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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自由主义史:民主国家崇拜与自由主义对立

时间:2024-03-15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偶像崇拜的新形式,与自由主义国家的情感形成最尖锐的对立。一般说来,自由主义总会敏锐地意识到作为自由产物的国家与作为自由及其公民个性创造者的国家之间的对立。没有哪个名副其实的自由主义者想过,他的意识会被全部吸收进国家的意识之中;他知道他自己意识的自主拥有绝对的精神价值,这正是政治进步的源泉。

欧洲自由主义史:民主国家崇拜与自由主义对立

二、民主的国家崇拜

国家重要性的增长,应归于自觉的政治倾向,带来自由主义国家特点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迹象早由卢梭提及,他系统论述了民主国家的理想原型。我们在导言中曾经看到,社会契约是个人的自然权利转变成公民权利的手段。乍看起来;这种转变没有改变权利的主体,但是实际上获得这些新权利的个人不再是自由的人,而是集体的存在(collective entity),是社会本身。最初的主体只有作为社会有机体,在行使他的职能时,间接享受这些权利。

因此,民主国家是剥夺公民的权利并授之于公意——即绝对不可分割的主权者人民的结果。形式上,个人毫无所失;作为主权者的成员,他发现他的所有损失只是孤立的个人。但是在实践中这个等式却纯属幻想。如果它要真正名副其实,公意与所有人的意志就必须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集体利益必须是个人利益的算术和。但是事实上(继续我们的比喻),它是这些利益的代数和,换句话说,它消除了所有个人的区别。公意作为实践中民主政体的表现,仅仅是数字上多数的意志。多数的无上权力,在实践中是民主政体的必然结果。对少数权利的形式尊重,失去所有有效的支持,只因个人丧失了所有要求权利的力量,因为早已将这些力量全部交给了国家。

巨大权力集中于往往是虚构多数的手中,是真正的暴君统治;因此,将民主与专制相提并论就不是错误。确实,最严重最危险的专制主义正生自民主政体,准确地说,这正是因为它始于社会的最低阶层,并通过平均运动、通过摧毁可能限制削弱它的力量而推进。这种暴君统治的牺牲者不仅包括少数,而且也包括多数自己,这所谓多数,其真正的社会构成与以它的名义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代表是非常不同的。这种不同,一般被归咎于擢选政治代表的方式未考虑质量,数字也太杂乱;但这种说法却部分地出于虚构。当人民把民主政体说成数字上的胜利时,他们忘记了说的是人的数字,不是羊或牛的数字,因此这种数量正是质量的象征性表现。公民权的扩大,实际上是赞同程度的扩大,是对一种理想、方案或个性支持度的扩大。因而它是综合的第一阶段。看一看周围,我们会很快发现,所有这些对选举制的反对,都不能导致发现一种更好的选举方式。

民主政体的罪恶不是数量的胜利,而是坏的质量的胜利;这一点以数字表现起来,恰便与民主精神的其他任一种现象一样的一目了然。民众既缺乏教育,却被一道敕令推上了主权的位置;一批政治上鸿蒙未开的选民,谁要想得到这些人的欢迎,他就不能不表现预期将有利于较低阶层的利益和迷惑暴民情绪最不可信的能力。国家的无限权力,使它成为那些以权谋私的家伙津津乐道的牺牲品;——所有这些因素,加深了真正多数与代表多数之间的鸿沟,并且具有将民主制变成谋求少数人利益对多数人的暴政的危险。(www.xing528.com)

历史进程中,更加谨慎解释自由主义的人经常指出,还有个原因使得这种新的专制形式比旧的形式更具压迫性,就在于它并不将自己限定为身体上或物质上的主宰,而是同样趋于精神上的奴役。暴政的传统形象,正如过去的作家们概括的,也正如近代以前的历史表明的,纵然充满压制,却是外在而短暂的力量,要求的是行动和言词的外在服从,而不在乎内在的思想,对此它鞭长莫及,索性委诸它的主人,一如在补偿其严苛的法律带来的紧张。

但是,民主的专制却直指精神本身。它必须要求那种赞同,否则其自身的行动将毫无效果可言;没有广泛传播的平等意识,它的平均与平等化的工作将不可能完成,将堕落成最卑贱的忌妒。社会是一切的一切,其自身无所不包,这是一条不仅能通过政府的行为自上而下应用的原则,而且要求公众的普遍合作,通过互相仇恨、忌妒与告发等等手段也在所不惜。民主的暴政会在所有的公民中间发现间谍,因此绝不晓得其扩展的尽头。正如穆勒生动地指出的,它不仅影响着行为,尤其影响着舆论,准确地说是因为民主的威望施加于舆论,任何与众不同,任何标新立异,都容易被当成颠覆国家的企图。

因此,这种专制被引入人类的精神领域,在国家崇拜中有一种准宗教式的约束。把国家看成某种世俗上帝的观念,认为属于个人的一切都是国家造物的观念,国家有权控制所有思想与信仰,因而拥有真理、公正与善行的原则的观念,导致对国家的崇拜,这是现代偶像崇拜的最堕落形式。因为所谓偶像崇拜,不是崇拜被造物而非创造者,不是崇拜人自己的作品,又是什么?

偶像崇拜的新形式,与自由主义国家的情感形成最尖锐的对立。诚然,自由主义的历史,也不乏这种迷信的特定事例;但是,它们与自由主义思想的普遍态度并不相符;与此同时,我们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这纯属对勉强植根于自由之上的现代国家结构中的自大心态过于强调的表达。一般说来,自由主义总会敏锐地意识到作为自由产物的国家与作为自由及其公民个性创造者的国家之间的对立。没有哪个名副其实的自由主义者想过,他的意识会被全部吸收进国家的意识之中;他知道他自己意识的自主拥有绝对的精神价值,这正是政治进步的源泉。所有关于国家的自由主义概念的成果,都是不断成长的人类现实,可以被无止境地修正与改良,当其被树立为神,树立为消极崇拜的超验对象,一切成果都将烟消云散。只有把个人幻想成纯粹是社会产物的人,才能接受这种偶像崇拜:因此,它成了现代民主政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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