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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社会经济现象:个体指数与总指数的分析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计指数是用来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变动的对比性指标。按所反映对象范围的不同,统计指数可分为个体指数和总指数。

了解社会经济现象:个体指数与总指数的分析

统计指数是用来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变动的对比性指标。统计指数是指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现象水平的对比。

按所反映对象范围的不同,统计指数可分为个体指数和总指数。个体指数是反映单项目的简单现象总体变动的相对数,总指数是反映多个项目组成的复杂现象总体综合变动情况的相对数。按所反映现象数量特征的不同,统计指数可分为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数量指标指数反映所研究现象的数量变动规模,质量指标指数反映所研究现象的质量水平变动。按所反映的时间状态不同,统计指数可分为动态指数和静态指数。动态指数又称时间性指数,由两个不同时间上的量对比形成,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发展变化。动态指数按对比的基期的不同,分为定基指数与环比指数两种。静态指数包括空间指数和计划完成情况指数两种。空间指数是指不同空间的同类现象水平在同一水平对比的结果,反映现象在不同区域的差异程度。计划完成情况指数则是将某种现象的实际水平与计划水平对比的结果,反映计划的完成程度。

统计指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运用统计指数可以分析复杂经济现象总体的变动方向和程度;②运用统计指数可以对现象的变动进行因素分析,研究各因素的变动对现象变动的影响程度;③运用统计指数可以分析复杂经济现象总体的长期变化趋势;④运用统计指数可以对多指标复杂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综合评价。

2.3.1.1 综合指数编制的基本方法

编制总指数的形式有两种:综合形式和平均形式。运用综合形式编制的总指数又称为综合指数。综合指数的编制特点是先综合后对比。编制综合指数必须明确指数化指标和同度量因素,指数化指标是被测定的因素,同度量因素也称权数。编制综合指数有两个基本步骤:①将不能直接加总的复杂现象总体的指标,通过引入同度量因素,过渡到可以加总的价值量指标。一般来说,当计算质量指标指数时,引入的同度量因素必须是与之相对应的数量指标;当计算数量指标指数时,引入的同度量因素必须是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指标,而且两者的乘积形成一个价值总量;②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同一时期,以便反映指标的变动程度。基期加权综合指数(拉氏指数)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水平上,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帕氏指数)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报告期水平上,固定期加权综合指数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一个特定的水平上。

平均数指数的编制特点是从个体指数出发,先对比后平均。平均数指数有算术平均数指数和调和平均数指数两种形式,算术平均数指数一般用基期总值来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一般用报告期总值来加权。编制平均指数有两个基本步骤: ①计算组成复杂现象总体中的每个项目的个体指数;②以个体指数为变量,给定权数,用加权平均的方法求出总指数。

2.3.1.2 指数体系与因素分析

指数体系是指有一定联系的若干指数组成的严密的数量关系式。指数的因素分析是对现象总变动中的各个因素变动的影响程度,利用指数体系,可以分析现象总变动中数量因素和质量因素的影响。

利用连锁替代法从相对数和绝对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所谓连锁替代法,是指在被分析指标的数量关系式中,根据各因素的性质和相互联系的数量关系,将各个因素的基期数字顺次以报告期的数字替代,每次替代后的结果与替代前的结果进行对比,从相对数和绝对数两个方面分析各因素对现象总体的影响。利用连锁替代法进行因素分析时应注意:①各因素的先后排列顺序需要事先加以考虑,一般原则是先数量因素后质量因素,先外延因素后内涵因素;②各因素的先后排列顺序还要考虑它们组合后的经济含义。(www.xing528.com)

2.3.1.3 综合评价指数

由于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是由多因素构成并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而一个统计指标往往只能反映总体某一方面的状况,不可能全面概括总体的综合特征,因而无法满足人们从整体上综合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要求,为此,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以保证对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状况认识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但是统计指标体系是从若干不同方面对总体的数量特征进行反映的,不同的统计指标在不同单位、地区及各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其数值大小、高低各不相同,互有长短,这就需要对这些有差异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作出总体判断。

依据指数分析的原理,利用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指标体系,结合各种定性材料,建立综合评价模型,通过计算、比较,对多项指标进行综合对比,最后得到概括性的单一评价指标,这种评价方法就是“综合评价指数法”。

目前综合评价指数编制运用比较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相对比值法”、“功效系数法”和“标准化法”,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对比标准的确定方式不同。下面介绍“相对比值法”:

“相对比值法”,是先对每个评价指标确定一个标准值,计算实际值与标准值之比得到个体指数,然后将个体指数加权平均得到综合评价指数。指标有“正”、“逆”之分,所谓正指标,是指指标数越大越好的指标;所谓逆指标,是指指标数越小越好的指标。用Xi表示指标值,用Xm表示标准值,正指标和逆指标要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

最后用算术平均方法计算综合评价指数,有:

式中:Wi为给定的相应各指标的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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