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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及其意义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问题的提出清末法制变革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在我们以此为题目申报教育部课题成功的2006年,民法学界还未见明确以现代中国民法知识转型为研究对象的专著作品,直到2010年,才开始有柳经纬的《当代中国民法学的理论转型》一书专门研究类似的问题。厘清这些问题,可以让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置身其中的民法学说的真实面相。

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及其意义

§1 问题的提出

清末法制变革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在这一时期,西方法律制度因立宪运动被移植到中国,民法亦于此一时期被全面系统地输入。对于这段历史,中国法律史学界已有相当的研究,例如张生的《民国初期民法的近代化——以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为中心》、《中国近代民法法典化研究:1901—1949》,朱勇的《中国民法近代化研究》等著述。

但遗憾的是,相对而言,1949年之后至今的现代中国民法发展历程,曾经在相对长的时间内没有引起众多研究者的足够重视,尽管这种情形正在发生改变。晚近以来,中国一些民法学者已经有所意识,并撰写了一些就现代中国民法学说发展做回顾性总结的文章,诸如江平的《民法的回顾与展望》,梁慧星的《中国民法:从何处来,向何处去》、《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二十世纪民法回顾》、《20世纪民法学思潮回顾》,王轶的《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过分侧重制度性研究的缺陷及其克服》,陈志武、沈凯的《中国民法学的萌芽与发展——20世纪以来中国民法学发展历史》(上、下),薛虹的《二十世纪中国民法学回顾》,房绍坤的《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韩世远的《论中国民法的现代化》,等等。此外,何勤华和殷啸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史》一书,对1949年至1999年中国民事法制发展历程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而赵晓耕主编的《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历程回顾》一书,则专门围绕1949年之后中国历次民法典起草的历史背景、理论争鸣以及结构体系进行了梳理。

这些研究和梳理,为现代中国民法学说的演变勾勒了大致的框架,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另一方面,也许是由于论文篇幅的限制(大部分的相关作品均为论文),常常也是失之简略,而少数的几本专著,由于著者的知识背景等原因(上述作者不少为法律史研究者而非专门的民法研究者),基本上也是偏重于制度梳理或史实介绍。事实上,在这长达60多年的时间里,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法学经历了影响深远的知识转型过程,而这种知识转型对今天的民法学说研究与民事法制实践均有微妙的影响。对这个漫长的知识转型过程,需要我们立足于民法学科内部和外部进行细致的分析。在我们以此为题目申报教育部课题成功的2006年,民法学界还未见明确以现代中国民法知识转型为研究对象的专著作品,直到2010年,才开始有柳经纬的《当代中国民法学的理论转型》一书专门研究类似的问题。

本书试图对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进行专门分析,力争唤醒学界对此的研究。对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过程进行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有着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www.xing528.com)

首先,现代中国民法学说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可以对其进行系统的知识社会学分析的时候。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就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过程进行考察,可以发现60多年来究竟是哪些知识性因素在支配当时中国的民法学说?这种知识性因素后来又是如何丧失支配性的地位而为另一种知识传统所替代?造成这种知识转型的力量又来自何方?乃至于今天在中国民法学界占支配性地位的又是哪种知识传统?是欧洲大陆的传统还是有其他因素潜藏其中?厘清这些问题,可以让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置身其中的民法学说的真实面相

其次,作为法学门类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民法学对当代中国的法制实践有着明显且极为重要的影响。与此相关的则是,民法学说的知识转型,也将通过法律人的作用而直接影响到实际生活中的民事法制。这种影响不仅可以在法律人参与其中的民事立法中发现踪迹,而且也可以在层出不穷的民事司法活动中得到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讲,厘清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问题,洞见隐藏其中的支配性结构,可以让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到影响现代中国民事法制实践的民法学说的真实面貌,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更为有力地发挥民法学说对民法实践的指导作用。

最后,通过对民法学知识传统的实证分析,和对与此相关的民事立法、司法影响的具体实证分析,洞见这种知识传统对于建立公正、公平而又契合中国国情的中国民事立法和司法体系的积极意义及消极影响,从而促使我们反省中国民法应当建立一个怎样的知识传统,以及在战略和技术上如何建立这个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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