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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工作者:创造剩余价值的秘密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一个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获得性价值的价格是200万元,人们就会把200万元看作是他的劳动力的总价值,把他的科研成果价值超过其总价值的部分看作是他创造的剩余价值。如果科学工作者创造的价值超过了5万元,但企业主仍按5万元给予科学工作者报酬,则超过部分便作为剩余价值被企业主占有了。

科学工作者:创造剩余价值的秘密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科学劳动是抽象的一般劳动,因而科研成果的价值可以直接用科学工作者的劳动时间来计量。例如,一个科学工作者用10年时间研究出一项成果,这项科研成果的价值就是10年。但是,由于科研成果是抽象劳动价值,所以科研成果不可以直接被使用,而是必须附着于具体的使用价值,被应用于具体的劳动过程,才可以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并通过市场实现。由于在私有制条件下,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被强制分家,所以,当科研成果不被企业购买,不被应用于具体生产时,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就只能存在于科学工作者的头脑中,或存在于书本中。有的科研工作者用了几十年时间研究出的成果被搁置,科研工作者的劳动价值得不到补偿,这对科学工作者是不公平的。

由于科研成果是一般抽象劳动,可以与它所相关联的那个范围的所有具体相结合,具有乘数效应,被多人继承和掌握而被重复利用。在私有制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的人的劳动,可能因此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有人也可能因为掌握了别人的科研成果而发财致富,所以人们创立了专利保护制度。如果科研成果超过了专利保护期,则它可被任何人无偿使用,这时,科研成果的价值归属劳动积累价值,归于不变资本。未超过专利保护期的科研成果价值,归于可变资本。一项专利成果的价值与从事这项研究的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时段价值相等,企业主须在市场上付出它的等价予以购买。

科学工作者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也创造剩余价值,其创造剩余价值的原理与体力劳动者的劳动相同。如果科研工作者创造的科研成果的价值超过了科研工作者劳动力的价值,则他就创造了剩余价值。与其他劳动者一样,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总价值,是他的自然生存价值和社会获得性价值之和。例如,一个科学家活了100岁,他的自然价值就是100年。在这100年中,他的生活资料费用、学习培训费用等,是社会获得性价值,要加进他的生存价值之中。如果用v1表达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总价值,用表达劳动力的自然价值,用v1″表达劳动力的社会获得性价值,则

人在生存中所需的阳光、空气、水等,是大自然给予的,是大自然的恩赐,所以,人们把这部分自然价值看成是人人相同的,在计算人的自然价值时,把它通约了。人的生存年限是不同的。假若按社会平均寿命计算劳动力的自然价值,是相同的。由于人的生活条件不一样,有的生活条件好些,有的生活条件差些;有的学习培训费用高些,有的低些。所以,每个劳动力的社会获得性价值是不同的。如果一个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获得性价值的价格是200万元,人们就会把200万元看作是他的劳动力的总价值,把他的科研成果价值超过其总价值的部分看作是他创造的剩余价值。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科研工作者与其他体力劳动者一样,其劳动力总价值可均分成很多相等的时段份额在市场上进行等价交换

在市场上,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科学工作者劳动力价值的交换,是按两个不同的标准进行的。假如劳动力的自然价值相同,在劳动力总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劳动力总价值的年均生存期与年均有效使用期就是两个不相等的量。由于劳动力生存期大于劳动力有效使用期,所以劳动力年均生存期价值小于劳动力年均有效使用期价值。例如,劳动力的总价值为100年,社会平均寿命为80年,则他的年均生存期价值=100年÷80年=1.25年。如果社会平均生产期为40年,则他的年均期效价值=100年÷40年=2.25年。因此,科学工作者和购买他们的劳动力的企业之间会进行讨价还价。如果是迫于就业压力,科学工作者会妥协,可能会按照企业主的标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按年均劳动力总价值成交;如果是迫于用工短缺的压力,企业主会妥协,可能会按科学工作者的要求,按年均劳动力期效价值成交;或者双方都妥协,按高于劳动力总价值的年均价值和低于劳动力年均期效价值成交。由于劳动力与劳动者身体的不可分割性,所以,在企业主购买了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谈好了付给科学工作者以多少薪金后,科学工作者为企业主工作,进行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创造。

