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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不公中找到平衡?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要让自己心态稳定,从怨气中解脱出来,往往会寻求自认为公平的方式,而且还自我合理化,即会“找平衡”。打劫是不法的,可在何三水看来,却是挽回他的损失、维护他权益的正当之举。不公平会引发报复性的反应。对不公同样还以不公,这才具有公平性,才能换回内心的平衡感。既然是物的交换,自然而然地要求有公平性。

如何在不公中找到平衡?

俗话说“心安理得”,如果这里的“理”是“公平”的话,那么,在获得公平的前提下人的心态是稳定的。人要让自己心态稳定,从怨气中解脱出来,往往会寻求自认为公平的方式,而且还自我合理化,即会“找平衡”。

1.减少投入

人一旦察觉他的回报过少,而且短期内无法改变这一事实,他会自觉减少付出,以便与他的回报对称。人若不能控制他的回报,他就只能改变他自己的付出额度。

企业里有种类型的员工对薪酬或者福利待遇不满,于是抱定“给多少钱做多少事”的宗旨,工作拖拉,粗心大意,敷衍塞责。这一情形,自然引发领导者的不满,更加坚定了“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原则,对员工的要求暂时搁置。

如果分析一下员工们偷懒、出工不出力的行为,可能有部分原因是性格所致,有的人就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愿出力流汗;还有部分原因,则与我们所讨论的主题相关了,即当其人自觉不公平时,他自然选择减少付出、偷工减料,以与他的报酬相匹配,尽量合乎他内心的等值标准,恢复他的公平感。从这里也可看出,平均主义为什么效率低下,为什么造就不出人才?在平均主义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牛骥同槽,必使英雄齿冷。有能力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对他不公平。他可能倾向于减少投入。在低度竞争的环境中,效率自然低下,人才也无必要脱颖而出。

2.增加回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提要求,以增加收入,达到付出与回报的相对平衡。员工有不公感了,向他的上司提出涨薪或者升职要求,这种情况很普遍。做上司的,对此信号不能等闲视之,因为公平感关系到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如果怠慢了员工的不平,如上面所说的,将在他内心的“情绪账簿”上记上一笔,于是乎情绪便在累积。积极地与有怨气的员工进行沟通,消除他们的怨气是很有必要的。

当人循正常途径提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他自会采用他认为合理的方式自行实现他的期待,这自然就是非正常途径了。前面我们举过电影《夜店》的例子,彩迷何三水向老板娘多次索赔未果,于是决定打劫。打劫是不法的,可在何三水看来,却是挽回他的损失、维护他权益的正当之举。又如,当社会法律失去了权威性、发挥不了维护公平的功能,那些觉得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不会再走法律的途径了,他会找非正常渠道来得到本应属于他的东西。

2011年的时候,郑州有个“天价手机”失窃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郑州有个保姆,顺手拿走了主人家的手机,没想到那手机价值六万多,由此被重判。事情的起因是保姆在这家工作了四十多天,工钱一个子儿也没见着,很是不满,越想越气,看到门口鞋柜上有部手机,就藏在微波炉里。她的打算是:如果拿到工钱就还,否则自己留用[8]。最后她自己留用了,她当然认为这是在补偿她的损失而不是有意偷窃

所以,当人觉得不公时,他会自己动手,增加收入,以与他的付出等值。(www.xing528.com)

3.结束关系

当人觉得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时候,还有一种更直接、单纯的方式来恢复心理平衡,这就是终结彼此的关系。所以,员工会跳槽,另攀高枝;老板会解雇不称职的员工,再找合适人选;夫妻会离婚,各奔前程;子女会离家出走,逃离窒息的家庭;朋友会绝交,不再来往;亲戚会反目,视如路人。

总之,由于人的认识差异,期待以及隐含在意识中的某些价值观、成见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了人关于自身利害、得失是否公平合理的判断,进而影响到主观的好恶。如果一个人自认为受到不公待遇,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消解,他就会对人际关系产生不信任感,觉得这种关系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

反过来,一段关系为什么能持续下去,甚至会不断巩固与深化呢?也是它的公平性。如商家若是信誉卓著,产品质量过硬,服务水平很高,对它的客户从未欺瞒和诓骗,自然能赢得客户的认同,而客户也愿意与之打交道。所谓品牌,其实是个信誉的符号,是公道的符号。

4.实施报复

“找平衡”还有一种方式——报复。不公平会引发报复性的反应。报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报复就是回报,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狭义的报复专指负面性的回报,就是:你既对我不仁,我也要对你不义。你既负我,我也要对不住你。我们在这里所指的报复是后者。

可见报复也遵循公平的逻辑。对不公同样还以不公,这才具有公平性,才能换回内心的平衡感。我们看吵架,尤其是夫妻之间的吵架,相互太熟悉了,双方的缺点尽在眼底,尽在“账”上;一旦吵架,不公感作祟,情绪上来,互不相容。你既不体谅,我也不示弱,越是令对方难受的话越是要说,越是令对方不堪的事越是要提,这就是在相互报复。不报复,情绪就得不到宣泄,架也难以吵得激烈。

自杀是报复的极端形式。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描写了一个关于报复的爱情故事。贵妇人安娜为了与沃伦斯基的爱,牺牲了一切,牺牲了她的名誉,她的家庭,她的儿子。牺牲意味着付出,意味着无对等回报的付出。而安娜最终发现她根本得不到沃伦斯基,她的牺牲毫无意义,于是自杀。自杀就是一种报复——以自己的不想活来让对方活得不好受。

感情生活中发生报复比较常见。因爱生恨,容易走向报复。为什么会出现因爱生恨的事情呢?简单地说,爱也需要交换,关于这一点在本书第二章我们要重点论述,这里只简单提一下。爱,论性质属于情感交换。通过交换,通过共鸣,爱情便走向深入,关系变得坚实。如果不理解情感交换的性质而把情感“物”化,情的交换就在不自觉中转变成物的交换。既然是物的交换,自然而然地要求有公平性。我对你有付出,你必须对我有同等的回报,如此才是公平的。一旦对方没有回报,或者回报比不上付出,又或者移情别恋而辜负了付出,往往因爱而生恨了。被辜负者如果个性刚硬,受不了委屈,那就倾向于报复,好采用极端方式,不看到对方的内疚、痛苦和悔恨不罢休,只有这样才有平衡感,自己心里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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