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湖北公安药用植物志:编写说明

湖北公安药用植物志:编写说明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性味,先写味,后写性,若为有毒植物,则按其毒性大小,写明小毒、有毒或大毒,以便引起注意。

湖北公安药用植物志:编写说明

1.本志收载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野生、栽培或引种成功的药用植物484种,包括菌类、地衣类、蕨类和种子植物等。每种植物均附有原植物的彩色照片。

2.本志收载的药用植物的排列,除菌类、地衣类外,蕨类、种子植物均按照《中国植物志》所列的顺序。

3.本志中药用植物按中文名称、拉丁学名、别名、形态、生境、分布、药用部位、采收加工、化学成分、药理作用、性味、功能主治、附注编写。

4.植物的中文名和拉丁学名均采用《中国植物志》所用的名称。

5.别名,选择本地较为习用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名称。

6.形态,主要参考《中国植物志》中的植物形态描述。

7.生境,主要记述药用植物野生状态下的生长环境

8.分布,主要记述药用植物在公安县域内的分布概况。

9.药用部位,记述药用植物的药用部位或药材名称。(www.xing528.com)

10.采收加工,简要记述采集季节和产地加工方法。

11.化学成分,根据资料记述部分药用植物的化学成分。

12.药理作用,根据资料记述部分药用植物的药理作用。

13.性味,先写味,后写性,若为有毒植物,则按其毒性大小,写明小毒、有毒或大毒,以便引起注意。

14.功能主治,功能记述该药用植物的主要功能,主治只记述其所治的主要病症;病症的术语,采用地方性医生常用术语或中西医常用术语,主要参考当地中草医的用药习惯。

15.附注,记述以上各项未能说明的内容。

16.索引分为中文名索引和拉丁名索引。

17.本志所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米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