虑了生产用热的保障性问题。对于民用建筑而言,计算分析表明:冷热供应量连续5h低于设计冷热负荷的40%时,造成的室温下降,对于供暖:≤2℃;所以对于供冷:≤3℃。但考虑到严寒和寒冷地区当供暖严重不足时有可能导致人员的身体健康受到影响或者室内出现冻结的情况,因此依据气象条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保证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