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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定义和分类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腐败,根据世界银行定义,是公共权力被滥用于私人的利益获得。此类型主要是指政治精英利用其公共权力来决定经济政策。指的是政府官员在与上级或民众往来之时所产生的腐败行为。指的是利益团体贿赂具有表决权的立法官员,促使或影响其投票支持于己有利的法案。以上三类腐败行为均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以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腐败的定义和分类

腐败,根据世界银行定义,是公共权力被滥用于私人的利益获得(the abuse of public office for private gain)。由于腐败的产生必须伴随着公共权力的滥用,因此腐败也可更为通俗地定义为“政府官员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滥用政府赋予官员的公共权力或者出卖公共财产”。

腐败主要有以下五个构成要素:(1)腐败现象中的行为主体通常是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现象行为主体的动机和目的是追逐个人的非法利益;(3)而腐败行为的手段则是利用岗位或者职务上的便利;(4)其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是将公共权力为己所用;(5)其后果必然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腐败行为依照其与政府角色之间关系分为三种类型[80]:

第一种类型为“上层腐败”(grand corruption)。此类型主要是指政治精英利用其公共权力来决定经济政策。身为制定国家政策的政治精英,本该以其委托人(principals),即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制定资源配置的相应政策。然而在平衡社会上不同阶层利益的同时,他们也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自身权力,由此某些政治精英可能通过修改相应法律或政策以迎合某些利益集团来巩固自身权力,这将不可避免地以牺牲部分公众权益为代价,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满足。这种腐败是最为上层的腐败,也是对社会最为深刻的危害;并且,对此类腐败的判定十分困难,因为我们无法明确衡量某项政策维护了哪些人的利益,又损害了哪些人的利益,以及该项政策在未来能否为社会带来好处。(www.xing528.com)

第二种类型为“官员腐败”(bureaucratic corruption)。指的是政府官员在与上级或民众往来之时所产生的腐败行为。该类腐败最普遍的行为是民众贿赂官员来获取本该正常履行的行政审批或速度;或是民众贿赂官员得到利益;或官员贿赂上级以得到升迁的机会;案件当事人贿赂司法以从轻判罚或不判罚;诸如此类。

第三种类型为“立法腐败”(legislative corruption)。指的是利益团体贿赂具有表决权的立法官员,促使或影响其投票支持于己有利的法案。此类型腐败还包括竞选者通过买票(vote-buying)来当选,以及行政官员采用买票的手段来影响国会议员的投票决策,使得提交的法案顺利通过等等。

以上三类腐败行为均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以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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