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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域类型、行动者社会地位与制度创业策略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模型认为,处于场域边缘位置的行动者在场域中往往占据较低位置,他们可能是现存制度的“受害者”,他们通常有更强烈的制度创业动机,以挑战者的身份与在位者成对立之势。一般而言,居于场域边缘的行动者更有进行制度创业的动机,而居于场域中心的行动者更有进行制度创业的能力。

场域类型、行动者社会地位与制度创业策略

Battilana 等(2009)在回顾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认为,制度创业的使能条件(enabling role)有两项,即组织场域的场域特征和行动者的社会地位。其中,场域特征会影响制度创业者是否会出现; 行动者的社会地位会影响行动者对组织场域的感知以及他们对资源的可获取性。

在行动者的社会地位方面,有许多实证文章进行了不同的分析。一类是场域边缘位置模型。这种模型认为,处于场域边缘位置的行动者在场域中往往占据较低位置,他们可能是现存制度的“受害者”,他们通常有更强烈的制度创业动机,以挑战者的身份与在位者成对立之势。另一类是中心场域位置模型。Greenwood 和Suddaby (2006)关于加拿大五大会计事务所的案例显示了高度成熟场域中的“精英”的制度创业过程; Maguire、Hardy 和Lawrence (2004)的关于加拿大艾滋病治疗促进组织的案例则表明了对于新兴场域中的制度创业者而言,获取主体位置(subject position)是制度创业三步骤中的第一个关键步骤。这些观察到的差异可能是由于场域特征的不同,即到底是居于场域中心或者是居于场域边缘的组织更有可能发起偏离性的变化,这取决于场域的异质化程度和制度化程度。一般而言,居于场域边缘的行动者更有进行制度创业的动机,而居于场域中心的行动者更有进行制度创业的能力。(www.xing528.com)

实施偏离性制度变革的过程也可能受到场域特征的影响(Wijen & Ansari,2007),尤其会受到制度化程度和场域的分裂程度。在不同的组织场域中进行制度创业的机会、挑战、方式及程序是不同的。在制度化程度较高的场域中行动的制度创业者会以一种符合主导者价值观和利益的方式构建演说(Greenwood et al.,2002; Suddaby & Greenwood,2005)。当场域是一致的时候,这种选择是很合适的。但是,当这个场域是异质的时候,即场域中并非只是一个联盟,而是分裂的群体,制度创业者需要寻找一个共同地带,以一种符合各方利益和价值观的方式阐述综合地演说(Fligstein,1997; Hsu, 2006)。当制度化程度较低时,制度创业者采用其他的一些策略,例如形成一种为可能成为新场域的成员建立共同身份的构想(Markowitz,2007; Rao, Morrill & Zald,2000)。在制度化程度不高的场域中的制度创业者可能还需向场域成员最有可能依赖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展示新场域的合法性(Aldrich & Fiol,1994; Dejean,Gond & Leca,2004; DiMaggio,1991; Koene,2006; Rao et al.,2000)。新兴场域有利于制度创业者采用修辞策略来展示新奇事物的巨大魅力(Zimmerman & Zeitz,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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