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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的客观性及其意义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进一步弄懂这些规律,我们首先要搞懂何为规律以及规律的客观性。规则是人们制定的,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主观的;规律则不能被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客观的。故一般规律也称客观规律。综上所述,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确定不移的秩序,其自身具有客观性、本质性、必然性与稳定性。

规律的客观性及其意义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各自的差异与规律,但就其所要认识探求的本质内容而言,又可分为三种,即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与思维规律。为了进一步弄懂这些规律,我们首先要搞懂何为规律以及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就是指在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本质的、联系的、必然的趋势,也称法则。它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其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也是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同时规律的含义与物质的含义也不同,物质是规律的主体、承担者,而规律则是物质运动过程中的关系、秩序、进程。

规律和规则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是二者的含义不同。规则是人们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二是二者的性质不同。规则是人们制定的,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主观的;规律则不能被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客观的。因而,切不可把二者混为一谈。同时规律与规则又是有联系的,即:一个正确的合理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制定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现实中所说的“定律”,其实就是科学规律,它是指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方式来表达的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也就是对客观规律的科学表述与概括。客观规律与科学规律之间的关系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

另外,作为规律还有以下四个特点:其一,从规律的定义上不难看出,规律作为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且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具有客观性的特点。故一般规律也称客观规律。其二,规律具有必然性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发展确定不移、必然如此的趋势。其三,规律具有本质的特性。它主要是对规律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其四,规律还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普遍性的特点,其主要体现在规律是同类现象中的稳定的关系。

对此,列宁认为规律是现象中巩固的、保存着的东西。从这点看,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由此可以断定,稳定性指的就是规律的重复性,而稳定性与重复性也充分体现了规律的普遍性。综上所述,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确定不移的秩序,其自身具有客观性、本质性、必然性与稳定性。

依据规律的含义,我们可以得知规律具有客观的属性。其主要表现有三点:

1.规律是客观的,指的就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恩格斯曾说过:“历史的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不管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究其规律而言,全部都是客观的。尽管社会规律兴起并形成于人的活动当中,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人的思维所改变、所转移的。相反而言,是规律制约人的活动与行为,决定社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而唯心主义者却否认规律的存在,或者以借口谎称的方式把规律说成是“绝对精神”、个人的主观意志等意识现象的产物。他们认为规律是人强加给自然界的。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客观规律性,是唯心史观的根本特征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前的一切思想体系共有的根本缺陷。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并且还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才首次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也是按照自己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动和发展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规律都是对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为此,坚持规律的客观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就是要反对否定规律客观性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就是要反对承认规律又认为是某种“客观精神”所支配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就是反对只承认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否认社会规律客观性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观点。(www.xing528.com)

2.规律是客观的,还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其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作为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质的联系,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其直接决定着事物运动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另外,它作为一种客观实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于此,只有遵循它,认识它,坚持其“规则”,才能把事办好,要不然,违背了规律必然会受到规律的惩罚,这是规律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3.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就无能为力。人们可以认识规律并能利用规律。具体讲,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即应用客观规律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坚持客观规律可以被认识的观点,在规律的问题上,就是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可知论,也就是反对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不可知论。规律的客观性也告诉人们要想在活动中获得预期的目的,即取得成功,就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辩证的唯物主义规律观要求我们在现实实践活动中就要按规律办事,就要做到实事求是。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出发于“实事”,着眼于“是”,而用力于“求”。实事求是不仅是我们党的科学态度、工作方法和优良传统,而且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精髓、出发点和根本点。同时还要做到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只有解放思想,才能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在这一点上,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这一科学的辩证关系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除此之外,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也是客观规律的主要内容。但其二者的表现形式颇为不同,即: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种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而社会规律则是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的。其二者的联系在于:自然与社会是不可分的,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它们都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同时二者虽有原则上的差别,但是社会发展的自为性与社会发展的规律客观性是不矛盾的,它们只是同一个过程中的两个方面。而历史的最终结果是在众多个个人的意志的相互作用中产生。众多个人的力量通过相互汲取、交错发挥,从而产生的合力就是所谓的历史结果,并且这个结果又可看作一个整体地、不自觉地、不自主地起着作用力量的产物。因此,从古至今以及未来,历史总像一种自然过程似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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