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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优点及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来讲,这分为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和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相对来说,这种持股形式对于创始人而言,不影响控制权;对于激励对象而言,虽然不直接持股,但毕竟在持股平台工商登记上具有法律身份,总是有权利的保障。所以回到上面的故事,不是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设计出了问题,也不是规则错了,而应该是“人”的问题。

使用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优点及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

一般来讲,这分为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和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这两种持股方式都属于激励对象间接持股,通常创始人或创始人控制的公司会掌握持股平台的控制权,而把大部分利益分享出去,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公司持股平台的股东或者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而享有主体公司的红利。

通常这种持股形式目前最为普遍,尤其是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由于税务方面也有优惠,被更多的公司在实践中接受和运用。相对来说,这种持股形式对于创始人而言,不影响控制权;对于激励对象而言,虽然不直接持股,但毕竟在持股平台工商登记上具有法律身份,总是有权利的保障。

以上大概就是目前激励股权三种比较常见的持股形式。其实在我看来,关于持股形式,大家完全不必太过纠结,一定要争取直接持股或者一定要代持。创始人和激励对象进行拉锯战,完全没有意义。还是该回到股权激励的核心和本质,股权激励是人才激励机制的一种模式,归根结底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把组织中的人凝聚起来,心在一起最重要。

所以大家要换位思考,创始人要考虑企业的长远战略,考虑激励对象的付出,并保证其回报;而激励对象也要考虑到只有企业好了,大家才会好,手里的股权才会值钱,自己的利益和组织的利益是捆绑的。明白了这点之后,其实就是选人的问题了。(www.xing528.com)

股权激励是双向选择,创始人要选对激励对象,激励对象要认可创始人。吴军老师在《见识》一书中有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人的德行比人的才能重要。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在混沌大学听许玉林老师讲课,他也提到一个组织中的成员分为四个象限:有能力有品行、无能力有品行、有能力无品行、无能力无品行。对于后两种人,必须剔除出组织,否则久而久之必会影响组织的文化和长期发展。

我非常赞同两位老师的观点,其实选人真的很重要,规则只有在对的人面前才能被良好运用,遇到不懂得游戏规则的人,再完美的制度和设计恐怕也难以成功。

所以回到上面的故事,不是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设计出了问题,也不是规则错了,而应该是“人”的问题。“人”一旦出错,股权激励就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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