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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村庄的变迁历程及数量统计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第一阶段:1958—1982年人民公社时期1958—1982年人民公社时期,村庄变迁表现为生产大队的变迁,生产大队数量受当时国家政策的影响变动幅度较大。1987—1994年,广西村公所个数总体较为稳定,14 700个左右,变化不大。1995—2017年,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由1995年的14 800个调整为2017年的14 258个,减少了542个。2004年以后,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由14 333个减少到2017年的14 258个,减少了75个,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日趋稳定。

广西村庄的变迁历程及数量统计

(一)第一阶段:1958—1982年人民公社时期

1958—1982年人民公社时期,村庄变迁表现为生产大队的变迁,生产大队数量受当时国家政策的影响变动幅度较大。1958年,全国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后,行政村过渡至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下再分为生产队,生产队直接管理农户。1958年,广西共有生产大队10 713个,生产队127 184个;1962—1967年,当时的人民公社大部分是小公社,公社下没有设生产大队,广西此阶段的生产大队数量相对较少,3054个;1982年,广西共有生产大队13 876个,生产队288 144个。

(二)第二阶段:1983—1986年“撤社建乡”时期

1983—1986年是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时期,也是广西农村基层政权体制历史性的转折时期,这一转折使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原有的农村政社合一的体制已不适应需求。1982年12月至1983年秋,各地试点设立乡政府,保留人民公社作为单纯的经济组织;1983年底广西政社已经分开的乡政府131个,政社尚未分开的农村人民公社965个;到1984年底,广西农村人民公社完成了政社分开工作,建立了973个乡政府,14 301个村民委员会。

(三)第三阶段:1987—1994年村公所时期(www.xing528.com)

1987年,广西农村基层组织首次设置村公所,将1986年的村民委员会更名为村公所,村公所下增设村民委员会一级机构。1987—1994年,广西村公所个数总体较为稳定,14 700个左右,变化不大。

(四)第四阶段:1995—2017年村民委员会时期

1995年广西撤销村公所,设置村民委员会。1995—2017年,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由1995年的14 800个调整为2017年的14 258个,减少了542个。其中,2002年减少了177个,2004年减少了268个。2004年以后,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由14 333个减少到2017年的14 258个,减少了75个,广西村民委员会数量日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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