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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护航保脱贫:打造无腐败特区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一直擦亮眼睛去监督,积极护航敢亮剑。”时任兰考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于庆说。纪委工作人员在一线检查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有奖励也有惩处。县纪委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聚焦“小微权力”,向“微腐败”开刀。县纪委监察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扎实。

纪委护航保脱贫:打造无腐败特区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一直擦亮眼睛去监督,积极护航敢亮剑。”时任兰考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于庆说。

一是问责追责不含糊。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工作,这里面是否有造假、优亲厚友现象?2016年6月,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在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扶贫办抽调22人,分4个小组,对全县115个贫困村进行了为期34天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考城镇徐寨村在对贫困户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期间,没有对贫困户人口数和户口簿进行对比,造成了贫困户信息与实际户籍信息不一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驻小宋乡南园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张某某填写的6户“一户一档”档案,全部存在错误

精准扶贫是重大决策部署,但仍有干部把相关要求当耳旁风。2016年6月,县纪委给予时任考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赵某某(分管扶贫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考城镇徐寨村党支部书记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委组织部调整小宋镇南园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人选。

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次。纪律处分、组织调整,让全县党员干部深受触动的同时,也坚定了他们把心思沉下去,把身子扑下去,摸实情,办实事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严厉惩处转作风。“拼上老命大干一场”,这是焦裕禄当年掷地有声的话。驻村工作队队员按照“五天四夜”工作制度坚守岗位,到贫困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调查摸底谋划出路。

2016年,兰考县共评选表彰两批70名“驻村扶贫工作标兵”,提拔重用敢啃硬骨头的驻村干部和一线扶贫干部共计124人。

纪委工作人员在一线检查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有奖励也有惩处。2016年8月,省督导组对兰考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暗访时发现,考城镇大王庄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在岗,工作队和群众双向认知率低,贫困户信息登记不全,个别兜底户居住环境脏乱差。

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栗某某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队员李某某、李某通报批评;对考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全县通报批评,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建议考城镇党委对大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降职为副支书。(www.xing528.com)

在随后召开的脱贫百日攻坚促进会上,上述干部被当场点名通报批评。他们无一不脸红羞愧,“背上的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后悔死了!”脱贫攻坚成了锤炼干部、转变作风的主战场。

三是坚决捍卫群众利益。“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焦裕禄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时代在变化,条件在变化,但是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不能变,干部群众的鱼水深情不能变。

县纪委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聚焦“小微权力”,向“微腐败”开刀。

考城镇焦李河村党支部书记焦某某领取村办公经费6399元后未交村委会会计入账,直接用于该村办公经费支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葡萄架乡转香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将小麦保险款4500元占为己有,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案件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组织处理7人。

县纪委监察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扎实。小宋乡南园村党支部书记孔某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扶贫工作支持不够;小宋乡北村党支部书记郭某某工作能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群众对村“两委”班子意见较大;闫楼乡东茨蓬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工作能力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不能以身作则,造成村“两委”班子涣散、工作不力。

“以人民为中心”的兰考地标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为人民利益负责

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建议所在乡党委免去上述3人的党支部书记职务。2016年,全县围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案件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01人、诫勉谈话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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