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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标准最严格-永不消逝的无线电波探秘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表汇总了现行的与电磁辐射相关的标准、法规和文件。我国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和电磁辐射防护密切相关的标准是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有人会怀疑,中国制定的标准是不是忽悠老百姓的?事实上中国1988年版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2014年版新国标的限值标准全面继承了1988年版的数据。从中直观看出,我国的现行电磁辐射标准限值大大小于国际通行的限值标准,也就是说比国际标准要严格得多。

中国的标准最严格-永不消逝的无线电波探秘

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随着我国广播和通信事业的迅猛发展,环境中的电磁波强度逐渐增高,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也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加之移动通信的快速普及,人们对电磁辐射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关注。为了应对这一需求,在1988年,当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和机电部制定和发布了以《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1988)为代表的电磁防护相关的国家标准。2014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对《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1988)进行了整合修订,联合发布了新的电磁辐射防护国家标准GB 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现行的有关电磁辐射标准比较多,多个相关或同类标准并存,而且现有的各个标准中规定的电磁辐射限值和测量方法有的存在着差别。下表汇总了现行的与电磁辐射相关的标准、法规和文件。

我国电磁辐射标准、法规汇总

(续)

上述标准可以大致分为电磁辐射的限值标准、测试方法标准以及专业设备要求标准三类。

我国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和电磁辐射防护密切相关的标准是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该标准参考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300吉赫及以下)暴露导则,1998》,以及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关于人体暴露到0~3千赫电磁场安全水平的IEEE标准》,考虑了我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在满足该标准限值的前提下,鼓励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设施(设备)的所有者遵循预防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众暴露。该标准规定了电磁环境中控制公众暴露的电场、磁场、电磁场(1赫~300吉赫)的场量限值、评价方法和相关设施(设备)的豁免范围。与发布于1988年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1988)相比,新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具有一些变化。

一是增加了低频限值。2014年版新国标增加了1赫~100千赫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这种低频辐射限值在1988年版国标中是没有的,这种增加并不意味着医学研究发现低频辐射对人体有害了,而是因为近年来高铁等新生的低频低功率辐射体出现了,相应的争端必然会出现,如果没有标准的话就会纠缠不清,先把标准明确出来是明智的,以后如果有争端的话就现场测试,如果在限值内就说明对人体是无害的。

GB 8702—2014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二是删除了职业暴露限值。1988年版国标中职业限值大体比公众限值宽松5倍,但这个限值并没有什么实际约束能力。手机的平均发射功率最大也就0.2瓦,而军用短波电台功率通常上百瓦甚至更大,即使是宽松5倍的职业限值也早就超过了,但军队不能没有大功率短波电台,所谓的职业限值就从来就没有在军队执行过。军方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给一些从事雷达和大功率电台工作的人员一定的辐射补助。(www.xing528.com)

三是删减了管理内容要求。1988年版国标中的管理内容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例如要求新建或新购置的电磁辐射体运行后,必须实地测量电磁辐射场的空间分布,必要时以实测为基础划出防护带,并设计警戒符号。类似的严格管理要求一共有8条,而在2014年版新国标中全部删除了,这意味着全面放开了对电磁辐射的管理要求,但同时调整了监测要求。

四是补充了豁免范围。2014年版新国标中0.1兆赫~300吉赫范围内可免于管理的设备要求是延续旧版本的,手机基站功率一般40瓦以下,这当然属于豁免管理的设备,并不需要向管理部门报批。除此以外,还新增了对交流输变电设施的规定,100千伏以下的都豁免管理了,这实际上就是给电力部门解了一个套。

可豁免设施(设备)的等效辐射功率

此外,1988年版国标名称为《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其中“防护规定”具有很强的保护人体健康的意味,这跟当时的医学研究水平不高有关,那时候还是BP机的年代,“大哥大”还没有全面进入,能接触到较高电磁辐射的都是电台操作员等专业人士,相关的医学研究还没有全面展开,那时普遍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使用的还是与电离辐射同样可怕的“照射”字眼。2014年将名称改为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把防护变成了控制限值。近几十年的电磁辐射医学研究普遍并不支持电磁辐射与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性,结论是并不需要刻意的防护,名称的改变降低了人们对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的过度担忧甚至是恐惧心理。

以上我们对新旧标准作了比较说明。那么,我们能从中解读出什么信息呢?

通过新旧国标的对比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政府部门已经彻底地改变了1988年的看法,认定一般性电磁辐射并不会危害健康。这种认定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来源于世界卫生组织、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美国辐射保护与测量委员会、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等众多国际知名组织机构持续几十年不间断的医学研究成果。

有人会怀疑,中国制定的标准是不是忽悠老百姓的?能信得过吗?事实上中国1988年版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2014年版新国标的限值标准全面继承了1988年版的数据。以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限值为例,把我国现行标准与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标准中的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得到如图所示的情况。从中直观看出,我国的现行电磁辐射标准限值大大小于国际通行的限值标准,也就是说比国际标准要严格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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