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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安全、公平与效率兼顾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土地制度改革重塑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在全世界并不是什么新的尝试。在欧洲,这种改革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33年。纵观全球2000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历史,成功的模式都是以安全、公平与效率兼顾为其基本宗旨,而且其重要性按照安全——公平——效率依次降低。任何一次成功的土地制度改革,都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

土地制度改革:安全、公平与效率兼顾

通过土地制度改革重塑一个社会价值观,在全世界并不是什么新的尝试。在欧洲,这种改革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33年。当时的民粹主义护民官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曾尝试将罗马共和国恢复为它最初的平等国家,他的方法就是将富人的土地重新分配给贫困的公民。纵观全球2000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历史,成功的模式都是以安全、公平与效率兼顾为其基本宗旨,而且其重要性按照安全——公平——效率依次降低。任何一次成功的土地制度改革,都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在过去的四五十年内,柬埔寨经历了几次剧烈的政治变动,每一个新政权都建立了自己的土地所有和利用体系。持续的变动带来了土地管理和利用中的混乱和纠纷。1975年红色高棉政权建立后,将原来法国殖民时期建立的土地私有制度和土地管理机制全部废除,国家成为所有土地的拥有者。但随着战后搬迁和重建,很多居民自发占用土地,但很少拥有法律文件,此后政府发放的家庭卡成为对居民拥有土地的非正式认可。2001年施行的土地法又造成了正式所有权证明和临时占有许可证并存的复杂局面,至今柬埔寨的土地管理体制仍处于一个很不完善的过渡时期,因此国内土地纠纷时有发生。印度、墨西哥等国家的土地制度改革,在理论上完全符合西方经济学的逻辑,但造成了大量游击队开始闹革命。比如在南亚国家的北方地区,基本上是游击区。在游击区,白天都是老百姓,晚上就是游击队,导致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分落后。因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看,最早产生的土地利用形式是(氏族)共有制,特别是在原始社会时期。自人类社会产生财产(包括土地)私有观念后,私人土地所有权逐渐确立。但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能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是拥有特权的奴隶主和封建领主。同时,除私人土地所有权外,还存在土地由特定团体共同所有和利用的形式。比如在欧洲中世纪时期衍生并得到繁荣发展的自治城市/共同体(communes)土地的管理和利用。在一些传统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受风俗习惯法调整的共有土地。到了近代,私人的土地权利受到更多公权力和外部力量的干预。在首先进入工业化的国家,这主要是由工业的发展和城市扩张带来的早期的土地征收。而在被殖民国家,在殖民统治下,土地集中和大地产制的产生是土地制度方面最主要的表现。在多数有被殖民历史的国家,土地占有的不平等和土地集中仍构成其进一步土地改革的极大阻碍。在现代,主要是在土地制度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针对公权力的扩张和对土地上私权利进行保护的需要,通过一系列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一个更好的平衡政府土地管制权力和私人土地权利保护的土地利用管制制度已经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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