1.企业主占有科学工作者劳动力不同时期的价值差。企业主给科学工作者的年薪可能是科学工作者年均劳动力的总价值,也可能是科学工作者年均劳动力的期效价值。比如,一位科学工作者的寿命是100年,但他只有40年的有效劳动期。如果他的生活和学习培训费用价值的市场价格为200万元,则劳动力的年均价格为2万元,而他的40年的有效劳动期的价格=200万元÷40年=5万元/年。如果科学工作者在可工作的时间里创造出的年均期效价值是5万元,而企业主只付给科学工作者2万元年薪,则另外的3万元就作为剩余价值被企业主占有了。这时,劳动力在成长过程中的价值补偿问题就得不到解决,退休后的生活也没有着落。如果企业主付给科学工作者每年5万元的报酬,或者是企业主付给科学工作者2万元后,还为科学工作者交纳养老医疗等保障金,企业主就是按科学工作者的期效价值给予劳动者报酬。如果科学工作者创造的价值超过了5万元,但企业主仍按5万元给予科学工作者报酬,则超过部分便作为剩余价值被企业主占有了。

2.企业主将科学工作者的期效价值变为实效价值。前面已经说过,劳动力的有效使用期即期效价值与实效价值是不同的,科学工作者也不例外。如果一个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有效使用期为40年,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平均实效价值为小时,每月为天,每年为天,40年为年。在市场上,如果企业主和科学工作者所商定的每小时的酬金一定,但科学工作者要按每天24小时的生存价值即按期效价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主只按8小时的实效价值购买,则二者商讨的实际上就是剩余价值问题。例如,企业主每小时付给科学工作者的酬金是10元,科学工作者要按24小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每天就是240元——他不可能是漫天要价,而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科研工作的估价。企业主只按每天实际劳动8小时付给科学工作者报酬,每天只给80元。实际上160元的差就是企业主企图得到的剩余价值。而这仅仅是在市场上交换时的一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利用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的特性,在劳动中企图把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期效价值全部变为实效时间。

马克思认为,当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时,也就是说,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不是迫于生活的压力,而是出于兴趣和责任时,人类社会就发展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至理名言。新中国成立后,有很多科学家不是为了自己发财而进行科技攻关,原因是他们心中有对人民造福的沉甸甸的责任。(www.xing528.com)

3.企业主利用科研成果的乘数效应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企业主可以利用科研成果的乘数效应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这种企业主以科学工作者的劳动为基础的占有,实际上是占有了总体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情况,不仅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主要理由之一,也是导致某些人轻视体力劳动者的重要原因之一。

4.企业主利用积累的劳动获得剩余价值。前人积累的价值属于公众所有,是一种公共资源,科学工作者用他们的劳动使之有了再现的可能,技术工人的劳动使之真实再现,表现为劳动生产率提高,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实现更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如果企业主利用科研成果获得了不菲的前人积累的劳动价值,因此给予科学工作者以维持或超过整个生存期的价值,则企业主就是利用了科学工作者创造的价值,占有了技术工人转移的积累价值。如果企业主给予技术工人的报酬不足以补偿劳动价值,则他们不仅占有了技术工人转移的积累价值,也剥削了技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资本家的劳动,起了整合生产要素的作用,他们的劳动也应得到报酬,但只能是得到与他们付出的劳动量相等的报酬。如果因他们整合了一下劳动要素就可以占有全部的前人积累价值和科技工作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也是资本家离间科学工作者和技术工人的手段之一,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理由之一。

有的科学工作者的研究虽然获得了可实际应用的成果,例如有人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很大,但限于条件,人们当时没有认识到它的意义,后来才被人们所认识并加以利用,这样的科研成果价值归于前人积累价值。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于科学工作者被企业主雇佣的时期,则归于资本家的投入得不到回报;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于科学工作者自己投入经费进行研究,则科学工作者付出了代价而没有得到补偿,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病之一。比如,被誉为美国理论科学第一人的吉布斯,一生过着清贫的生活,他的热力学论文在生前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人们认为他的研究没有实用价值,直到他逝世近50年后,他的理论才被人们认同,才被应用于实际。他所创造的价值被后人视为积累价值,他的科研成果的乘数效应也为现实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

5.企业主无偿享用科研成果。科学工作者以及科技发明家的培养培训等费用,技术工人的培养培训费用均由国家负担,国家用全体人民所缴纳的税金支付科研费用,但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成果则由企业主享用,这是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主发财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一切自然资源和一切公共积累,包括科研成果的公共享用,只有在实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是积极的。

6.企业主利用劳动力价值地区间的不平衡获得高额利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力社会平均价值是不同的。与体力劳动者一样,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也参加社会平均价值。如果企业主在科技劳动力社会平均价值低的国家和地区建工厂并招聘科学工作者,生产出的商品销往科技劳动力平均价值高的国家和地区,则企业主可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些利润是科学工作者和技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的。

在私有制条件下,占有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货币依附于权力而形成的资本的天性。以资本为生存条件的资产阶级占有剩余价值进行剥削,动用的是私有权基础上的社会权力。在劳动者掌握了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即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方,无论是科学工作者和技术工人,都把自己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交给了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都是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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